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哪些不应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不应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依《民法典》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二、哪些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第41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为共同生活或者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的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所负债务是由于夫妻共同生活费用不足。不论债务最初是由谁出面借的,以谁的名义借的,只要所负的债务是因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致。(2)、所负债务是由于履行抚养义务,如抚养自己的子女或者孙子女等。(3)、所负债务是因尽赡养义务而产生的,如赡养自己的父母以及祖父母等。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可以说在夫妻债务中存在一个非此即彼的关系,也就是其中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的部分,那一般就是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而对于个人的债务,无论夫妻是否有解除婚姻关系,这样的债务都应当由欠债的一方来承担,除非另一方自愿承担偿还责任,不然一般是不能要求另一方作出清偿。


·在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如何写个人借款合同
      写个人借款合同必须写明担保人的姓名住址、担保的方式以及担保责任的承担等。其中担保责任包括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有关个人借款合同详细的内容请阅读下文。在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如何写个人借款合同1,担保合同和借款合同可以分开写也可以合并写。《民法典》并没有规定固定的格式借款合同一般应当写明合...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概念――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责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


·有人欠钱不还然后怎么办?
      有人欠钱不还然后怎么办? 一、有人欠钱不还然后怎么办? 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


·夫妻一方负债属于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负债属于共同债务吗 一、夫妻一方负债属于共同债务吗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


·债权人如何合法有效讨债
      债权人如何合法有效讨债 一、债权人如何合法有效讨债 第一种是和对方签订还款协议。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就可以与其签订还款协议,明确还款的方式和期限。如果可能的话,还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不还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就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并经过公证。如果有...


·没有欠条可以起诉吗,起诉具体程序是什么?
      没有欠条可以起诉吗,起诉具体程序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当他人欠钱不还的时候,债权人是可以起诉让法院来强制欠款人还钱的,但是很多时候由于各种原因,起诉人手中往往没有欠条,那么没有欠条可以起诉吗,具体流程是什么呢,这个问题,以下是的详细解答,您可以阅读下文。 一、没有欠条可以起诉吗...


·在我国借钱人夫妻都坐牢了欠的钱该找谁要?
      在我国借钱人夫妻都坐牢了欠的钱该找谁要?根据请《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欠款人坐牢仍然可以起诉他。只是起诉地点要变,一般来说是要在被告所在地起诉,你这种情况可以向你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


·挪用公款多少钱可以立案?
      挪用公款的行为法律中规定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才能实施,其实从实际情况来看,也只有他们才有权利对公款进行挪用了。当然,这样的行为,也只有在达到了一定数额之后,才会构成挪用公款罪。那法律中规定挪用公款多少钱可以立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挪用公款多少钱可以立案《关于人...


·民间借贷一分利是什么意思
      民间借贷一分利是什么意思一、民间借贷一分利是什么意思 民间借贷中常说的几分利一般是指月利率,比如一分利就是指月利率1%,由此计算出的年利率为12% 二、民间借贷利息有何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


·民间借款担保人条件主要有哪些
      民间借款担保人条件主要有哪些1、保证人的代为清偿能力。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本条明确了保证人的基本资格要求,即“具有代为清偿能力”。保证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保证,目的在于保证债权能够得到实现,或者说债务能够得到清偿,因此,...


·夫妻债务一方债务包括什么
      夫妻债务一方债务包括什么 一、夫妻债务一方债务包括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夫妻举债需事先协商一致,并立下书面协议。一方单独举债,事后...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