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2023停车费收取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停车费收取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停车费属于市场调节,没有具体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同地区的标准不同。而小区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时,就可针对停车费一事进行商议,规范物业公司服务范围及责任。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如果物业根据与业主的协商一致提供了相应服务,就可以收取相关费用。二、小区车位管理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百三十一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三、关于小区人防工程停车位的法律规定1、《民法典》对地下车位的权属问题采纳了“约定归属说”的观点,即在目前现行法律没有对车位、车库的归属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要求当事人通过合同方式约定车位、车库的归属:“只要地下停车位不属于地下人防工程,只要是由开发商投资建造,建造成本也未摊入住宅商品房及其他车库的成本中,而且地下车位的面积未计入公摊面积,那么即使没有产权证,该小区业主所购买的地下车位也受到法律的保护。”2、《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下或者地上分别设立”的规定,终于确立了建设用地可分为地上、地表、地下不同层面的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事实上,停车费的收取标准也并不是由国家法律制度统一规定的,只不过,国家对于停车费的收取标准是有上限的。停车费都是直接交给本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的,各物业公司都可以根据本小区的实际情况适当的调整停车费的收取标准。只不过,现在各小区的停车位可能都难以满足小区业主的实际需求。


·交强险赔偿比例是多少,赔偿限额是怎样的
      交强险赔偿比例是多少,赔偿限额是怎样的? 交强险一般是对交通事故中除开车主和机动车上的其他人进行赔偿,而法律也对交强险的赔偿规定了范围和比例。那么交强险赔偿比例具体是多少呢?这关系到伤者的利益,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分析介绍。 一、交强险赔偿比例是多少 交强险的赔偿比例一般是要...


·桂林动车所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可得知,其中有关征地补偿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那么征地补偿是什么?其标准又是什么?这就涉及到本文的法律知识要点,下面就跟随我们一起讨论有关桂林动车所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这一问题,希望我们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一、桂林动车所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在我国关于桂林动车所征地补偿标...


·没买交强险无责怎么赔偿怎么办
      没买交强险无责怎么赔偿怎么办 一、没买交强险无责怎么赔偿怎么办? 在交通事故当中无责任的话是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如果是机动车和行人以及非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机动车无责的情况下承担不够10%的赔偿责任,没买交强险的话自己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在工伤认定方面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在工伤认定方面,《工伤保险条例》将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归入工伤范围。《意见》中指出,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致其伤害的“机动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范围的,应依据《条例》有关规定认定为工伤。但不包括职工...


·交通事故抚养费怎么计算公式
      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人们的生活也在不断的提高。现如今车已经成为很多人的代步工具,因此,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而且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许多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致残或死亡,都需要法庭对受害人的亲属扶养问题作出合理、合法的裁决。那么交通事故抚养费怎么计算公式? 交通事故抚养费如...


·交通事故缓刑期间可以去外地吗
      不可以。缓刑是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目前判缓刑是接受社区矫正,按照监管规定一般不得离开所在的县市区,也就是不能离开本县,如果是市辖区,可以在各个区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规...


·醉酒驾驶撞车怎么处理
      醉酒驾驶撞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刑...


·发生交通事故后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是按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找肇事者赔偿,很难在医保中报销,在交通事故中自己承担一部分责任,自己承担的医疗费也很难在医保中报销,但有两种情况可以找医保报销部分医疗费:⒈交通事故自己全部责任,因自己过错产生伤害所导致的医疗费用,不属于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


·交通误工费发票的规定是什么?
      交通误工费发票的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误工费发票的规定是什么? 交通误工费发票的规定是可以要求用单位来承担这样的一种开证明的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


·我们经常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都会得到相对应的赔偿,或者是自己支付
      我们经常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都会得到相对应的赔偿,或者是自己支付赔偿给对方。那么在我国的法律上,对于交通都有事故人伤赔偿标准都有哪些。接下来就是帮您分析关于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


·交通事故定责之后赔偿比例怎么分
      发生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后,最大的问题是赔偿责任怎么划分。确定赔偿比例时,要区别这两种类型,一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二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接下来,我们就区分情况告诉您交通事故定责之后赔偿比例怎么分。 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