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行政拘留时间解释如何计算

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拘留5天,到期为2月6日。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合并执行不超过20日。 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行政拘留一般是多长的期限: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1、《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之时或者日不计算在内。2、公安部于2000年8月21日印发了公安部《关于治安拘留时间如何计算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受拘留处罚的人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的规定,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也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3、由于行政拘留的期限以日为单位,执行行政拘留的时间也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出所当日应当计算在内。所以你所例举的案例王某被执行5日拘留应在2月6日24点期满。综上所述,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了有关行政拘留的时间的具体计算方法。实际生活中,行政拘留的时间最多不能超过二十天,一般都在两天到十五天之内,只有极特殊情况到二十天。我们的执法部门也要遵守国家规定,保障每个公民的权益。


·四川省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四川省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确定四川省诈骗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通知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相比之前的标准,四川省诈骗罪的...


·违法经营刑事拘留多久时间?
      违法经营刑事拘留多久时间?刑事拘留最长37天,但非法经营罪可不是拘留的事情,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本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


·强奸罪最多能判几年?
      强奸罪最高可以处死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逮捕以后很难无罪释放吗?
      一、逮捕以后很难无罪释放吗?逮捕后无罪释放的可能相对比较小,但也要看最终调查的情况,如果经调查没有犯罪行为的的,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证据不足的,在侦查阶段应释放,在检察院阶段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在法院阶段应作出无罪判决。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在侦查过...


·非法收养与收买被拐卖儿童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非法收养与收买被拐卖儿童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该司法解释规定,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将所诊疗、护理、抚养的...


·怎样预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若不法分子利用信用卡实施诈骗犯罪的话,则此时不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而会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实践中,使用信用卡的人比较多,但可能自己不小心就会涉嫌构成此罪,那么在使用信用卡的时候该怎样预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分析解答。 一、怎样预防构成信用...


·电子证据刑事诉讼法法律关于证据包括是什么
      法律关于证据的规定 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


·自诉刑事案件哪些类型?
      自诉刑事案件哪些类型? 一、自诉刑事案件哪些类型 所谓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3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非法集资罪判一年多合理吗
      非法集资罪是指个人或者是单位没有通过国家的审批,擅自就股票等项目进行集资的行为。非法集资是属于一种严重违反法律的事情,而且违反的是我国刑法,因此在适用法律的时候会判处有期徒刑。那么非法集资罪判一年多是否合理,非法集资罪和合法的民间借贷有什么区别。 一、非法集资罪判一年多合理吗 ...


·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几种?
      一、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几种 从行为的性质把毒品犯罪分为消费型、经营型、持有型和破坏禁毒活动型四类。 其中,经营型毒品犯罪具体包括: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2、走私制毒物品罪; 3、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4、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5、非法买卖、运输、携带...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后可以批准逮捕吗
      可以,刑事自诉案件,是否需要逮捕,由人民法院自己决定,不需要报检察机关或上一级法院批准,因此,在时间上没有任何限制性的要求,完全根据案情的需要而定。需要逮捕的,立即决定逮捕。但应当在逮捕后24小时内进行讯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