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如果发生酒驾事故保险公司是否理赔


一、如果发生酒驾事故保险公司是否理赔


应该理赔,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应当承担保险责任。对于驾驶人醉酒驾驶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即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酒后驾车在交强险的条款中未列明在责任免除范围中,故在交强险中是可以赔付的,赔付额度是按照交强险限额赔付(三责车物损2000元,三责医疗费限额10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2、醉酒驾驶属于责任免除范围,应该拒赔。但是交强险同时还规定,由于醉酒驾驶而造成受害人受伤需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内垫付。对垫付的部分可以依法进行追偿,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3、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是认同公安交警部门的血检报告和认定来区分酒后和醉酒的。


对方酒后驾驶保险公司是否赔付,醉驾事故保险公司能给予赔偿。


保险公司除了垫付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外,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国务院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如果在行进过程中到发生了交通事故,不要慌张,保护好现场,先拨打报警电话并叫救护车,之后请保险公司进行检查看符合什么保险标准,即使是酒驾也有一定的赔偿标准,有受伤人员应采取急救措施,具体的补偿费用我国都有详细的规定。



·企业行政处罚时效是多久?
       企业行政处罚时效是多久? 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为2年,在违法行为发生后2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行...


·一、股份公司财产分割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
      一、股份公司财产分割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乙(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


·公司股东怎么定协议
      根据《公司法》规定,在公司设立之时,各股东的意愿、想法可能都存在差异,相关的谈判磋商也较为耗时、复杂,为了保证公司设立的可行性,固化各方的协商结果,股东协议书应运而生。首先,一般先对设立公司的目的、协议背景进行简要描述,彰显各方的合作意愿及目的;其次,协议中应详细列明出资人的出资...


·企业改制资产评估方法有哪些
      企业改制资产评估方法有哪些?在改革开放后,我国相关部门为了增强市场经济的竞争能力,制定了相关政策,鼓励满足条件的企业单位进行改制。由于企业在存续期间与多方当事人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故而在改制前,需要制定改制方案,对企业改制资产评估方法进行分析。 企业改制资产评估方法: 一、收益...


·企业的名誉权和商誉权的区别是怎样的
      企业的名誉权和商誉权的区别是怎样的权利主体不同。名誉权的权利主体是所有的民事主体,任何自然人、法人都享有名誉权,具有普遍性。而荣誉权的主体则不是所有的民事主体,而是依据是否获得荣誉的事实而定,因而有的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有的则不享有,它具有专属性。取得和丧失权利的方式不同。《民法...


·集团成立财务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集团成立财务公司的条件有哪些一、集团成立财务公司的条件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2、申请前一年,母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3、申请前一年,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50亿元...


·撞了人轻伤怎么赔偿怎么找保险公司报销
      理赔流程:跟保险公司报案之后要求在48小时之内定损,定损单到手之后,接下来可以在任何时候找个修车店将车如果修车费自己还要负担一定比例的话,可以双方协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


·注册公司要去掉一个股东怎么办
      注册公司要去掉一个股东怎么办注册公司的时候按照注册规定来进行,规定几个股东就只能注册几个股东,去掉也是没办法的。在公司法中对于不同类型公司的注册要求都是不同的,如一人有限公司也是由股东一个人出资设立的。注册一个公司,据修改后的公司法允许设立一人有限公司,根据当时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设立子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设立子公司的条件是什么?子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组织,其设立条件本该和其他独立法人一样,但是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关系和联系,使得子公司的设立条件必然和一般的法人组织有所不一样。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子公司,母公司的股东会决议通过 其次,应当由母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


·小微企业股权质押融资是什么?
      小微企业股权质押融资是什么意思 一、小微企业股权质押融资 股权质押融资是指一些小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出质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取贷款的融资方式。 融资方把持有的股权(流通股、限售股或非上 市股权)作为质押担保,从金融机构(银行或信托)获得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二、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包括哪些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规定包括: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对内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对外转让: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