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商誉与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商誉与商标的区别是什么从形态上来看,商誉是无形的,它是一种口碑,属于一种无形的价值。因为商誉的无形性质,所以商誉是具有依附性的,它所产生的价值,体现在商品的转让价值里面。因为商誉的原因,同样的企业会产生不同的受欢迎程度,消费者会更喜欢商誉比较好的企业商品。商标是属于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并且商标是具有区别商品的功能,同样的商品,因为商标的不同,也就容易区分开。商标是一种符号,并且经过注册的商标,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商誉具有非物质的性质,也就是上面所讲的无形性质。但是商誉本身又与无形资产,有着很大的不同之处,因为无形资产是可以辨认的性质,但是商誉不可以辨认的性质,商誉要与企业一同存在。商誉包含了社会公众对企业的认可,以及对商标的综合评价,它是企业总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他可以在未来的时间里面,给企业带来一些潜在的价值。比如一个消费者反响比较好的企业,因为它的商誉比较好,那么未来更多的消费者了解这个企业之后,就会增加企业的销售量,所以说商品的商誉是非常重要的。商誉的财产性质,体现在其本身就具有价值,并且当企业的商誉受到他人的侵犯的时候,可以请求商誉的经济索赔。商誉是可以受到我国的法律保护的。口碑就比较好的商誉,它可以为企业带来的价值也是非常巨大的。商标具有的特征,最基本的是就是方便识别商品。这也是商标所产生的目的之一,因为同样的商品,因为商标的不同方便了消费者去区分,同样商标的区分性质,也是商标在注册的时候需要满足的条件。权利人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不可以去他人注册申请的商标是一样的,必须有不同之处才可以进行申请注册。商标是属于一种无形的资产,商标所体现的价值,主要和商标在消费群体当中的认知程度有关系,未来商标可以为企业带来多少利益,商标就会有多大的企业价值。经过工商局注册过的商标,会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当发生侵权行为的时候,可以获得经济上的补偿,如果权力人的商标类别是属于驰名商标的种类,在跨类别的商品当中,驰名商标可以受到法律的相关保护。《商标法》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总的来讲,商誉与商标的区别在于,本身的性质不一样,商誉是无形依附在企业的价值里面,他是企业价值的一部分,商誉不能够用图形或者是其它的形态表现出来,虽然无形却不属于无形资产的范围。商誉是广大消费者对企业的认可,不需要去进行注册无形的存在。商标虽然是具有表现形式,但是却是属于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具有很强的辨识性质。需要权利人去工商局申请注册,才会获得承认,同时产生经济上的效益。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专利代理服务合同是什么?
      专利代理服务合同有很多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在我国关于专利代理服务合同是什么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双方可协商进行增减或修改相关条款,前提是一定遵守这些法律中的条例,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进行。下面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 一、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某专利商标事务所作为受托人,其主要义务表现为...


·法律规定商标续展可以提前吗?
      法律规定商标续展可以提前吗?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


·法律规定商标续展应提前多久?
      法律规定商标续展应提前多久? 一、法律规定商标续展应提前多久? 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


·商标侵权行为如何处理?
      商标专用权是一种财产权,得到法律的保护;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也是商标管理秩序所依法维护的。对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置,在商标法中做出了规定,有以下几层意思:一是,有商标法所列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二是,对于商标侵权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


·著作权归属证明方式是怎样的?
      著作权归属证明方式是怎样的? 一、著作权归属证明方式是怎样的? 1、著作权权属证明指一切能够证明著作权归属的证明材料。但实务上著作权权属证明主要是指著作权登记证书等国家机关的登记材料。 提供著作权权属证明,证明效力最高的一般是各级版权局办法的著作权登记证书,除非有确切相反证...


·笔名使用商标名侵权吗,商标侵权后怎么赔偿呢?
      如果商标名已经注册后,笔名就不可以用商标名,否则就是侵权行为。法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


·商标无效自始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商标无效自始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商标无效自始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 1、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即违反《商标法》第10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商标法》第11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了...


·如何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信息查询?
      如何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信息查询? 为了保护知识劳动成果不受他人盗用,需要申请软件著作权。软件著作权能够使申请人获得软件的使用权、开发权和获取收益权等。那么如何确保软件著作权的注册情况呢?如何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信息查询呢?今天我们为您带来详细解读。 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


·商标其它类被抢注怎么办
      商标其它类被抢注怎么办商标其它类目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商标被抢注了可以向注册人提出异议或宣告无效。商标法第三...


·商标跨类别恶意抢注是怎样认定的
      商标跨类别恶意抢注是怎样认定的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续展登记后还可以继续使用商标多少年?
      续展登记后还可以继续使用商标多少年? 一、续展登记后还可以继续使用商标多少年? 续展登记后还可以继续使用商标10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