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财产分割房产增值部分是如何计算的?

财产分割房产增值部分是如何计算的?

第一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 贷款总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这种计算方式的原理为:房屋的购买价格与贷款总利息之和即为购买房屋所支付的总价款,夫妻共同还贷部分除以房屋总价款得到夫妻还贷所占整个房产的比例,用这个比例再乘以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值就等于双方共同分割的部分,再减去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就得到增值部分了。

第二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实际总房款(房屋购买价格 已还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共同还贷部分。

此种计算方式的原理为:夫妻还贷部分除以房屋的实际总房款,即房屋购买价格与已偿还给银行的利息之和,再乘以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则为夫妻共同分割的部分,减去还贷部分即使增值部分了。此种计算方式与第一种计算方式不同在于对房屋总价款的认定上,前者将离婚时未归还的银行贷款利息纳入了房屋的价值当中,而本计算方式则认为未归还的利息最终归银行所有,不是房产本身的价值,故不能将其纳入到房产价值当中。

第三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本金总额÷房屋购买价×(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房屋购买价)

此种计算方式的原理为:还贷本金除以房屋当时购买价即得到夫妻还贷所占房产购买价比例,再乘以房屋的增值部分即可以得到夫妻还贷所对应的增值部分,此种计算方式单纯以房产价值作为计算基数,并没有将银行还贷部分纳入房产价值当中。

第四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本金总额÷房屋购买价×(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结婚时房屋价值)

此种计算方式的原理为:此种计算方式是以双方结婚的时间节点为基础计算,因为现实生活中存在一方购房之后很多年才结婚,也就是说在购房和结婚两者中间还可能有一段空挡,而这样一段时间房产增值应算作产权登记一方个人财产的增值,而非产权登记一方对此没有任何贡献价值,故不能获得这段期间房产的增值。从这个角度来讲,似乎第四种计算方式比第三种更科学一些。

第五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购买价 已还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结婚时房屋价值)

此种计算方式看似与第一种计算方式和第四种计算方式相类似,但实际上是有区别的,此计算方式也是以双方结婚时间节点为计算基础,夫妻共同还贷的部分所占实际房屋的比例,再乘以从结婚到离婚房产的增值情况即获得夫妻还贷部分所对应的房产增值。

第六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购房成本(如首付、税费、装修、已还贷款等)×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此种计算方式的原理为:用夫妻还贷部分除以已经花去的购房成本得到夫妻还贷所占据整个购房成本的比例,在乘以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值后减去还贷部分,即获得增值部分。但因为该计算方式将税费、装修等购房成本均纳入其中,而实际上房产随着时间的延长会不断增值,但税费是固定不变,装修部分不但不会增值,相反还会贬值。所以虽然有人认为该种计算方式对产权登记一方有利,但因为原理上分析不够合理化,所以实践当中这种计算方式运用的比较少。

第七种计算方式:夫妻共同还贷增值部分=房屋总增值-首付款增值部分-个人还贷增值部分,其中:

房产总增值=房屋当前市场价-房屋购置价

首付款增值部分=首付款÷(房屋购置价 已还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房屋购买价)

个人还贷增值部分=个人还贷额÷(房屋购置价 已还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房屋购买价)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财产分割是必须要由双方来进行协商才能完成的,但对于房产增值的部分要进行分割的话,那么就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来进行计算,这样双方的合法权益才能受到更好的保障,所以,任何补偿都是有它的法律依据。



·一、买房做担保不动产抵押必须登记吗?
      一、买房做担保不动产抵押必须登记吗?买房做抵押担保的必须做抵押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四百零二条 【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二...


·房屋拆迁补偿律师费用是多少
      房屋拆迁补偿律师费用是多少 一、什么是房屋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二、补偿方式 1、货币...


·不可抵押的房产有哪些?
      不可抵押的房产有哪些? 一、不可抵押的房产有哪些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企业法人、个人...


·新婚姻法房产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民法典》房产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


·怎样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有哪些解除途径
      房屋租赁合同在解除之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就会终止,由此可见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对当事人的影响是多大的。那么实践中,该怎样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 一、怎样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解除自双方当事人达自协议生效解除协议或在原合同中约定的...


·夫妻一方结婚后买的房子归谁
      夫妻一方结婚后买的房子归谁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形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人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撑。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款属于夫妻...


·在涉及到房屋方面的事情时,多数都需要当事人签订一份书面合同,
      在涉及到房屋方面的事情时,多数都需要当事人签订一份书面合同,进行房屋租赁,当然签订的就是房屋租赁合同了。但是这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流程是怎样的呢?大部分的人就不是很清楚了,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你。 一、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流程是怎样的 1、 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


·一、法律规定房产遗嘱继承怎么写?
      一、法律规定房产遗嘱继承怎么写? 1、本人身份的说明 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 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遗嘱执行人与本人的关系,如有任何利害关系应注明不影响其执行人效力,指定后备执行人,确认的签名包括各种签名字体的示范 3、本...


·要是有需要租赁房屋的话,此时需要与对方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
      要是有需要租赁房屋的话,此时需要与对方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才行,按照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房屋租赁期限超过了6个月的话,那此时就必须要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才行,具体房屋租赁合同是怎么写的呢?我们带来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一份,供你参考了解。 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出...


·商品房买卖网签没备案撤销吗
      商品房买卖网签没备案撤销吗?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没备案的情况下也是不可以撤销的,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


·西安两限房申请条件
      西安两限房申请条件 1、一限就是限制价格,限价不是死价,它的价格有个上线,也就是不论你卖多少,都不能超过这个价格。2、二限就是限制居住面积。这个面积肯定比同地段的普通商品房的面积小。申请两限房时,请核对是否满足如下条件:1、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涉及的农民家庭及...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