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抚养费的支付范围:失去抚养权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

抚养费的支付范围:失去抚养权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对于孩子的抚养费用,通常来讲是直到孩子18周岁,有独立生存的能力。具体支付的范围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是以子女的实际需要,还有支付抚养费一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实际的生活水平来决定的。也就是说关于抚养费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支付数额,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具体分析,在双方商定的数额之后就可以对于支付方式来进一步的明确。二、具体支付方式:1.对于子女的抚养费支付,应当定期给付,具体的期限可以双方按照约定来。也就是说可以双方商定每个月给一次,或者是一年给一次等等。这也是在现实生活当中最为常见的一种支付方式,像开工资一样给孩子来支付抚养费,到期必须支付,如果没有支付的话,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要求另一方强制执行。2.当然具体的意见里面还指出了,如果有条件的话可以一次性的支付,也就是说一次性的把孩子现在到18周岁的抚养费全部给付完毕,从今往后就不需要再给任何的抚养费了,当然定期还是可以实行探望权的。3.不过在一般的情况之下,很少有人可以一次性的给付所有的抚养费,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目前没有那么多的资金来给付抚养费,那么此时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要求法院将另一方的财产进行变卖,有变卖的钱财来支付抚养费。这种支付的方式同时还可以适用于另一方下落不明或者是没有固定经济来源而拒绝支付的情况。4.如果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好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的话,那么法院是可以支持的,如果自己没有办法约定的话,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来判决。在实际支付的过程当中,如果当地的生活水平提高,原来约定的抚养费没有办法支持现在的抚养孩子的花费的话,也可以要求法院来进行提高,当事人一方可以多要求一些抚养费。5.除了到那生活水平的变化之外,如果孩子出现了生病或者是上学需要用钱的话,另一方也应当支付一定的费用。具体是否变化以及变化多少还是要看当事人家庭的情况。以上就是关于在离婚之后对于孩子抚养权问题的解决中,抚养费的具体数为规定以及应当以什么样的方式支付的问题。由于对于孩子的抚养费主要用于孩子的生活和学习上面的支出,所以作为父母的一方时必须要支付的,不能拖欠。


·最新小孩抚养协议书范文
      最新小孩抚养协议书范文 很多时候在父母离婚的时候,才会涉及到对小孩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其中就包括了小孩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如果离婚夫妻可以协商达成一致的话,那此时最好签订书面的协议,那小孩抚养协议书该怎么写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小孩抚养协议书范文 ...


·夫妻离婚后谁是孩子的监护人?
      夫妻离婚后谁是孩子的监护人?就算离婚后父母也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孩子跟谁住在一起并不影响监护权的改变。大部分的家庭都是父母作为监护人的,但是其中也不乏例外情形,父母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不再对孩子享有监护权:(一) 死亡。如果父母死亡,不再享有法律上的权利,监护权随之丧失。(二)丧失监...


·夫妻要想离婚有哪几种方式
      离婚有哪几种方式在中国离婚有两种形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是指协议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


·怎么确定离婚案件管辖权
      关于离婚案件管辖权,其实也就是指起诉的一方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知道,我国的法院是比较多的,而不同的法院对不同的案件才有管辖权。因此,在起诉离婚之前一定要先确定清楚离婚案件的管辖权才行。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应该怎么确定才好。 一、怎么确定离婚案件管辖权 依据《民事诉讼法...


·能托人代办协议离婚吗
       现如今很多时候其实都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比如寄快递、签订合同等等。于是,有的人在与配偶离婚的时候,自己脱不开身就想要委托他人代办协议离婚。那么此时法律是否允许托人代办协议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能托人代办协议离婚吗 离婚是与身份相联系的严格的法律行为,...


·男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男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1、《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 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


·一、社会抚养费法院强制执行会抓人吗?
      一、社会抚养费法院强制执行会抓人吗? 社会抚养费法院强制执行有可能会抓人的, 对于逾期不交纳的,计生部门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确无交纳能力,法院可中止执行。法院作出中止执行裁定后,不受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当发现有履行义务的条件时,随时可向法院提出申请恢复。 ...


·无证砍伐自家树怎么罚?
      无证砍伐自家树怎么罚? 一、无证砍伐自家树怎么罚? 要砍伐树木,必须向林业行政机关申请《采伐许可证》,按照《许可证》界定的数量、地点、时限进行采伐,否则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八条:采伐林木必须中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


·哺乳期离婚怎么确定孩子归属
      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的确定标准有哪些?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关于哺乳期离婚孩子归属的问题,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哺乳期离婚孩子归谁: 哺乳期离婚孩子归谁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股权
       离婚的时候,夫妻共享的股权投资,即所谓的夫妻共同股权,要参与离婚财产的分割。那么首先值得疑问的就是: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股权?换句话说,夫妻共同股权包括什么?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股权 1、有约从约。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


·离婚前给子女的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前给子女的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前给子女的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1、父母在给钱时,双方没有确认这是借贷关系,则就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2、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的名下,则视为父母对夫妻的赠与;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