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条件?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条件有哪些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1、劳动合同的主体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构成。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是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本人;2、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主要必须具有公民资格;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且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现实表现好;3、国营企业招收职工,必须是在国家下达的劳动用工计划指标内,并向当地劳动部门办理录用职工手续。二、订立劳动合同如何避免纠纷1、劳动合同应依法订立。只有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2、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且劳动关系非常复杂,涉及诸多内容。采取书面形式使权利义务明确具体,有利于合同的履行。一旦发生争议,也有据可查,便于争议的解决。3、合同的具体性。劳动合同字句要准确、清楚、完整、明白易懂,不能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否则就可能在劳动执行过程中产生误解或曲解,从而带来不必要的争议,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造成损失,也为合同争议的处理带来困难。劳动合同更多的是受到《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其中就订立劳动合同来看,也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这主要就是对合同的当事人作出了要求。首先劳动合同的一方为用人单位,而另一方则为劳动者。其次,用人单位需要具有法人资格,而劳动者也要具有劳动行为能力与劳动权利能力,格外在年龄上面要求至少是16周岁。


·一、受公司强迫致员工未办理离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多少?
      一、受公司强迫致员工未办理离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多少? (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应按一年计算;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年限超过十二年的,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


·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责任 1、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工程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


·企业不签劳动合同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
      我们知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十分常见,并且在这种情况下,有的用人单位还存在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接下来,我们将针对企业不签劳动合同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的问题为您详细介绍。 企业不签劳动...


·非全日制用工是否可以约定试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是否可以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没有试用期。2003年5月30日劳动保障部颁发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也作出了同样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以法律的形式首次明确提出非全日制劳动不得约定试...


·我们工作后,单位按法律规定
      我们工作后,单位按法律规定都会给我们缴纳五险一金。虽然都缴社保,但您对它似乎并不了解。不同单位不同地区缴纳的费用应该怎么算,为什么有的地方五险一金扣的少?下面的我们为您解释社保缴费标准不同的相关内容。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


·江苏清洁工有高温费吗?
      高温补贴顾名思义就是给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员工发放的补贴,它是强制发放的。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领取到高温补贴,在实践中,许多劳动者由于对相关法律的不了解导致单位即使没有发放高温补贴也无法维权。那江苏清洁工有高温费吗?高温补贴可否用实物代替?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江苏清洁工有高...


·没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在找工作的时候,一经用人单位录用就要签署劳动合同,以保障自身的权益。可是有些用人单位第一个月是不签署合同的,这也是合法的,第二个月再支付双倍工资。那么如果第二个月有事不能工作了,我们没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一、用人单位可否未签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没有劳动合同,...


·工地夏天有高温费吗,从事高温作业应该注意什么?
      一、在我国工地施工员有高温补贴吗 ? 在我国工地施工员有高温补贴。 (一)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前者一般包括建筑工人、交警巡警、环卫工人、户外线路...


·追讨工程欠款可以超过诉讼时效吗?
      追讨工程欠款可以超过诉讼时效吗? 不可以。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但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因此,各承包商可以采取书面发函(对方一定要签收或采取挂号信等形式证明已送达)、向清欠主管部门及...


·不认定为工伤的行为有哪些
      不认定为工伤的行为有哪些?(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


·单位辞退员工怎样不用赔偿
      辞退员工怎样不用赔偿只要符合《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可以不用补偿。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