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制定于2001年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制定于2001年,其目的在于,加强对建筑行业的管理,规范房地产业的市场,同时本办法还明确了各方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责任,其目的不仅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该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建筑。该办法有九章,其中包括一章总则和一章附则。第一章主要介绍了国家相关的负责监督建设工程质量标准,以及在施工中的各个阶段不同的负责单位。如果其所负责的阶段出现问题,那么该单位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即对责任进行明确的划分,这样一来建筑材料供应商以及设备供应单位都要对该建筑承担法律责任,有效的提高了建筑的安全系数,大大减少了豆腐渣工程的出现。第二章主要说明工程质量的监督以及管理。详细介绍了国家相关部门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内容,对监督部门的要求,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督方法,建设工程的定价方法即质优则价高,对于重要的建筑产品和材料采取质量认证制度,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不经认证的产品不能投入使用,而是如果建筑单位发现被认证的产品有质量问题的时候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对于不合格建筑工程如果投入使用将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用户可以向施工单位自己设计单位提出质量问题,相关部门不得拒绝回答。第三章主要规定建设单位的责任以及义务。比如如果建设单位在选择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以及设备供应单位时没有做到有力的监督,发生质量问题时,建设单位并不能将责任都推向其他单位,在承包工程时必须和相应的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合同中必须要有质量条款对质量责任进行明确的划分。建设单位最主要的责任就是对建筑进行质量监督管理,及时的发现问题,督促有关单位解决问题,建设单位在出售房屋时,要提供房屋相关的说明,包括使用说明保养说明和维护说明,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房屋本身出现质量问题,建设单位不需要负责修护。第四章主要说明看擦单位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勘察单位对建筑选址进行全面的勘察,给出可靠地评估数据,并要求其不能越级承担勘察任务。第五张章主要介绍的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施工单位要对其负责的工程承担法律责任,同样不能越级承接施工任务,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要健全,加强对其负责的工程质量的管理,完成的建筑工程要达到或者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要保留竣工图并建立技术档案。第六章主要规定设备提供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提供单位要对其提供的材料或则设备承担质量责任购销双方要签订合同,并依据合同款项对质量进行严格的把关,建材销售单位生产的产品一定要符合国家对其产品的规定,并附有合格证明以及使用说明书。第七章主要针对返修以及损害的赔偿,如果在建筑工程竣工以后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要承担主要的责任。第八章则是前面几章的延伸,说明如果工程出现问题相应部门将要被执行什么样的惩罚。总的来说该办法提出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我国房屋建设的质量。


·职工不加班要扣工资吗
      现实生活中,很多单位都会安排加班,在职工拒绝加班时,单位还会克扣职工的工资。不过,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职工不加班要扣工资吗?如果不能,那么单位克扣工资职工怎么维权呢?这些问题都是职工需要了解的,以便在遇到单位克扣工资时能够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职工不加班要扣工资吗 《劳...


·库尔勒工伤认定律师费用是多少?
      在生活中,工伤赔偿问题屡见不鲜,在工作中的劳动者在意外事故中受伤是属于工伤,在经过相关部门的工伤认定之后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为了最大限度的为自己争取合法利益一般会委托律师来帮助,那库尔勒工伤认定律师费用是多少?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赔偿律师费用是多少 (1) 一审阶段 ...


·加了班之后该如何计算加班工资?
      加了班之后该如何计算加班工资? 一般员工在自己主动自愿加班的情况下是没有加班工资的,只有在单位安排加班的情况下,才能向单位主张加班工资。那通常员工在加了班之后该如何计算加班工资呢?我国对加班工资的标准又是怎样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计算加班工资 加...


·劳动合同未到期提出辞职是否可以?
      劳动合同未到期提出辞职是否可以? 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一般有以下方式: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2、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3、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员工可行使单方即时生效解除权。除了试用期内员工辞职外,均可向单位索...


·诉前工资财产保全可以吗?
      诉前工资财产保全可以吗? 一、诉前工资财产保全可以吗? 诉前保全,能保全被诉人的工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


·工伤单位要赔偿哪些费用
      一些高危的职业中,员工要做好防护工作,避免发生受伤的情况。一旦在工作期间受伤,除了积极接受治疗,还要注意申请工伤认定,向用人单位索赔。具体来说,员工工伤单位要赔偿哪些费用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工伤单位要赔偿哪些费用 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医疗费、辅助器...


·试用期辞退员工有补偿吗?
      在试用期内,要是用人单位觉得职工不符合该岗位的要求,无法胜任工作的话,可以依法将其辞退。但很多时候单位辞退职工都会给付一点补偿,那试用期辞退员工有补偿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试用期辞退员工有补偿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饭店雇佣童工怎么处理 如何处理非法雇佣童工
      对童工的使用,其实在我国是有限制的,原则上不允许使用童工,但如果是童星的话,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也是可以招录的。不过要是非法使用童工的话,自然要对单位作出处理。那么饭店雇佣童工怎么处理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饭店雇佣童工怎么处理 一般来说年满18周岁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当一个用人单位准备裁员时,一般都会优先裁那些在单位工作不久的
      当一个用人单位准备裁员时,一般都会优先裁那些在单位工作不久的员工,比如:还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那么,在实践中,如果员工还未签合同被裁有补偿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未签合同被裁有补偿吗 符合下列条件的,即便未签合同被裁也是有补偿的。1、与公司已...


·未转正被辞退员工赔付标准是怎么样的?
      未转正被辞退员工赔付标准是怎么样的?未转正被辞退的员工是没有赔付的。辞退未转正员工一般是没有赔偿的,根据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没有经济补偿。在试用期内,只有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才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弱电工程劳务合同
      弱电工程劳务合同 弱电工程劳务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会所无线覆盖工程施工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内容如下: 一、工程名称: 弱电综合布线施工及无线网络调试 ...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