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社会抚养免征的条件有哪些?

社会抚养免征的条件有哪些?社会抚养免征的条件是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在2001年,超生罚款和计划生育以外生育费,统称为社会抚养费。这是一种强制性的费用,只要是符合国家规定的社会抚养费条件可以免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收公民的收入差异,没有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数额,而是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2002年8月2日,国务院根据该法的授权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作出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但是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也只是作出了一个原则规定,仍然没有作出十分具体的规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二、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的人群是那些超生的父母需要支付的一种行政费用,但是目前由于我国社会人口老龄化的家加重,国家已经放宽了要求,部分人群由于只有一个孩子,那么可以生育二胎而不用缴纳社会抚养费,对于其他人群,若是超生依旧不可以免征。


·离婚如何给双胞胎孩子抚养费法律怎样规定
      离婚是夫妻双方结束相互法律关系的事件,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充分阐述自己的理由争取自己最大的利益,孩子的抚养权在离婚案件中也是占有很大的比重的,在法律中对离婚案中抚养权涉及的孩子抚养问题也是夫妻双方都要考虑的最重要的问题。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要抚养费,那么离婚如何给双胞...


·判决婚姻无效和离婚的区别
      第一,行为的性质不同。离婚所要解除的婚姻是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合法婚姻;而宣告婚姻无效所要解除的是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违法婚姻。第二,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的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且不是因为婚姻本身违法,而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宣告婚姻无效的原因是在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


·再次登记离婚证会被回收吗
      再次登记离婚证会被回收吗再婚时需要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同时将离婚证交回发证机关,但有的只会给离婚证上盖章或是离婚时出示,不会收回。二、再婚还需要婚检吗再婚登记和第一次结婚登记,在很多方面的要求都是一样的。在婚检方面,再婚登记并不强制要求当事人先进行婚前检查,新《民法典》规定...


·宁波抚养费标准的是什么?
      宁波作为一个开放城市,在很早的时候就开始了对外通商。所以宁波相对于其他城市有着很好的经济发展基础,所以这里的人民人均收入也比其他城市的人的人均收入要高一点,但是高收入带来的就是高投入,物价高就不用说了,宁波的孩子抚养费也是一个重负。很多宁波的市民就会问,宁波市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婚后夫妻分居多久才能离婚
      婚后夫妻分居多久才能离婚 夫妻双方因为吵架等家庭琐事的原因,一方从家中搬出满两年的,是否就算自动离婚呢?答案是否定的。 事实上在我国,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法途径一般有三种: 1、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由登记机关收缴结婚证,颁发离婚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均是公民个人婚姻状态的法律凭...


·一、离婚后小孩的监护人是谁?
      一、离婚后小孩的监护人是谁? 对于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问题。《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权利义务仍然存在,子女无论随哪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离婚后,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不变,任何一方均要履行抚...


·爷爷奶奶对孙子抚养权有争取权吗?
      爷爷奶奶对孙子抚养权有争取权吗?没有。父母对孩子有法定义务的抚养权,祖父母没有,但是孩子的父母双亡或因为其他原因丧失了抚养能力的,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承担相应抚养责任,因此如果祖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的话对孩子要负起抚养责任,祖父母因年事已高和经济原因无法抚养的,应由顺序监护人承担...


·国家赔偿申请时间有哪些规定?
      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是为了让公民能够在受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侵害时及时救济自己的权利而设置的,申请国家赔偿是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时效的,在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之后应当及时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国家赔偿申请时间在法律中是怎么规定的呢,让我们来为您解答。 一、国家赔偿申请时间有哪些规定? ...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哪些?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哪些?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哪些? 1 、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证明力较大的有: ①保证书、道歉书、悔过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材料。 ②嫖娼事件被查出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③单位查实职工...


·哪些情形不能办理结婚登记
      男女办理结婚登记的需要满足法律中规定的条件才行,但在一些情形下也是不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那到底哪些情形不能办理结婚登记呢?若你将要办理结婚手续,那么最好是能够事先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内容。 一、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 哪些情形下婚姻登记机关不能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条...


·一、婚姻子女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婚姻子女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平等分割,所以孩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但是在离婚时可以考虑双方意愿而协议将部分财产让与子女是可以的。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