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有限合伙企业的正常经营债务如何承担

有限合伙企业的正常经营债务如何承担

在我国,合伙企业是区别于公司的又一种组织形式。有的人会选择设立公司,有的人会选择成立合伙企业。我国的合伙企业由有限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企业两种。

那么,我们要怎么区分有限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企业呢?

首先,从需要承担责任的大小来进行区分:

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比较大,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的出资人承担的责任则比较小,就只是看自己出了多少钱入伙,就承担相应份额的责任就可以了。

其次,是看合伙企业组成人员的不同:

普通合伙企业都是普通合伙人一起组成,有限合伙企业就需要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一起组成,不能只有有限合伙人,因为有限合伙人没有合伙事务的执行权,只有普通合伙人才能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如果是正常的经营的,没有出现意外情况的,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需要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则只需要承担限定的责任,出多少钱就承担多少责任。

如果是合伙人出差错了,故意或过失导致债务的发生:

1.那么是先由合伙企业承担责任,合伙企业的财产不够清偿的时候,普通合伙人就需要站出来,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走完这两步程序以后,就要找真正的罪魁祸首了,犯错误的合伙人需要承担最终的责任,先前承担责任的企业和普通合伙人可以找有过错的人追偿。

2.如果是有限合伙企业虚假出资的话,抽逃出资主要就是指有限合伙企业里面的有限合伙人的违约行为,因为有限合伙人是以自己的资金来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则是以自己的所有资金和经营作为入伙的保证。从这点上来说,有限合伙能跟普通合伙人还是有不一样的。

所以如果有限合伙人抽逃出资的话,违反了合伙协议的约定,首先要承担违约责任,然后需要足额缴纳出资。

此外,有限合伙企业中合伙人身份是可以互换的:

1.就是说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也可以变成有限合伙人。

2.关键就是对于合伙债务的承担需要注意区分。有限合伙人在变成普通合伙人后,需要承担的债务就变多了,有限合伙人对他在做有限合伙人期间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的责任,如果是普通合伙人转变成有限合伙人的话,普通合伙人的债务也没由变少,普通合伙人需要对他在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欠钱不还派出所不管怎么办?
      欠钱不还派出所不管怎么办?欠钱不还派出所不管可以向法院起诉,债务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去派出所报案警察是不会受理的。或者可以向公安法制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复议,再不行的话,可以做出直接而有效的方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公安派出所不作为也可以一并提起要求债务...


·欠多少钱可以立案抓人
      这属于民事纠纷,人民法院不能抓人。符合立案条件的,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材料的,在补充材料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期限从补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下级人民法院立案的案件,从受诉人民法...


·债权人下发催收通知诉讼时效中断吗
      债权人下发催收通知诉讼时效中断吗?催收通知可以中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1、起诉。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


·公积金贷款可以提现金吗
      公积金贷款是不能提现的。一般当借款人在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成功后,银行会将贷款额度按要求直接转入房产销售商提供的银行卡账户中,一般不会通过借款人进行转交的,所以公积金贷款是不可以提现的。借款人只有在没有使用公积金申请购房贷款时,可以拿着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前往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债权转让的对外效力是怎样的
      债权转让的对外效力是怎样的 一、债权转让的对外效力是怎样的 债权转让的效力分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以下我们论述债权转让的对外效力。债权转让的对外效力发生在当事人、债务人及第三人之间。对外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债权转让应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依照《民...


·债权转让诉状范本
      债权转让诉状范本 当由于一些特殊原因需要将债权进行转让时处理不当就会产生纠纷,如果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就要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债权转让起诉状没有明确的格式以至于债权转让诉状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写?下面由我们为您给出债权转让诉状大致范本。 一、债权转让诉状范本 原告:写出原告的基本情况...


·并购贷款担保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并购贷款担保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并购贷款担保规定 (一)借款人应提供充足的能够覆盖并购贷款风险的担保,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形式。前述担保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 (二)以目标企业股权质押时,应追加其他合法有效的担保。原则上应...


·没有借条又找不到人怎么办
      (一)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二)向法院提起诉讼。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三)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公司委托收款协议怎么写?
      公司委托收款协议怎么写? 公司委托收款协议怎么写 委托收款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号《_________》及_________号《_________》的精神,_________市自来水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敬...


·什么叫挪用特定款物罪?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刑法对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规定,究竟什么叫挪用特定款物罪?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吗?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吗?债权人不一定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这要看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行为是否有损于债权人的利益。原则上,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间履行债务。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的履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