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谁拆了我的房子?

谁拆了我的房子?  有时候想起来,拆迁在中国其实是一件挺奇葩的事情,比如,你的房子哗啦啦被推土机夷为平地,你把一群人告上法庭,但是,谁也不承认自己拆了你的房子。国土局、街道办、拆迁办、村委会、开发商、城管、警察、拆迁公司、某某项目指挥部这一长串让人头疼的名字,似乎谁都可以把你的房子推倒,但谁都可以不负责任。  今天,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就结合办案实际,为您捋一捋,究竟谁有权征收我们的土地和拆除我们的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第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从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有三个层级的主体:  1、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负责单位,这里是市、县(县级区)政府,说的明白一点,要征收你们家房屋的,不是别人,就是市、县、区政府。  2、县政府要征收你们家房屋,不可能县长大人亲自上手,因此要把这项工作安排到一个具体的部门头上,于是就有了房屋征收部门,官方对于房屋征收部门没有明确的解释,一般是指国土资源局、城乡建设规划局这两个部门。  被征收人经常遇到的拆迁办或者动迁办,其实是政府的一个临时性的办事机构,因为征地拆迁工作而产生,工作结束也就可以解散,当然,一些地方常年拆迁不断,拆迁办要就从临时变成了长期的了。3、当然,房屋征收部门的官老爷们公务也比较繁忙,再说,也不可能让他们亲自开着挖掘机去拆房子,就算他们想,也干不了这事,所以,他们也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去与当事人谈补偿、开着挖掘机拆房子,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拆迁公司。  常言说,没有这个金刚钻,就别揽这个瓷器活。拆迁公司与房屋征收部门签了委托协议,就要在约定的期限内把该活干完,所以,被征收人要是一直拖着不签字,拆迁公司就该着急了,于是,各种逼迁逼拆的金刚钻就开始往被征收人身上使。  至于房屋征收部门,本身自己头上也顶着任务呢,于是往往监督就变成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性格暴躁点的,甚至亲自上阵干起逼迁逼拆的事情来。  关于镇政府、街道办、居委会、村委会一类的组织,在征地拆迁活动中,其实更多是配合宣传,动员之类的事情。按照老百姓的话来说,他们就是敲边鼓的。但是中国特色是敲边鼓的往往管不住双手,耐不住寂寞。  所以很多地方,我们看到,乡镇政府、街道办、村委会、居委会冲在了征地拆迁的一线,把整个征地拆迁的事情搅成一团乱麻,究其原因,还是利益的驱动。挖掘机一响,黄金万两。面对巨大的拆迁红利,谁还能耐得住寂寞?  这里有一个重要的点,需要跟您说清楚,那就是:究竟谁有权决定强拆我们房子呢?肯定地说:只有法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市、县级人民政府只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没有直接强拆房屋的权利。所以,凡是强制拆迁老百姓的房屋,必须要看到法院强制执行的裁定,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司法强拆。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被征收人:不是所有强拆都是违法的,司法强拆是合法的强拆。但是,法院做出司法强拆裁定是有前置条件的,一是已经对被征收人进行了补偿但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不搬迁;二是被征收人没有采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维权手段。所以,如果对征地补偿不满意,一定要及时咨询、委托律师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手房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的价格都相对来说是比较便宜的,也正是因
      二手房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的价格都相对来说是比较便宜的,也正是因为如此,现在很多人在购房的时候会选择一套性价比比较好一点的二手房。但是无论如何,其实购买二手房的价格也最低在几十万元之上,所以二手房也是允许按揭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二手房如何办理按揭? 一、在我国二手房如何办...


·房产抵押贷款中他项权证去哪里拿?
      在房产抵押贷款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两次去领取他项权证,一次是办理他项权证,将房产登记为抵押状态时;另一次是还清所有贷款本金以及利息后,去领回他项权证,注销房产的抵押状态。但是很多人不太清楚这个流程,不知他项权证去哪里拿。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他项权证去哪里拿1、办理他项权证时,抵押...


·近期,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近期,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一种由居民个人和政府共同持有产权的住房新形式的登场,在这种形式下,居民只需要付出少量的购房成本,就可以换取共有产权房的居住使用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老百姓的购房压力,那么,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要点是什么呢? 1、...


·离婚写无财产其实有一套房产如何处理?
      离婚写无财产其实有一套房产如何处理?离婚写无财产其实有一套房产需要对于这部分的财产来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离婚无财产房产还需要签署离婚协议,因为离婚涉及到的不仅仅只有财产分割的问题,对于其他的所有问题都涉及到的问题都需要进行详细的约定,例如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以及各项问题的违约...


·三亚小产权房最新政策
      随着我国房价的增高,小产权房在房产界逐渐兴起,对于这样的小产权房而言,因为其没有缴纳国家规定的土地出让金,同时在我国国土登记上,也没有相应的备案,因此,小产权在买卖上也具有一定的买卖风险。今天,针对三亚小产权房最新政策,我们做了以下相关解析。一、三亚小产权房的概念“小产权房”不是...


·新婚姻法 房产公证
      新婚姻法 房产公证 如果他同意和你一起去做公证,当然可以,而且公证后就有效; 其实不公证也行:你写好书面协议,写明婚后所购的某处房产(写明详细位置,房产证号,面积等内容)只是你的个人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只要他在这协议上签字,就有效。 附:《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


·一、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还是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还是共同财产吗第一种情况:《婚姻法》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购房时,双方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购房款全部是个人出资的,即使产权证上只写了配偶一方的名字或者说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从婚姻法中的规定中就可以很明显的...


·赠与房产过户需要多久
      一般需要一个月左右。赠与房产过户流程有:(一)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二)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三)办理公证。有的地方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


·自然人、公司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需要实际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自然人、公司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需要实际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的,那么才能最终获得房子的所有权,而在这个过程中就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税费才行。但究竟买房子税费是谁给呢?对这方面的问题,可能很多人就搞不清楚了,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分析解答吧。 一、买房子税费是谁给 1.付款时需写明:总价...


·离婚农村房子如何分割,怎样分配农村房屋?
      农村房屋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在农村,房屋是离婚时分割财产的重点。但农村房屋与城镇房屋的分割又有所不同,那到底离婚农村房子如何分割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农村房子如何分割1、对夫妻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


·房屋他项权证过期还有用吗?
      房屋他项权证过期还有用吗?1、他项权证过期有效,可以对抗第三人,他项权证的期限不是什么“有效期”,是债务清偿期。债务人逾期未清偿债务的,他项权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权了。2、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担保有效期最长为主合同期满三年内有效。担保合同是从合同,...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