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合同变更的后果是怎样的

合同变更的后果是怎样的合同变更的将产生新合同,导致双方当事人按照新协议履行合同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合同变更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责任方对该损失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二、合同可变更的情形有哪些1,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有的合同是为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而设立的;也有一些合同的某些条款是专为当事人一方利益约定的。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放弃自己应得的利益,因此,对于这些合同,如果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后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不再需要合同为其带来利益,则可以变更合同。2,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双方在进行协商时,意思表示必须是明确的,而不能是模煳的,否则,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或者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使合同的履行成为可能。不可抗力必须达到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程度,才能作为变更合同的理由。如发生不可抗力后,经义务人的努力,合同仍可履行,则不能作为合同变更的理由。合同在签订之后一般是不能随意变更,但这并不代表就一定不能变更。若是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最好是建立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否则的话一方擅自变更合同的行为,可能会构成合同违约,这样的情况下就需要对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而要是协商一致变更合同的话,则属于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形。


·造成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造成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6...


·附条件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附条件合同的特点是什么1、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当事人的意思取舍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件。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法定条件作为所附条件。2.条件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或...


·哪些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哪些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合同有效与否关系到是否需要继续履行以及是否对双方有约束力,那到底哪些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呢?合同一旦被认定为无效,也就不能对当事人的权益做出相应的保障。接下来,我们就具体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哪些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无效,是自始确定、当然无...


·销售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在现有的经济社会发展条件下,进行一项经济事项是必须要签订合同的。日常中我们所听所见的就有劳动合同,经营合同,诉讼合同,销售合同等等。在任何一家企业中,销售合同都在极大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经营利润。所以我们理解好销售合同的签订条件,内容,要求,是非常必要的。做任何经济行为,能更好...


·在我国签订的保险合同签订流程是怎么样的?
      在我国签订的保险合同签订流程是怎么样的? 现今社会,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物质消费比例逐渐降低,人民更多的关注之后的生活保障。因此,保险业务的热度逐渐增加。那么,在我国签订的保险合同签订流程是怎么样的?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保险合同签...


·合同一定要书面签吗
      合同一定要书面签吗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订立合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进行。 由此可见,法律除了书面形式外,并不否认合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选择口头订立合同,但法律规定下列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


·出租人提前违约解除合同应该怎样处理
      出租人提前违约解除合同应该怎样处理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


·签了居间合同要付违约金吗?
      签了居间合同要付违约金吗? 一、签订居间合同后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违反协议的相关约定,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肯定是要支付违约和中介公司的佣金的,因为中介公司作为居间方,没有存在过错,买卖双方佣金的支付都应该由违约方承担。消费者通过中介买卖二手房,通常要签订如下三类合同:...


·权利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权利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生效时间 权利质押合同的内容与动产质押合同基本相同。权利质押合同因标的的不同,生效时间也不相同。 ①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②以依法可...


·保险合同到期退费协议如何规定的
      如今很多人都会为自己买份保险,这样可以为自己的人身安全多一份保障,但是大多数人关心的是如果保险合同一旦到期那么退费协议中关于费用退回是如何规定的。正常我们在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需要注意两方面,一是保险的种类,如果是返本型的险种在保险到期后是可以拿回本金的。而消费险是不能拿回来的。一...


·法律规定合同形式有哪些?
      法律规定合同形式有哪些 我国现行法对合同形式的态度,主要体现在《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中,《民法典》继承并完善了它,在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