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中国土地使用法土地性质不同意思是什么

中国土地使用法土地性质不同意思是什么土地非个人私有的,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主要分为出让和划拨两种:1、土地出让的方式是指国家以土地所属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2、土地划拨也称为土地使用权划拨或土地无偿拨用。土地使用权划拨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二、出让和划拨土地有什么区别1、划拨一般是针对事业性单位,这些单位取得国家土地除缴纳相关的税费外,不再支付出让金。出让是政府将国有土地的一段时间内的使用权有偿转让出去的行为。当划拨的土地要改变用途、经营性质的时候,需要补交出让金,从而改土地证上的“划拨”为“出让”。2、现在开发商修建商品房大多数都是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方式获得的土地,出让就是开发商必须给钱给政府,政府保证你的70年或者50年使用权。划拨是政府转让土地获得收入的一种方式,简单点说就是用土地的一方没有给政府钱的就是划拨,主要用于政府项目。3、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人具有法定规范内的处置权,可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划拨的土地不得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由此可得出,土地出让和土地划拨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同。4、房屋类型不同,房屋所在的土地性质不同也就影响了该房屋所属的类型。划拨土地一般为公益事业用地或回迁房、经适房等建设用地;而出让土地上多建有商品房。土地出让和土地划拨在房屋类型上是存在着一些区别的。5、土地性质不同,那么对购房者后期的影响结果也不一样,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交易时,不存在额外的费用,但如果是划拨的土地,如果想进行交易,就需要先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对想买二手房的购房者来说,一定要先弄清所购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避免增加交易成本。在中国,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个人只有土地的使用权,不是个人的土地,一般都是采用出让或者是划拨的形式得到土地。在这里温馨提示大家一下,不管用什么方式取得土地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需要产证都齐全的,产证不齐全请慎重购买。


·最新上海市松江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上海市松江区征地补偿标准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印发《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标准(2017)》的通知,各区人民请遵照执行。专业拆迁律师将上海市松江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上海市松江区土地共有四个片区:   一区片范围:东部工业区/方松 街道/广富林街道/ ...


·河南濮阳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河南濮阳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为了保障各省市征地补偿工作的有序进行,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征地补偿标准,任何省市、县城都是此标准上面制定符合本地的征地补偿标准,河南濮阳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就是依据此标准的基础上制定的,任何和征地补偿工作有关的工作人员和被征地的人们都必须清楚征地补偿...


·还款合同的诉讼地规定是什么?
      还款合同的诉讼地规定是什么? 一、还款合同的诉讼地规定是什么? 还款合同的诉讼地规定是根据《民事诉讼法》合同或者财产纠纷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法院等管辖,以下是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


·江西上饶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江西上饶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江西上饶市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上饶市2013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上饶市国土局会同信州区政府、北门街道办以及相关部门,经对被征地单位征地补偿...


·犯罪后逃到外地又自动投案属于自首吗
      犯罪后逃到外地又自动投案属于自首吗   犯罪分子犯罪后为躲避追捕逃到外地,随后又后悔,想自动投案,希望可以认定自首,获得从轻判决。但是,因为犯罪分子出事后逃到外地,不是积极自首的态度,所以要先确定是否可以认定为自首。   事实上,按规定法律上认定自首要具备以下条件:   1...


·土地使用权用途办公用地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用途办公用地是什么意思?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土地划分为不同规定类型,最为常见的分类是商品房、自建房以及安置房、经济房等,而土地使用权用途办公用地很少出现,故而不少人不知道土地使用权用途办公用地是什么意思,这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所以本站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


·收回土地使用权条例规定的情形有哪些?
      收回土地使用权条例规定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


·高速征地补偿的平均标准是多少?
      高速征地补偿的平均标准是多少?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国家每年要兴建高速公路。修建告诉公路可能会征用土地,并且给予农民一定的补偿款。那么高速征地补偿的标准是多少?补偿没有唯一的标准,各地区都不一样,下面我们为您搜集了高速征地补偿的平均标准,为您做一个参考。以下补偿标准的内容仅供参考...


·征地补偿安置费该给谁?
      征地补偿安置费该给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房地产业飞快的发展,城市规模的节奏也越来越快,公路等公共设施的建设,农村大量的土地被相关部门和企业征收,随之而来的是征地补偿费的问题,也是广大居民密切关心的问题,因为它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征收居民的土地之后,会补偿一系列的补偿费,那么...


·江西九江新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九江新征地补偿标准土地征收在城镇中是常常会发生的,因为城市的发展是需要一定土地的,想要新建土地或者使用旧土地都需要对土地进行征收使用,征收的土地拥有者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一般来说获得的补偿不会低于原有价值,但各地的政策都是不相同的,那江西九江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江西九...


·六安市征地补偿费分配是怎么样的
      六安市征地补偿费分配是怎么样的1、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作为抽象主体,象征性拥有所属成员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依照法理,在村集体失去其所有土地时,理所当然拥有该土地征用后的所有征地补偿费。对该征地补偿费的具体处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