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一级伤残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2、头面部损伤致:

(1)双侧眼球缺失;

(2)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4、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5、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2)心功不全,心功Ⅳ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6、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7、肢体损伤致:

(1)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2)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3)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4)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二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以上;

(5)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

(6)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8、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

(二)二级伤残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

(2)完全性失语;

(3)双眼盲目5级

(4)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5)偏瘫或截瘫(肌力2级以下)。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3级以上;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4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4级以上,另一眼盲目5级;

(3)双眼盲目5级;

(4)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5)全面部瘢痕形成。

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碍。

4、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碍。

5、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畸形,呼吸功能障碍;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6、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7、肢体损伤致:

(1)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3)二肢以上完全丧失功能。

8、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8%以上。

(三)三级伤残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重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严重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控制,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七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三次以上;

(3)双侧严重面瘫,难以恢复;

(4)严重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5)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6)偏瘫或截瘫(肌力3级以下);

(7)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3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2级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3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3级以上,另一眼盲目4级以上;

(3)双眼盲目4级以上;

(4)双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

(5)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4枚以上;

(6)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7)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8)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9)面部瘢痕形成80%以上。

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严重影响呼吸功能。

4、颈部损伤致:

(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完全丧失;

(2)严重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5、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粘连或胸廓畸形,严重影响呼吸功能;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器质性心律失常;或心功能Ⅰ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6、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障碍;

(2)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或双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7、盆部损伤致:

(1)女性双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

(2)大便和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8、会阴部损伤致双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

9、肢体损伤致:

(1)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3)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4)一肢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丧失功能50%以上。

10、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0%以上。

(四)四级伤残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中度智力缺损(智商49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严重运动性失语或严重感觉性失语;

(3)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4级以下);

(4)偏瘫或截瘫(肌力4级以下);

(5)阴茎勃起功能完全丧失。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低视力2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1级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低视力2级以上,另一眼低盲目3级以上;

(3)双眼盲目3级以上;

(4)双眼视野极度缺损(直径小于10°);

(5)双耳极度听觉障碍;

(6)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7)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8)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9)面部瘢痕形成60%以上。

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

4、颈部损伤致:

(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75%以上;

(2)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5、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影响呼吸功能;

(2)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6、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

7、会阴部损伤致阴茎体完全缺失或严重畸形。

8、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闭锁。

9、肢体损伤致双手完全缺失或丧失功能。

10、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52%以上。

(五)五级伤残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明显受限,需要指导;

(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三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

(3)严重失用或失认症;

(4)单侧严重面瘫,难以恢复;

(5)偏瘫或截瘫(一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6)单瘫(肌力2级以下);

(7)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低视力1级;一侧眼球缺失伴一侧眼严重畸形且视力接近正常;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视力1级;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低视力1级以上,另一眼低视力2级以上;

(3)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

(4)双眼视野重度缺损(直径小于20°);

(5) 舌肌完全麻痹或舌体缺失(或严重畸形)50%以上;

(6)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0枚以上

(7)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

(8)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9)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10)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11)外鼻部完全缺损(或严重畸形);

(12)面部瘢痕形成40%以上。

3、脊柱胸段损伤致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

4、颈部损伤致:

(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

(2)影响呼吸功能。

5、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轻度影响呼吸功能。

(2)器质性心律失常。

6、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严重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2)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

7、盆部损伤致:

(1)双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

(2)膀胱切除;

(3)尿道闭锁;

(4)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8、会阴部损伤致阴茎体大部分缺失(或畸形)。

9、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严重狭窄,功能严重障碍。

10、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90%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3)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4)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11、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4%以上。

(六)六级伤残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份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2)严重失读伴失写症;或中度运动性失语或中度感觉性失语;

(3)偏瘫或截瘫(一肢肌力3级以下);

(4)单瘫(肌力3级以下);

(5)阴茎勃起功能严重障碍。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视力接近正常;或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侧眼严重畸形;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视力接近正常;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视力接近正常,另一眼低视力1级以上;

(3)双眼低视力1级;

(4)双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5)颞下颌关节强直,牙关紧闭

(6)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

(7)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8)面部瘢痕形成面积20%以上;

(9)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75%以上。

3、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严重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完全丧失。

4、颈部损伤致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

5、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

6、盆部损伤致:

(1)双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

(2)子宫全切。

7、会阴部损伤致双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

8、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功能障碍。

9、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70%以上;

(2)双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3)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10、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36%以上。

(七)七级伤残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轻度智力缺损(智商7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六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二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二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二月一次以上;

(3)中度失用或中度失认症;

(4)严重构音障碍;

(5)偏瘫或截瘫(一肢肌力4级);

(6)单瘫(肌力4级);

(7)半身或偏身型完全性感觉缺失。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

(3)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重度张口受限;

(4)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6枚以上;

(5)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或一耳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

(6)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7)外鼻部大部份缺损(或畸形);

(8)面部瘢痕形成,面积24平方厘米以上;

(9)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50%以上;

(10)头皮无毛发75%以上。

3、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75%以上。

4、颈部损伤致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75%以上。

5、胸部损伤致:

(1)女性双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

6、腹部损伤致双侧肾功能中度障碍。

7、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8cm以上;

(2)女性骨盆严重畸形,产道破坏;

(3)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另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8、会阴部损伤致:

(1)阴茎体部份缺失(或畸形);

(2)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功能障碍。

9、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0%以上;

(2)双手感觉完全缺失;

(3)双足足弓结构完全破坏;

(4)一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5)双下肢长度相差8cm以上;

(6)一肢丧失功能75%以上。

10、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28%以上。

(八)八级伤残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中度失读伴失写症;

(3)半身或偏身型深感觉缺失;

(4)阴茎勃起功能障碍。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眼盲目4级以上;

(2)一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

(3)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2枚以上;

(4)一耳极度听觉障碍;或一耳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

(5)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6)鼻尖及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

(7)面部瘢痕形成面积18平方厘米以上;

(8)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25%以上;

(9)头皮无毛发50%以上;

(10)颌面部骨或软组织缺损32立方厘米以上。

3、脊柱损伤致:

(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

(2)胸椎或腰椎二椎体以上压缩性骨折。

4、颈部损伤致前三角区瘢痕形成50%以上。

5、胸部损伤致:

(1)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2)12肋以上骨折。

6、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2)脾切除;

3一侧肾切除或肾功能重度障碍。

7、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

(2)双侧输尿管严重狭窄,或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另一侧输尿管狭窄;

(3)尿道严重狭窄。

8、会阴部损伤致:

(1)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

(2)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严重影响功能。

9、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严重影响功能。

10、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30%以上;

(2)双手感觉缺失75%以上;

(3)一足弓结构完全破坏,另一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4)双足十趾完全缺失或丧失功能;

(5)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

(6)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11、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20%以上。

(九)九级伤残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一年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三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二次以上;

(3)严重失读或严重失写症;

(4)双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5)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缺失;

(6)严重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眼盲目3级以上;

(2)双侧眼睑下垂(或畸形);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

(3)一眼视野极度缺损(直径小于10°);

(4)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中,牙齿脱落8枚以上;

(5)口腔损伤,牙齿脱落16枚以上;

(6)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中度张口受限;

(7)舌尖缺失(或畸形);

(8)一耳重度听觉障碍;或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

(9)一侧耳廊缺失(或畸形)50%以上;

(10)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

(11)面部瘢痕形成面积12平方厘米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20cm以上;

(12)面部细小瘫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30平方厘米以上;

(13)头皮无毛发25%以上;

(14)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16立方厘米以上。

3、脊柱损伤致:

(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

(2)胸椎或腰椎一椎体粉碎性骨折。

4、颈部损伤致:

(1)严重声音嘶哑;

(2)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25%以上。

5、胸部损伤致:

(1)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2)8肋以上骨折或4肋以上缺失;

(3)肺叶切除;

(4)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Ⅰ级。

6、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

(2)胆囊切除;

(3)脾部份切除;

(4)一侧肾部分切除或肾功能中度障碍。

7、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2)骨盆严重畸形愈合;

(3)尿道狭窄;

(4)膀胱部分切除;

(5)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

(6)子宫部份切除;

(7)直肠、肛门损伤,遗留永久性乙状结肠造口。

8、会阴部损伤致:

(1)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50%以上;

(2)阴囊损伤,瘢痕形成75%以上。

9、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10%以上;

(2)双手感觉缺失50%以上;

(3)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完全丧失;

(4)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50%以上;

(5)一足足弓构破坏;

(6)双上肢长度相差10cm以上;

(7)双下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8)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粉碎性骨折;

(9)一肢丧失功能25%以上。

10、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12%以上。

(十)十级伤残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3)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4)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5)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6)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视觉障碍;

(7)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

(8)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

(9)节段性完全性感觉缺失;

(10)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眼低视力1级;

(2)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

(3)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4)泪小管损伤,遗留溢泪症状;

(5)眼内异物存留

(6)外伤性白内障;

(7)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

(8)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4枚以上;

(9)口腔损伤,牙齿脱落8枚以上;

(10)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轻度张口受限;

(11)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

(12)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度听觉障碍;

(13)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14)鼻尖缺失(或畸形);

(15)面部瘢痕形成,面积6平方厘米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10cm以上;

(16)面部细小疲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15平方厘米以上;

(17)头皮无毛发40平方厘米以上;

(18)骨缺损4平方厘米以上,遗留神经系统轻度症状和体征;或-骨缺损6平方厘米以上,无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19)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8立方厘米以上。

3、脊柱损伤致:

(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台,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2)胸椎畸形愈合,轻度影响呼吸功能;

(3)胸椎或腰椎一椎体三分之一以上压缩性骨折。

4、颈部损伤致:

(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2)轻度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3)颈前三角区瘢痕面积20平方厘米以上。

5、胸部损伤致:

(1)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2)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

(3)肺破裂修补;

(4)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

6、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破裂修补;

(2)胆囊破裂修补;

(3)肠系膜损伤修补;

(4)脾破裂修补;

(5)肾破裂修补或肾功能轻度障碍;

(6)膈肌破裂修补。

7、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2)骨盆畸形愈合;

(3)一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

(4)一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

(5)子宫破裂修补;

(6)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7)膀胱破裂修补;

(8)尿道轻度狭窄;

(9)直肠、肛门损伤,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碍。

8、会阴部损伤致:

(1)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25%以上;

(2)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影响功能;

(3)一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

(4)一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

(5)阴囊损伤,瘢痕形成50%以上。

9、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影响功能。

10、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以上;

(2)双手感觉缺失25%以上;

(3)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

(4)一足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5)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20%以上;

(6)双上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7)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8)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线性骨折;

(9)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

11、皮肤损伤致瘫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以上。

二、全国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计算方式:

(一)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注:伤残赔偿系数为: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备注:2016年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

上一年度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22元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392元

上一年度全国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223元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2029元

上一年度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3241元

(二)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综上所述,在交通事故当中人员受伤的轻重程度是不同的,而赔偿责任会根据伤残鉴定结果来确定,对于我国的交通事故中伤残鉴定标准分了十个等级,第十级伤残程度就是最轻的。受伤者可以根据去鉴定的伤残结果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五保户可以赔偿多少钱?
      交通事故五保户可以赔偿多少钱?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和五保户无关,要根据实际情况计算: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


·撞车交强险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撞车交强险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如今社会,交通事故频发,而发生事故后的理赔格外重要。但是很多车主不清楚撞车交强险赔偿程序是怎样的,可能在发生撞车事故后不知如何处理,因此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规定,介绍其所需程序,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撞车交强险赔偿程序 下面仅以负全部责任为例说明...


·怎么进行转盘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怎么进行转盘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转盘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可以根据交警所提供的交通事故责任书来划分双方相应的责任。1、 全部责任和无责任。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如某司机由于醉酒开车突然把车开入左侧,把正常骑自行车行驶的某...


·谁可以申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
      当你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中受伤后,申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对你的权益进行救济是种不错的选择。可是如果你在该交通事故中,受伤较重,不便申请,还有谁可以申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谁可以申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


·在生活中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不在少数,因为在喝酒之后很多人难
      在生活中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不在少数,因为在喝酒之后很多人难以控制车辆,在这种状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非常高,交通事故将会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的身体损害,因此我国对于醉驾的处罚是相当严格,那醉驾肇事有立功表现怎么处理?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醉驾肇事有立功表现怎么处理?...


·一、农民工交通事故误工费一天多少?
      一、农民工交通事故误工费一天多少? 农民工交通事故中一天的误工费是收入多少就赔偿多少,误工费本身就不是按照户口来计算的,无论是农民工还是城镇职工,本身就是按照交通事故给当事人造成的实际损害来计算误工费的。有些农民工每天的工资收入可能要比职场白领还高一些,不能以农民工来判定误工费...


·公司辞退员工支付的一次性补偿金需要交个税吗?
      公司辞退员工支付的一次性补偿金需要交个税吗?公司辞退员工支付的一次性补偿金是需要交的;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文件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


·退商业车险需多久,怎么办理?
      退商业车险需多久,怎么办理? 一、退商业车险需多久? 商业险有效期都可以,还有在保险单有效期内,从保险公司得到过赔偿的车辆不能退保;仅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未得到赔偿的车辆也不能退保。退保会损失部分保费 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是按天数来办理退保的。 以商业险种为例,一般保险公司都规定,...


·儿童车祸伤残10级的赔偿标准
      儿童车祸伤残10级的赔偿标准 一、儿童车祸伤残10级的赔偿标准 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


·交强险需赔偿哪些项目
      交强险需赔偿哪些项目 一、交强险需赔偿哪些项目 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包括人身损害的赔偿和财产损失的赔偿,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


·1、不一样。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城镇居民标准赔偿是怎么样的?
      1、不一样。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城镇居民标准赔偿是怎么样的?(1)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城镇居民每人平均的收入是用来衡量受害的城镇居民伤残赔偿金额还有死亡赔偿金额的标准。(2)城镇居民每人平均消费性支出城镇居民每人平均消费性的支出是用来衡量城镇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标准。2、在发生交通事故...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