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交通肇事逃逸罪人死了受害者还可以获得赔偿吗?

交通肇事逃逸罪人死了受害者还可以获得赔偿吗?交通肇事逃逸罪人死了受害者还可以获得赔偿, 逃逸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这是判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关键所在。但在办案实践中,判断逃逸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并不简单。死亡发生在逃逸之前就不属于逃逸致人死亡。二、交通肇事赔偿项目的确定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交通事故一旦发生,肇事者是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肇事者与受害者一起死亡的情形也是十分常见的,此时该肇事者的家属需要提起支付赔偿。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此前已经缴纳了强险的,此时保险公司也不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商业车险保费与哪些因素有关?
      商业车险保费与哪些因素有关? 一、商业车险保费与哪些因素有关? 1、新车第一次投保,影响车险费率的因素主要有驾驶人的性别和年龄、车辆的使用性质、车辆行驶区域等方面。根据目前多数保险公司的规定,驾驶人的年龄、是否新手以及车辆常由一人驾驶还是两人驾驶是影响车险费率的因素,年纪稍大的...


·交通事故没买交强险怎样赔偿,赔多少钱
      交通事故没买交强险怎样赔偿,赔多少钱 为了切实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等投保义务人钻法律空子,心存侥幸逃避应尽义务。我国对于不购买交强险的行为,制定了严格的处罚制度。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没有购买交强险的,交警部门可以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扣留...


·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高速公路行车要千万注意,现在很多人都选择自驾出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很危险。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需要保持理性和冷静,同时按照最合适的处理流程来应对。那么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我们接下来了就为您带来相关内容。 一、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方法 发生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轻微伤...


·随州交通事故处理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由于现在交通事故发生率很高,不管是自己的过失还是无过失,可能自己一不注意就卷入了一场交通事故,经受无妄之灾,而交通事故除非是非常小的摩擦,一般都是尽早让律师介入比较好。假如在随州发生了交通事故,随州交通事故处理律师是怎么收费的呢? 一、委托律师的必要性 如果你不知晓法律也不委...


·机动车报费补贴标准是什么?
      机动车报费补贴标准是什么? 一、机动车报费补贴标准是什么?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发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为: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


·社会抚养费去向应有交代吗?
      所谓社会抚养费,就是一些超生、违规生育的人适当补偿给社会事业的经费,征收理由是超生的人占用了过多的社会资源。每年我们国家的社会抚养费金额还是很大的,因此很多人对这一部分钱的去向就提出了疑问,那么对于我们的政府部门来说社会抚养费去向应有交代吗? 一、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规定 对象:征...


·股权转让需提交资料的有哪些?
      股权转让需提交资料的有哪些? 一、股权转让基本含义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


·一、新交规摩托车醉驾如何处罚?
      一、新交规摩托车醉驾如何处罚? 新交规摩托车醉驾他的处罚规定是吊销驾驶执照,并且5年内是不能够重新的考学驾照,而且需要按照法律当中规定的危险驾驶罪来进行一个处罚,一般情况下都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因为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辆当中的一种。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


·一、认定逾期交房的情形都?
      一、认定逾期交房的情形都有哪些 在诸多商品房预售合同案件中,大部分是因开发商逾期交房引发的,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五种情形: (一)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主要是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致使房屋无法开工建设;或者违法建成了房屋,但因...


·新交规肇事损害护栏逃逸处罚是什么?
      新交规肇事损害护栏逃逸处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如何处理?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如何处理?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按照危险驾驶罪来进行一个有期徒刑的判决,通常情况下是三年以下,还有就是一些行政方面的罚款,当然如果说存在着人员伤害的话,关于财产和人生的部分都是需要进行一个赔偿的。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