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女方不要孩子给多少抚养费

离婚女方不要孩子给多少抚养费

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这一点全国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抚养费支付方式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

夫妻离婚的时候,女方不要孩子而男方要了孩子,这只能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对于女方而言不会因此就可以免除其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在离婚之后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至于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条件的话可以一次性支付,不过大多数时候都是分期支付或者以物折抵的。

·网上侮辱国家领导人形象会进行怎样的处罚?
      1、在网上诽谤国家领导人的,构成诽谤罪。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2、根据《刑法》规定,犯一般诽谤罪的,属于自诉案件,需要由受害人自行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来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不受理受害人的提出的刑事控告。3、对于诽谤国家领导人的,将危害国家利益,所以,这...


·婚姻法关于离婚了探视权的规定都有哪些
      离婚已经在不同年龄段的人群中发生了,离婚带来的矛盾和问题很多,离婚少不了就是孩子的抚养权和探视权的问题,关于离婚了探视权该怎么处理是您十分关心的问题,由于只能一方获得抚养权,意味着另外一方只能获得探视权,但是具体的探视权在法律中是如何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做详细的介绍。 一、婚姻...


·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全文整理内容是怎么样的?
      国家赔偿在我们国家,他是有专门的法律有规定的,因为如果说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是一些其他的行为是违法的话,那么当然需要进行一定的赔偿,当然也存在着很多的司法解释来进行规定,因此很多人想要了解一下,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全文整理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全文整理内容是怎么样的...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保证金吗,离婚不分割财产可以吗
      ? 离婚纠纷的情况出现一般都是财产分配不均导致的,对于这种情况很多人都会直接选择走司法的途径来解决离婚财产纠纷的问题,但很多人说在离婚财产纠纷过程中是需要缴纳保障金额的,不过并不准确,那具体来说离婚财产分割需要保证金吗?离婚财产能不能不分割呢? 离婚需要缴纳保证金吗? 离婚...


·如何确定未婚先孕孩子的抚养权吗?
      如何确定未婚先孕孩子的抚养权吗?在未婚先孕并且生下了孩子的情况下,此时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但作为孩子的父母也是需要对孩子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哺乳期内子女归女方的原则一般而言,在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应随女方生活。十周岁以上,听取子女意见。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


·什么情况可以起诉离婚?
      在我国离婚分为两种不同的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还有一种是起诉离婚。如果双方感情出现破裂之后可以通过离婚的方式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那么什么情况可以起诉离婚呢?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重婚行为有两种形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有与偶者...


·法院是先判离婚后判分财产吗?
      法院是先判离婚后判分财产吗? 一、法院是先判离婚后判分财产吗? 法院不是先判离婚后判分财产,法院是能先判离婚后判债务的,法院判决夫妻离婚后债务怎么还?若该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偿还。法院在审理中可只列该个人为被告,判...


·夫妻一方对离婚有主观上的过错
      夫妻一方对离婚有主观上的过错 实施违法行为的配偶主观上有意图违反婚姻法或其他法律的过错,这种过错必须是故意。 我们知道,法律上的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从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的4种情形来看,有过错方所持的心里状态都是故意的,因此,离婚损害赔偿的过错原因并不存在...


·非婚生子女可以入户吗?
      非婚生子女可以入户吗? 一、非婚生子女可以入户吗 非婚生子女能上户口。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这一法条明确规定了即使是非婚生子女也拥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因此非婚生子女可以上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


·存疑不起诉后能否要求国家赔偿
      存疑不起诉后能否要求国家赔偿“存疑不起诉”也有叫“疑罪不诉”的,所谓存疑不起诉形似中止,实为终止(或称终结)的决定。因为依照《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则自宣布之日起生效,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最高人民检察院《人...


·离婚后如何分割嫁妆钱?
      离婚后如何分割嫁妆钱? 离婚后如何分割嫁妆钱? 婚约财产返还的标准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和)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三种。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