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交通肇事逃逸后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后怎么处罚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这里要注意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解释》,“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论上对“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诸多不同的观点。本书认为,“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态度应限于过失,因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为保持犯罪构成的纯洁性,其加重构成的心理态度也应是过失。故《解释》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二、交通肇事逃逸的责任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其次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对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产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再次,对于虽然履行了对被害人的抢救义务,但是逃避责任查清认定的行为,仍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最后,所谓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现场逃离,但也可以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离,甚至在现场躲藏的情形。交通肇事逃逸是极其恶劣的情节,无论是之后是否会认定构成犯罪,在对逃逸之人作出处罚的时候,必然都是要从重的。若是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规定此时具有逃逸情节,那么一般是在3-7年有期徒刑之间进行处罚。不过要是逃逸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则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商业车险二次费改费率是多少
      商业车险二次费改费率是多少?目前我国小汽车保有量非常大,老百姓买到车后要上一些商业保险。车险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险种,也是在不断改革。在二次费用改革中,车险费率进行了下调,这会影响到千家万户,很多车主因此得到了实惠。那么商业车险二次费改费率是多少?下面我们就给广大车主普及下相关知识吧...


·管辖权异议成立后还得交诉讼费吗?
      管辖权异议成立后还得交诉讼费吗?在民事案件中,当事人感觉法院管辖权有问题的时候,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上级法院会根据材料做出管辖权异议是否成立的决定。按照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首先得交诉讼费,这样法院才好按照流程受理。那么管辖权异议成立后还得交诉讼费吗?这里要分不同情...


·怎样争取交通事故死亡最大赔偿?有哪些赔偿项目?
      ,随着车辆的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也越来越高,而每年因交通事故发生的死亡也随之增加,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对于您也逐渐从陌生到熟悉了,那么今天就和我们一起来讨论一下怎样争取交通事故死亡最大赔偿? 一、 什么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 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导致受害者死亡的赔偿 二、 交...


·一、交通事故赔偿细则有哪些项目?
      一、交通事故赔偿细则有哪些项目?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1、医...


·交通事故民事诉讼期限有多久
      一、交通事故民事诉讼期限有多久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


·交通事故三者商业险不赔偿情况是怎样规定的
      交通事故三者商业险不赔偿情况是怎样规定的1、发生事故后找人顶替、逃逸的。2、酒驾、醉驾发生事故的。3、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满;4、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5、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车辆;6、在法律法规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


·股权转让印花税是双方都要交的吗
      股权转让印花税是双方都要交的吗是的,转让双方都需要缴纳印花税,并且适用税率需按照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1、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的税率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2、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五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3、企业股东转让股权,会涉及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


·开发商延期交房要怎么应对
      开发商延期交房要怎么应对 1、收集证据 如果大家想要证明开发商那边确实是延期交房了,那么大家就一定要注意去收集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证据,比如查看合同中是否有关于房屋交付的现相关规定以及违约赔偿条款。当然如果你因为开发商延期交房造成了其他方面的额外损失,也应该一并保留。 2、业主...


·一、发生交通事故只有交强险赔偿吗?
      一、发生交通事故只有交强险赔偿吗?发生交通事故不是只有交强险赔偿,如果当事人还投有其他的商业保险,商业保险也可以进行赔付的。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投了保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


·延期交房违约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在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时候,对购房者是存在了违约的。那么此时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即要向购房者赔付违约金。此时就涉及的到违约金的计算问题,那么延期交房违约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延期交房违约金的时间计算 1、起算时间:一般都按购房合同所明确的入伙日期...


·一、交通事故电动车定损的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电动车定损的流程是什么?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 2、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实施...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