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起诉开庭前准备工作有哪些?

一、起诉开庭前准备工作有哪些?起诉开庭前准备工作是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为保证审判的顺利进行所做的一系列诉讼活动。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和民事审判实践,开庭审理前的准备丁作主要有以下内容:(1)在法定期间内及时送达诉讼文书。(2)成立审判组织并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3)审核诉讼材料。(4)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5)其他准备。根据审判实践,其他准备工作包括:①追加当事人。②决定诉讼的合并与分离。③案情比较复杂、证据材料较多的案件,可以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二、具体情况(1)证据分析。当事人应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分析,为庭审对证据发表意见做好准备。(2)确认开庭时间、地点。人民法院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告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和地点。当事人收到开庭通知后应签收送达回执,并妥善保管开庭通知,开庭通知是进入法庭参加庭审的凭证之一。(3)出庭准备。开庭时,诉讼参加人应向法庭提供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出庭函等,书记员查明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诉讼参加人的身份、代理人的代理权限等。起诉开庭是诉讼案件进行审判机关进行司法判决的最后一个程序,经过审判后,就可以根据相关法律适用情况,对犯罪分子进行判决并结案。在司法实践中,在起诉开庭前,司法机关需要就相关犯罪事实进行分析准备,并对需要提交法庭审核的相关证据进行审查,以保证审判的顺利进行。


·申请中止工伤认定的情形有哪些
      在认定部门受理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有可能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形,此时需要暂时中止进行工伤认定。不过要是说申请中止工伤认定其实并不准确,因为一般都是认定部门自己作出中止认定的决定,但同时需要书面通知申请人。那究竟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中止工伤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工伤认...


·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可以告劳动局吗
      公司拖欠员工工资不可以告劳动局,但是您可以寻求劳动局的帮助,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


·用人单位对于劳务工能辞退吗?
      用人单位对于劳务工能辞退吗? 一、用人单位对于劳务工能辞退吗? 只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就可以辞退。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 二、辞退职工条件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


·一、工伤没有劳动合同赔偿可以要吗?
      一、工伤没有劳动合同赔偿可以要吗? 是可以的; 1、首先,证明劳动关系: 虽然没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只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依然可以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 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


·试用期辞退孕期员工合法吗?
      试用期辞退孕期员工合法吗?试用期辞退孕期员工不合法,依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二、被辞退的孕期员工应得赔偿有哪...


·试用期内可不可以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试用期内可不可以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试用期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辞职。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


·法律规定怎么算平时加班工资?
      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


·用工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赔偿?如何赔偿?
      用工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赔偿?如何赔偿? 用工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赔偿?如何赔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


·劳动合同一定要法人签字吗?
      劳动合同一定要法人签字吗?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劳动者本人签订,并在劳动合同中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法人章...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办理的流程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到期,或者由于某些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就需要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为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那么,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一、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一、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项职责: 1、承办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日常工作; 2、根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负责聘任仲裁员,组织仲裁庭; 3、管理仲裁委员会的文书、档案、印鉴; 4、向仲裁委员会汇报、请示工作; 5、办理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