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夫妻离婚按揭房产该归谁?

一、夫妻离婚按揭房产该归谁?1、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2、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夫妻没有约定的话,夫妻婚后以双方的名义购买并办理了房屋按揭贷款的房屋房地产,房屋产权登记在个人或双方名下,婚后由夫妻双方偿还按揭贷款的情况。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的房产分配约定,那么该房屋房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偿还给银行的房屋按揭款为共同债务。二、对于夫妻共同的房子怎么分割?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综上所述,按揭买房是很多夫妻的选择,有些是在婚前一人购买,有的是婚后双方共同购买,一方支付首付,另一方偿还贷款。一旦离婚,双方之间势必涉及到对按揭房产的分割。是双方共同财产的话,双方可以采取将按揭房产卖掉,扣除银行贷款后,分割余额部分。


·房屋租赁期限是多少年?
      房屋租赁期限是多少年《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


·离婚夫妻分割拆迁安置房要怎么做
      离婚拆迁安置房分割问题根据不同的情形有不同的解决方式,离婚分割是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个人的财产是不参与分配的,所以拆迁安置房离婚如何分割要个案分析,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答离婚夫妻分割拆迁安置房要怎么做。 一、什么是拆迁安置房 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


·购房者逾期付款的有怎样的责任
      购买房屋的时候,购房者与出售方一般会约定实际支付房款的方式、期限等等,同时也会就房屋交付的时间作出约定。但现实中却有可能出现购房者逾期付款的情况,在这个时候,就需要购房者承担一定的责任了,那到底购房者逾期付款有什么责任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房者逾期付款的有怎样的责...


·在我国离婚买房流程是怎样的
      在生活中,不管因为何种原因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离婚,但是在离婚以后,生活还是得继续。可能很多人在离婚以后自己想重新购买一套房子,但是心里面又存在一丝疑惑,离婚对于买房的流程是如何的,会不会受离婚的影响这些问题,都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在我国离婚买房流程是怎样的? 在我国离婚...


·一、回迁房赠与协议应该怎么写?
      一、回迁房赠与协议应该怎么写? 1、房屋赠与协议书范本,赠与人:___(下称甲方)受赠人:___(下称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赠与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甲方自愿将其的位于___房屋赠与乙方,乙方自愿受赠。 2、赠与房屋的四至界邻为:___,赠与房屋的房屋权证...


·按揭的房子可以赠与吗
      有贷款的房子,在贷款还清之前是不能赠予或买卖过户的。有贷款的是可以添加名字的,但是不能过户。私房是可以赠与他人的,但赠与必须经过公证部门办理赠与公证,房屋赠与的生效以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为标志。所赠房屋必须是赠与人自己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


·无遗嘱房产继承顺序具体是怎样的
      无遗嘱房产继承顺序具体是怎样的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


·房屋装修款夫妻共同债务离婚谁负责偿还
      房屋装修款夫妻共同债务离婚谁负责偿还 一、房屋装修款夫妻共同债务离婚谁负责偿还?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对外要承担连带偿还责...


·在生活中,房价高,是大家普遍的感觉。有很多刚进入社会经济条件
      在生活中,房价高,是您普遍的感觉。有很多刚进入社会经济条件不是很好的年轻人选择按揭买房,但有些朋友在办理按揭贷款买房后,又想退房,但对按揭买房退房的程序是什么不了解,那不妨通过下文了解一下“按揭买房退房的程序是怎样的”吧。 一、按揭买房退房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法律依据 ...


·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目的是什么
      日常经济生活中,房屋买卖行为时有发生,双方当事人在确认房屋买卖意向时都会订立书面合同,以此证明购买行为的合法性。但有时买方或卖方也会因为现实情况的改变而变卦反悔,想确认合同无效。那么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目的是什么呢?为您解答。 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目的: 1、财产的重新认定 ...


·租房有哪些手续,租房的手续是怎样的
      现如今,对于在外务工的人来说,租房已经成为一种必备了。对于很多没有租过房子的人来说,他们并不知道租房有哪些手续,租房应该要注意些什么?为了帮助您了解相关知识,我们整理了一些资料,一起来看看吧。 一、租房有哪些手续 在我国,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无论是签订、终止还是变更...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