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检察院批捕一年多了也不判刑怎么回事?

一、检察院批捕一年多了也不判刑怎么回事?各种因素可以影响延期。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也就是说,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检察院的公诉科审查完成后,写出公诉书,向对应的法院提起公诉。最后是到法院。审理是二审终审制,一审是在法院受理后一个月内开庭审判并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 、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二、检察院做出批捕决定的时效是多久?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综上所述,检察院对嫌疑人下达逮捕命令后,公安机关负责具体执行,在刑事侦查阶段,嫌疑人基本关在看守所。从这个时候开始到最后的判决需要一定时间,短则几个月,长则一年以上都可能。比如一些案件的案情复杂,证据模糊,会涉及各种延期,就导致了办案时间加长。


·浙江省职务侵占罪量刑,如何对职务侵占罪进行处罚?
      刑事犯罪的量刑标准虽然是由《刑法》统一规定的,但在实践中却允许各地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法律规定的量刑范围内作出更加详细的量刑规定。那么您知道浙江省关于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浙江省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职务侵占罪,是...


·新刑法包庇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当我们周围的亲朋好友犯罪时,我们应该劝其自首,或者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可是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不会这么做,他们会选择包庇对方,对公安机关办案进行阻扰。情节严重的,会构成包庇罪。那么新刑法包庇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新刑法包庇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


·新刑诉法告诉才处理案件主要有哪些
      新刑诉法告诉才处理案件主要有哪些?告诉才处理的罪刑法中规定有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普通侵占罪(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几类犯罪,只有被害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告诉的,刑法才予处理,他们没有告诉或者告诉后又撤回告诉的,司法...


·诈骗罪控告状应该怎么写
      生活当中获得个人所得利益可以选择的途径非常多,但无论如何不能做出我国法律所不允许的事情,比如利用欺诈的手段来欺骗我国普通公民,自己的利益建立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下,甚至因为诈骗使受害者倾家汤产的也不是没有。有些受害者在报案的时候,可能也会担心诈骗罪控告状应该怎么写?诈骗罪控告...


·绑架罪主犯该怎么处罚,如何处理绑架犯罪主犯
      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知道,对于绑架罪的主犯是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那究竟对绑架罪主犯是如何处罚的呢?普通人在这方面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绑架罪主犯该怎么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


·刑事赔偿制度的原则有哪些
      刑事赔偿制度的原则有哪些 一、刑事赔偿制度的原则有哪些? 1、惩罚性原则 惩罚性原则,指赔偿标准对侵害方应具有惩罚性,除使侵害方赔偿足以弥补受害人所蒙受损害的费用外,还要付出对自己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负责任的惩罚性费用。这实际上就是赔偿额等于损失额加上惩罚金额,因此这一...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毒品犯罪分子是国家重点打击的对象,如果对毒品犯罪分子进行包庇,就可能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从包庇罪中单立出来的一项罪名,可见我国刑法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持严厉惩处的态度。但是国家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疑惑。 ...


·开设赌场罪主犯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对于任何一种犯罪行为来说,都分为主犯和从犯,一般主犯会量刑重一些,从犯的罪责会轻一些。任何一种犯罪都会有主犯的认定标准,那么,开设赌场罪主犯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般开设赌场罪的主犯会受到怎么样的法律惩罚?下面,我们来一一解答。 一、开设赌场罪主犯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从犯可从轻。具...


·非法提供管制精神药品什么罪?
      非法提供管制精神药品什么罪?非法提供管制精神药品的行为,构成了《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规定的: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对于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违规制造枪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违规制造枪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是指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以非法制造、销售枪支的行为即会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刑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徇私舞弊减刑罪判刑标准多少年?
      一、徇私舞弊减刑罪判刑标准多少年? (一)徇私舞弊减刑罪法院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一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