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夫妻财产婚前公证需要注意哪些

一,夫妻财产婚前公证需要注意哪些1、注意审查婚前财产协议中的内容,约定的财产要做到双方当事人无争议。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获得财产权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有接受赠与的,有继承……等。但在财产的权属问题上,并不是都不存在争议。如笔者在办理这类公证中,就遇到有个别当事人,在结婚前就在一起共同生活了好几年,双方经济共同支配、购置财产(如汽车、房产、股票等),但财产权利凭证上却只写了一方当事人的姓名,表面看是一方的婚前财产,而实际上却是双方共有的。还有的个别的当事人,在准备结婚前,共同出资购房,购买家具、电器等物品,但财产权利凭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姓名,实际上在这样的财产的权属问题上已存在着问题。因此,公证员在办理此类公证时,一定要注意审查双方当事人在约定的财产权属上是否存在纠纷,协议中财产的归属,债权债务处理的内容上是否明确,要做到双方当事人无异议才能办理公证。2、对没有房屋产权凭证的婚前财产公证,要注意收集当事人购置财产时给付款项的证明材料。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当事人已实际占有、使用房屋,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未获得房屋的产权凭证;还有的当事人,购买了房屋,在房屋还未交付、产权凭证未获得前就准备结婚而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对这类当事人,公证员要注意了解房屋的来源,房屋的付款情况,房屋的使用、装修等现状,并收集相关的证明材料,同时应向另一方当事人进行应证,只要另一方当事人认可对方婚前财产的情况属实,并对财产权属的约定无异议,笔者认为这类婚前财产协议,可以公证。3、注意审查当事人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原因。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不予受理。有的当事人在婚前单方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他们认为要求对方当事人到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有伤感情。对这种公证申请,应不予受理。同时公证员要给当事人做耐心的讲解,告知其办理婚前财产的目的、意义,鼓励当事人要打破传统的婚姻观念;告知其办理公证,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公证处亲自办理;告知其将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时间放在临结婚前或结婚后。4、注意审查再婚当事人或另一方系再婚当事人提供的财产权利凭证,做到约定的财产无产权纠纷。在婚前财产公证中,有的当事人由于有婚姻失败的经历,对再婚就显得格外的谨慎,为了避免再次离婚而发生财产纠纷,对婚前的财产申请办理公证。公证员在办理此类公证时,要注意审查当事人公证的财产是否是属于本人所有,有无产权纠纷。要求当事人要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审查财产的权属。只有搞清了财产的权属,做到约定的财产无争议、无产权纠纷,才能使公证的协议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5、对未婚夫妇申请办理的婚前财产公证,要注意在双方达成的协议和公证词中载明协议生效的时间,即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签名、公证)、办理结婚登记后生效。因为这类财产协议的主体是特定主体,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后,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对双方当事人才有约束力。否则,反之。夫妻婚前财产的公证在既定的法律上可能会程序上的要求,但是需要自己做好充分的了解,这样事情的解决就会有着重要的现实基础,不过环节的处理需要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实践,这样问题的解决就不会有着诸多的纠纷,从而更好的确保自己的权益。


·婚姻效力是一审终审吗
      婚姻效力是一审终审吗 婚姻,是美好的,很多人都会向往婚姻。而在世人眼中,婚姻也是每个人都应该有的幸福归宿。婚姻效力是指法律上有婚姻关系,婚姻效力的成立一般是通过民政局,而有时候婚姻效力的消失需要法庭的判决。那么婚姻效力是一审终审吗?下面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婚姻效力是...


·起诉离婚要到哪个法院起诉
      法律中规定协议离婚的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则就要先确定好法院了。由于我国法院众多,很多人都不知道究竟起诉离婚要到哪个法院起诉。下面我们就为您具体介绍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起诉离婚要到哪个法院起诉 (一)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


·离婚判决赔偿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判决赔偿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二、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是什么?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


·一、 双方离婚不要子女抚养权还要支付抚养费吗?
      一、 双方离婚不要子女抚养权还要支付抚养费吗?不要子女抚养权,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


·婚姻法离婚财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双方夫妻在离婚之后最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就是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在我国婚姻法里面对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有相关规定的,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看看婚姻法离婚财产的规定是怎样的吧。 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一)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离婚后男方应支付多少抚养费
      离婚后男方应支付多少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对于抚养费的数额,双方本着最大程度有...


·两岁孩子抚养权归谁 两周岁以上的孩子抚养权归谁
      一、孩子不满两岁抚养权归谁父母离异,客观上会造成子女不能同时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后果,由夫妻一方照顾未成年子女,另一方承担抚养费成为大部分离异家庭的选择。对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安排,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孩子...


·一、家庭老人分割财产协议书内容是什么?
      一、家庭老人分割财产协议书内容是什么 老人财产分割协议书的内容应该包含协议人的基本信息,家庭里面有几个继承人,都应该写上去。对于分割遗产的家庭情况应该做出明确的规定,对老人的财产总额说明清楚,家庭遗产分割方法与明细也应该规定清楚。 家庭遗产分割协议人: 协议人甲,长子...


·抚养费是作为具有抚养义务的人在一定的时间内必须要
      抚养费是作为具有抚养义务的人在一定的时间内必须要承担的一种责任,民事法庭接收到的关于起诉抚养费的这些案例,大多数都是发生在离异家庭中。起诉抚养费的情况只要是证据充分,大多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所以也有被告方可能在原告起诉之前就将之前亏欠的抚养费一次性返还了。那么,起诉前抚养费返还了...


·国家赔偿案件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吗?
      国家赔偿案件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吗?国家赔偿案件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


·分居的两人多久自动离婚?
      分居的两人多久自动离婚? 一、分居的两人多久自动离婚? 不管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依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双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起诉到法院离婚。 对于分居多久才可以离婚,法律是没有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