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指示交付与现实交付的区别是什么?

指示交付与现实交付的区别是什么?指示交付是指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指示交付发生时,所应交付的标的物是在买卖双方以外的第三人的实际占有中的,此时转让人为完成交付,会将其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该受让人,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现实交付,是出卖人将标的物直接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是一种将对动产的直接管领力现实地移转于买受人的物权变动。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与拟制交付相对应,是所有交付中的最常态。二、 指示交付的成立须具备两个条件:1.是当事人须有转让所有权的合同。2.是让与人应当将所有权转让的事实通知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人。三、现实交付依交货方式的不同,可以再分为三种情形:1、送货上门:即由出卖人送运货物到买受人处,此时货交买受人处才算完成交付。2、上门提货:即由买受人到出卖人处取走货物,此时货物运出出卖人处即算完成交付。3、代办托运:即由出卖人代理买受人与承运人订立运送合同,买受人承担运费的交付方式。此时出卖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即算完成交付。指法交付和现实交付都是我国法律中规定的交付方式中的两种不同方式,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认定交付的方式,在具体的执行交付行为时,应当由双方或者三方协商来认定,一般情况下,需要满足两种交付方式成立的条件才可以。


·在我国校车超载危害主要有哪些
      在我国校车超载危害主要有哪些?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政府开始逐步推广校车。可是因为之前没用过校车,对于相关的安全问题意识不足,使得校车安全事故在近年来一直呈现着高发态势。为此,在我国校车超载危害主要有哪些?下文中会对此专门介绍。 一、校车超载是否构成犯罪? 根据修改...


·哪些情况交强险不予赔偿?
      在我们购新车的时候,一定会为车买交强险,交强险就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出现交通事故是有保险公司对受害者就行赔偿,但不是所有情况下交强险都会进行赔偿,比如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人醉酒等情况造成交通事故的,就不会进行赔偿。 交强险中规定中有以下两种情况垫付与追偿(对于垫...


·2023车祸评残需要责任划分吗?
      车祸评残需要责任划分吗?车祸评残与责任划分没有关系,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是根据实际的伤害后果来进行认定的。但后期的赔偿是与责任有关的,伤残鉴定费保险公司是不报销的,那么伤残鉴定费是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的。如果就伤者也有责任,就要承担责任比例内的鉴定费。同时,伤者的误工费、护理...


·交通事故赔偿中营养费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
      交通事故赔偿中营养费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营养费的计算的前提条件是:在医院的出院诊断证明书上有“出院后需加强营养”的说明。计算方式:营养费赔偿金额...


·交通肇事逃逸判多少年?
      交通肇事逃逸判多少年? 一、交通肇事逃逸判多少年?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交通肇事罪吊销驾照多长时间
      交通肇事罪吊销驾照多长时间 一、交通肇事罪吊销驾照多长时间 如果只是普通的交通肇事,那么两年后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考领驾驶证,但如果是饮酒或醉酒后开车肇事被定交通肇事罪的,那么,5年后才能重新考领驾驶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


·交通强制险条例内容 我国的私家车数量快速的增长,伴随着汽车
      交通强制险条例内容 我国的私家车数量快速的增长,伴随着汽车数量的增长,交通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各类交通事故也层出不穷。交通事故的发生也产生许多的责任纠纷,这些纠纷就含有事故的赔偿责任,而交通强制险就是为了解决这种赔偿责任,保护受害人的权益而设立的。那么,交通强制险条例有哪些内容呢...


·一、交通事故超过60的误工费有没有赔偿?
      一、交通事故超过60的误工费有没有赔偿?可以主张误工费。如果60周岁仍在工作台,确实存在误工损失的话,是可以要求支付误工费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


·酒后驾车如果发生了事故或者被交管部门查到,不仅自己的正常生活
      酒后驾车如果发生了事故或者被交管部门查到,不仅自己的正常生活会受到影响,更是意味着自己会付出时间和金钱的代价来弥补自己的过失,如果情节严重的话,还会有更加严厉的处罚,那么醉驾证件会被吊销吗?处罚的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


·房子交了定金就备案吗
      不是的,需要完成房产交易后。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


·一、新交通法的酒驾和醉驾处罚规定是什么?
      一、新交通法的酒驾和醉驾处罚规定是什么?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