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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被诉人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之规定,所谓劳动争议是指企业与职工之间因劳动权利义务而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只能受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按此规定,私人包工负责人由于不具备企业的主体资格因而不能成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被诉人,只能成为民事案件的被告,而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确认临时工用工主体的复函(劳办人字[1993]17号)“……当包工负责人是社会上的人员时,如果包工负责人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具有用工权,则其应按《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时管理》(劳政字[1989]5号)聘用临时工,并签订劳动合同,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应由包工负责人承担,并按《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时规定》办理。如果包工负责人未经批准非法用工,劳动行政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其予以处罚,临时工的工伤待遇也应由包工负责人承担……”按此规定,当包工负责人是社会上的人员时,不论其用工是否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均应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也就是说包工负责人可以成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被诉人,为了切实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允许将私人包工负责人作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被诉人来对待。



实践中,往往会遇到由承包方直接雇用临时工,临时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了工伤,而承包方与发包方所签订的承包合同又因违反法律规定(如不符合资质要求,不具备法人资格等)属于无效承包,那么应将哪一方列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被诉人呢? 关于承包合同无效的处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调整的范畴,而对于临时工的工伤待遇问题应由直接雇工的承包方承担,并由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即将承包方与发包方列为共同被诉人,这样才能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立法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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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常的生活中,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有些公司为了节约时间,和运营成本,会将公司的一部分业务外包给其他的一些企业,其实这样的做法是有很多的问题的,而且如果出现了什么事情的话,对于原公司来说还有一定的风险,那么公司劳动关系外包风险有哪些,如何进行预防? 一、外包的风险 外包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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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工伤认定答辩状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劳动者会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用人单位也应承担劳动者停职留薪期间的待遇。有些用人单位在工伤认定书下来之后会对结果表示不满,因而申请对工伤认定进行行政复议,此时当事人可以对该行政复议进行答辩。下面我们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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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基本规定有什么? 房屋建设工程涉及的内容很多,包括墙面、屋顶,隔水隔热等,工序复杂,但这都不能成为开发商和施工人员偷工减料的借口,我国在工程验收方面都有相关规定。下面本文就《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基本规定进行了整理,以便您了解。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


·员工申请工伤认定该怎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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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如何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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