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要求增加抚养费驳回应该表明什么原因

要求增加抚养费驳回应该表明什么原因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程序可以,但你要准备好相应的证据,以保证胜诉的可能。例如上年度本地区人均消费水平的官方数据,现在给付的抚养费,这是判定二者是否匹配的主要依据。

·可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都有哪些
      可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都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二、离婚损害赔偿数额确定原则(一).法官自由裁量原则。这一原则,是英美法系国家所采用的基本原则。一般认...


·返还彩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男方以结婚为目的,给付女方结婚彩礼,而日后又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结婚之后又很快离婚的,此时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对此,我国制定了返还彩礼的法律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做详细介绍。一、返还彩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包括哪些
      诉讼离婚的,能否离婚取决于法院的判决,那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包括哪些?也就是说,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形下,法院才会判离婚,那满足哪些条件法院会判离婚?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一一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诉讼离婚有啥精神赔偿?如何提出精神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了侵害,并遭受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要求侵权人给予精神损害的赔偿的法律制度。那么,如果在婚姻关系的一方对另一方实施了侵害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造成内心创伤的,可以依法要求另一方赔偿。那诉讼离婚有啥精神赔偿?听一听我们怎么说: 一般而...


·离婚案件能够公开审判吗?
      离婚案件能够公开审判吗 对于离婚案件,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决定公开或者不公开,没有原则上的要求。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我们国家的案子一般是公开审理的,群众可以旁听。离婚案件属于可以公开审理的案件,但是法院在公开与不公开审理问题上会先看当事人们的意愿,要是对方一方或者双方都不...


·一、离婚应具备那些条件财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应具备那些条件财产如何分割?(一)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具有合法夫妻身份。以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的,仅限于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当事人。不包括未婚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的男女关系,也不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


·离婚行为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夫妻因为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具有法定过错行为,从而导致夫妻最终离婚的话,那么此时无过错方是可以要求过错方做出离婚损害赔偿的。那现实中,离婚行为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额,应当坚持考虑如下四个原则:1、适当考虑经济补偿的原则,...


·新婚姻法男提出离婚需要赔偿女方是否有规定
      您在影视剧当中可能见到过这样的情景,分手以后,女方向男方索要青春损失费,精神赔偿费等各种费用,其实理论上来说,这样做是不对的。即使夫妻双方结婚以后,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男方向女方提出离婚的请求,下文中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新婚姻法男提出离婚需要赔偿女方是否有规定? 一、...


·重婚行为的类型有哪些
      重婚行为多数情况下都会构成重婚犯罪,而在定罪之前,需要先了解清楚重婚行为的类型有哪些,然后收集相应的证据,否则的话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对方重婚的,此时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重婚行为的类型有哪些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


·一、再婚夫妻的财产怎么分?
      一、再婚夫妻的财产怎么分?再婚离婚时,婚前财产,有证据能证明属婚前财产的,属于个人的财产。按照谁的财产归谁执行。不能证明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的,一般要按照婚后财产分割。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


·男方不要求女方承担抚养费是否可以
      目前在我国可能结婚以后,大多数的情况下还是男方主要负责家里面的开销,女方在照顾家的方面付出的比较多一点。所以说大多数情况下还是男方的经济收入水平要多于女方的,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判给了男方,那么有一部分男方可能也不会强制要求女方来承担抚养费的。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