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婚前检查的流程都是怎样的

男女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是否在办手续之前进行婚前检查。如果确定要做婚前检查的话,最好还是了解一下婚前检查的流程是怎样的,这样才能更加顺利的进行检查。下面,我们就相关内容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婚前检查的流程都是怎样的
1、挂号。2、去婚检科分诊室等候。3、抽血,化验血液。4、提取尿样。5、胸透。6、返回婚检科体检,体检包括:身高、体重、视力、生殖器检查。7、当日或次日下午听婚前保健课。领取结果。
二、婚前检查重要吗

1、婚前检查有利于后代,是一次优生监督。
未婚男女通过婚前检查,可以从医生那里得到优生的忠告:在发现遗传病和遗传缺陷方面的问题后,是否能结婚,是否能生育,孩子是否有遗传病发生的风险以及怎样预防等等,从而有效地阻止在某些方面有缺陷的孩子出世,阻止遗传病的发生。
2、婚前检查有利于男女青年健康。
通过婚前检查,可以及早发现男女双方的健康隐患,特别是那些不宜或暂时不宜结婚和生育的疾病。如若患有急性传染病、结核病、精神病、血液病或有严重心、肝、肾疾病等,须经治愈后,或身体情况允许,方能结婚。这对于男女双方及其后代的健康都是十分有益的。往往有许多疾病是自己所不能认识和觉察的,因此,婚前检查就显得更为重要。
3、婚前检查有利于婚后生活的和谐美满。
通过婚前检查,能及时发现生殖器官的缺陷和疾病,并可得到及时的治疗和处理。如男性隐睾症、小睾丸症,女性先天性无子宫、先天性阴道闭锁等。在婚前检查中及时发现这些疾病,可及早进行治疗。即使不能治疗,也可让双方都有思想准备,从而做出妥善的决定。以免婚后才发现问题,造成痛苦,弄得不欢而散、婚姻破裂。
4、婚前检查还能对婚前青年进行必要的性知识教育,有利于计划生育。
如婚后性生活如何才能和谐美满;婚后不想马上要孩子的青年夫妻,用什么避孕方法更合适;从事某种特殊职业或服过某些药品之后怀孕,对胎儿会不会有影响,影响有多大等等。这些都可以在婚前检查时得到满意回答和科学的指导,比在婚后出了问题再找医生要好得多。现在,我国已经不再强行要求结婚的男女必须进行婚前检查了,因此有的人就为图省事,而不去做一个相应的检查,这其实很容易为日后埋下健康隐患,严重的甚至还会导致夫妻离婚,因此做婚前检查还是很有必要的。至于婚前检查的流程,上文中已经进行了介绍,但愿能帮助你解决实际问题。

·老年里离婚财产分割应该怎样办理老年夫妻离婚财产如何进行分割
      老年里离婚财产分割应该怎样办理老年夫妻离婚财产如何进行分割,具体流程如下:1、老年人再婚时,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有约定的,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法律规定处理。2、老年人婚前财产及夫妻婚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仍归各自所有。3、老年人夫妻共同...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如何计算父母离婚时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如何计算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对于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


·一方不给抚养费,另一方可以起诉吗?
      有的人离婚后,不按照约定或法院的判决支付给孩子抚养费,面对这样的情况,另一方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呢?根据法律的规定,有些情况下也是可以不给抚养费的。那到底什么情况下离婚能不给抚养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给抚养费可以起诉吗 对方不付抚养费,是可以...


·开庭男方不到场会判离婚吗
      离婚被告不去法庭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出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


·重婚罪拘役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生活当中我们常说的恋爱自由,婚姻自由并不是没有限制的。在我国实现的从来就是一夫一妻制,因此在生活当中如果有人重婚的话,那么已经严重违反了我国的婚姻法,行为人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对于重婚罪,法院通常情况下会判处拘役。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重婚罪拘役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


·离婚开庭要反驳原告说的话吗
      可以。原告说的与事实不符,可以在法庭上提交证据反驳。如果有自己新的诉讼请求,也可以针对原告提起反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宣读鉴定意见...


·离婚财产分割的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因离婚后财产纠
      离婚财产分割的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


·重婚财产分割原则是怎么样的?
      一、重婚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重婚罪分割财产法律规定是:如果一方被定为重婚罪,将会给予另一方相应的损失赔偿,如果有小孩,还要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照顾无过错一...


·可以证明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可以证明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1.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 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


·离婚监护权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监护权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孩子监护权归谁? 离婚孩子监护权归谁?通过下面几个问题,您会对孩子监护权的归属问题有一个更深入的了解。 1、夫妻离婚以后,孩子监护权一定归属父亲或母亲吗? 对孩子监护权的归属,是以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做考虑,不再想当然归给父亲/母亲...


·离婚有小孩抚养权怎么判
      离婚有小孩抚养权怎么判 一、离婚有小孩抚养权怎么判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