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们国家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很多环境污染问题开始慢慢的显
随着我们国家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很多环境污染问题开始慢慢的显现出来,环境污染造成的危害如今已经达到了很严重的地步,对于环境污染如何追究破坏环境者的责任,这直接关系到了我们的后代赖以生存的环境,关系到了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关于环境污染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内容!
环境污染责任追究制度是怎样的?
环境法律责任,是指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对违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者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性质、危害后果和主观因素的不同给予不同的法律制裁。 简单地讲,就是违反环境和资源保护法者所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环境法律责任是一种特殊的责任形式,环境法律责任是环境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环境法运行的保障机制。
我国现行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在实施过程中,对环境责任的法律责任追究存在许多弊端,导致环保法得不到有效实施,环境遭受严重破坏,主要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
1、受传统观念影响,错误地认为环境资源具有无偿性、无穷性,加上重经济轻环保错误思想,甚至将环境犯罪行为当成一般的环境违法行为。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一门形成较晚的部门法,没有其他部门法较成熟、完备,在法律责任追究方面缺乏针对性的规定。
3、同一违法行为符合多种责任构成要件,导致环境法律责任竞合问题,有可能出现“该刑事制裁的,而行政制裁;该行政制裁的,而又民事制裁”等等现象。所以,研究环境法律责任追究制度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现实性。
环境责任的法律责任追究根据法律的制裁的形式不同分为环境行政责任、环境民事责任和环境刑事责任。区分不同性质责任的意义在于,在环境保护中如何正确地追究不同性质的责任,将环境违法的法律责任落到实处。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全面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加快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
《通知》提出五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1、严格依法保护环境,推动监管执法全覆盖,有效解决环境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执法缺位问题。加快完善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提高重点行业准入门槛。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抓紧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2015年底前依法查处、整改存在的问题。着力强化日常环境监管,2015年底前落实网格监管,做到不留监管死角、不存执法盲区,向污染宣战。
2、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加大惩治力度,坚决纠正执法不到位、整改不到位问题。重拳打击违法排污,严厉处罚偷排偷放等五类恶意违法行为,将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2016年底前完成清理整改任务。坚决落实整改措施,实施执法后督察,对拒不改正的,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3、积极推行“阳光执法”,严格规范和约束执法行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推进执法信息公开。开展环境执法稽查,完善国家环境监察制度,加强对下级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监督。强化监管责任追究,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建立倒查机制。
4、明确各方职责任务,营造良好执法环境,有效解决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和地方保护问题。强化地方政府领导责任,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环境监管执法中的责任,2015年6月底前全面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落实社会主体责任,严格规范自身环境行为,推进重点排污单位公开环境信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公众表达渠道,邀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监督环境执法。
5、增强基层监管力量,提升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加快解决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基础差、能力弱等问题。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基层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力量,加强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强化执法能力保障,保障基层环境监察执法用车,推进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环境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
环境污染责任追究制度主要依靠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环境,行政责任环境三种不同的法律责任互相结合,然后来确定污染者应该承担的责任。在面对环境污染如此严重的同时,我们国家提出了生态建设环境的科学理论,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我们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将会不断的完善,对于环境污染责任追究制度也将不断的成熟。想了解
·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包括哪些条款?
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是企业就解除劳动关系给员工发放的通知,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员工收到后就标志着双方劳动关系的解除。那么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包括哪些条款?企业如何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我们汇总了一些这方面的相关内容,请看下文。
一、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通知书
...
·最新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全文
最新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全文
?最新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全文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
·职工自愿加班的是否有加班费
现实中可以说有很多职工在白天没有完成工作的情况下,会选择留下来加班完成。当然这种情况属于职工自愿加班,与单位安排加班是不一样的。我们知道单位安排加班有加班费,那职工自愿加班的是否也有加班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职工自愿加班的是否有加班费
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关于...
·什么情况辞退员工不需要赔偿
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况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过失的情况下提出的辞退才可以不用支付赔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
·工伤认定的范围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只有经过专业的认定之后,确定属于工伤范畴的,那么之后才能根据实际的伤残等级,获得对应的工伤赔偿。而这个工伤认定也有一定的范围,那到底工伤认定的范围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伤认定的范围有哪些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
·劳动争议案件起诉状范文
劳动争议案件起诉状范文
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时,会求助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对于仲裁部门给出的裁决结果,若是当事人不服,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是需要有个起诉状的,那这个起诉状怎么写呢?给您准备一篇劳动争议案起诉状范文。
民事起诉状
原告:___________...
·劳动合同续签生效时间是几天?
劳动合同续签生效时间是几天?续签当天即生效。劳动合同续签生效时间,应当是以续签劳动合同的日期为准。也就是说如果续签时间为今天,生效日期就是当天。《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合同期限”、“无固定合同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
·拖欠工程款找谁投诉,如何维权?
拖欠工程款找谁投诉,如何维权?一、工程拖欠找谁投诉1、拖欠工程款,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判决胜诉后,拖欠方仍不支付的,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政府部门可以调处工程款的支付问题,但对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没有裁判权,强制权。但如果是政府工程,可以向建设该工程的政府...
·父母的探视工作要注意哪些问题
我国法律规定了如果夫妻双方离婚,那么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有权利探望自己的孩子,这就是法律上的探视权。虽然夫妻已经离婚,但他们依然是孩子的父母,对孩子的探视权是不能被剥夺的。但父母在行使自己的探视权时也要对一些问题进行注意,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父母的探视工作要注意哪些问题。
...
·单位辞退员工能领失业金吗
一、单位辞退员工能领失业金吗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只要劳动者其它条件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
·假劳动合同后果,有什么规定?
假劳动合同后果,有什么规定?
假合同的事情你们员工知道,但将来要是遇到纠纷,举证时,说不清楚真假,单位会将其拿出来作为证据,上面的工资、待遇、规章等对你们会造成不利影响。法律规定,必须要签劳动合同,否则就要赔偿双倍工资,老板这样做规避风险。有可能最好再签一份真实的,或者保存好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