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房子怎么分割?

一、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房子怎么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二、哪些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夫妻对共同财产平等处理权体现在哪些方面?

1、处理权平等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

2、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但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该处分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该善意第三人。

3、承担一定的义务

家庭生活的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不足时,由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分担。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所负债务,由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时,则由个人财产负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对于经常吵架的家庭来说,夫妻离婚可能是最终的选择。在分割家庭财产的时候,先将共同财产划分清楚,如果房子是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商议产权归属,由拿到产权的一方根据房子市值给对方货币补偿,或者通过二手房市场将房子变现,分割房款。

·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
      随着新房房价的节节攀升,二手房逐渐受到了人们的追捧,因此,市场上买二手房的人也越来越多,那么作为二手房的卖家,你知道你应该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吗?下面,我们做了相关的整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不要全权委托公证 如果卖房人的房子存在贷款按揭,在卖房钱又不能自己还贷解除抵押,一般需要...


·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多久
      公积金完成审批一般需要2~3个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则要求不能大于三个月放款。公积金贷款的时间进程:1、公积金贷款如果无需复议,一般在提交材料后需要半个月左右可以审批通过。2、审批通过后要办理过户,在过户手续办完之后大约7~10天放款。《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


·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婚姻问题对于您来说是一生当中最重要的事情,所以在结婚的时候,一定要经过仔细的考虑后再选择是否要结婚,这样才能避免结婚以后发生离婚的现象。现如今,我国的离婚率普遍都是非常高的,但离婚以后就涉及到离婚财产和房产证不动产的分割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归属是怎么规定...


·房屋拆迁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拆迁注意事项有哪些 很多地方,因为政府规划和地区发展,会对当地居民的住房进行征收并做相应补偿。那么,居民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时,有很多具体事项需要注意。究竟进行房屋拆迁注意事项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拆迁当事人及基本...


·农村买房合同什么情况下无效
      目前,我国的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买卖农村房屋,只是在实践中,常常会出现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对于这一现象,必须要引起购房者的高度重视。那么,农村买房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解答。 一、农村买房合同什么情况下无效 (一)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


·租厂房拆迁也有补偿吗?相关规定有哪些
      租厂房拆迁也有补偿吗?相关规定有哪些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兴建厂房进行各种各样的产品生产。有的人是自己建造厂房,有的人是租别人的厂房进行生产。厂房是他们赖以生产的家园,如果遇到拆迁,租厂房拆迁也有补偿吗?那是肯定有的,只是补偿的标准会不同,的我们在这里为您进行简单的...


·一、公司买房与个人买房的区别是什么?
      一、公司买房与个人买房的区别是什么? 1、房产所有权区别:以公司名义买房,领的产权证是单位名称,以个人买房是私人所有,单位房产要转让需经董事会股东决议,方可转让,个人房产转让只需夫妻签字即可。 2、契税不一样:个人144平米以上3%,144-90平米1%,90平米及以下免,单...


·孩子一出生就有登记买房的民事权利
      孩子一出生就有登记买房的民事权利,所以买房子可以写孩子的名字。只是如孩子未成年,他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办理过户手续,应由他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是父母)代 他办理。房款需一次性付清,增加买房时的经济负担。鉴于“银行发放贷款的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成年的孩子虽然可...


·不得出租的房产情形是怎样的
      不得出租的房产情形是怎样的 一、不得出租的房产情形是怎样的?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


·一、房东违约店面合同没到期该如何赔偿?
      一、房东违约店面合同没到期该如何赔偿?(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


·房产抵押登记的受理机关有哪些
      房产属于最常见的不动产,若是所有人需要将房产进行抵押的话,为了充分保障抵押权人的合法利益,此时需要办理一个房产抵押登记。那么实践中房产抵押登记的受理机关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房产抵押登记的受理机关有哪些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签订书面抵押...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