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仲裁的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有两个方面的含义: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和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前者是,是指就自己的主张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的责任;后者,是指当自己主张的事实最终得不到证明时,承担不利于诉讼结果的责任。

具体说,就是要求负有证明责任的主体,对现有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并经过逻辑推理,最后认定事实是否真实而作出结论。举证责任则是强调提供证据的本身行为,所提供的证据不一定真实。

在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和劳动争议仲裁员的举证责任和证明责任,《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申诉人在提出申诉时,在‘申诉书’中应当注明: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则要求被诉人应当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这足以说明,劳动争议案件中双方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而不负有证明责任。从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来看,无论是申诉人还是被诉人,对自己的仲裁请求或者对请求的反驳成立,各自的举证都应当真实,提供的证据都应当符合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的原则。劳动争议当事人提出证据,能否支持自己的请求或者反驳,都只能是站在自己的利益上。最后,还得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来审查裁决。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根据自己的主张,积极主动地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提供证据,协助劳动争议仲裁机关查清事实,明辩是非。《劳动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处理。”第三十三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在处理劳动争议时,有权向有关单位查阅与案件有关的档案、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并有权向知情人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由此可见,劳动争议仲裁人员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任务是证明责任,而不是举证责任。

·工伤事故该怎样赔偿
      如何赔偿工业事故?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区域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赔偿应当在作出认定并申请工伤鉴定后计算。赔偿金额按下列项目计算:(一)医疗费用。工伤治疗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


·工伤认定时限中止事由有哪些?
      天有不测风云,劳动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工伤、因工致残、甚至死亡的情形,这时候劳动法赋予广大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利就有所体现了。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请工伤赔偿,然而,您是否详细了解工伤认定时限中止事由有哪些?下面就跟随我们来了解一下。 首先,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然而...


·一、解除劳动合同还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还能申请劳动仲裁吗?离职一段时间后一年之内也是可以申请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同时规定,诉讼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


·欠工程款耍赖不给怎么办?
      欠工程款耍赖不给怎么办?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  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


·在什么地方申请工伤鉴定?
      在什么地方申请工伤鉴定? 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少数地方还吸收物价、民政等部门的同志和大医院院长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都由劳动行政部...


·工程质量监督资格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质量监督资格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实行社会监理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有监理员岗位,质量监督现在实行监督工程师制度。监督工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土木工程类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2、具有四年以上建设工程设计或施工管理的工作经历; 3、具有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


·劳动局立案多久结案
      一般需要一个月左右。最多需要45天,经批准可延长15日。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


·公司遣散员工赔偿金是多少
      公司遣散员工赔偿金是多少一、公司遣散员工赔偿金是多少?在经济不景气的时候,每天都会有大量的公司破产倒闭。公司破产,影响最大的就是员工。很多员工因此会被遣散,导致下岗待业。按照规定,因公司破产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要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违反规定遣散员工的,还要做出赔偿。那么...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


·投保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保险有什么意义?
      投保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保险有什么意义?在我国,质量检测机构和相关建造方都想方设法的提高工程质量。但是,自这样的情况下,工程质量事故也会不时发生。那么,投保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保险有什么意义?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投保工程质量责任保险是解决住房...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