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拐卖儿童罪判案件怎样判罚


一、拐卖儿童罪判案件怎样判罚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犯罪特征


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侵害了被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人格尊严权,是指与民事主体的尊严密切相关的以精神性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被害儿童被拐骗后,处于行为人控制之下,处于被欺骗、任其摆布的境地,失去决定自己去向的身体自由权,行为人将被害儿童当作商品出卖,损害其做人的尊严。而且极易引起被害人家庭离散,有时甚至家破人亡,其社会危害性极大。


拐卖儿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出卖的目的。只要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被拐妇女、儿童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拐卖儿童罪。即使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实施完毕,仍应视为既遂。至于是否卖出,即犯罪目的是否实现不影响此罪的成立。但是,如果行为人实施上述行为并不是以出卖为目的,例如,是为了奸淫、收养、奴役、强迫卖淫等目的,则可能构成其他犯罪,不构成拐卖儿童罪。但实践中有的行为人收买被拐卖的儿童是为了与被害人形成家庭关系,并不是为出卖,而收买后,由于被害人反抗或者其他原因,行为人又将收买的儿童卖给他人,应以拐骗儿童罪处罚。实践中,拐卖儿童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能绝对排除不以营利为目的而实施拐卖儿童的行为。如出于报复他人动机而实施拐卖儿童的行为。如果仅强调以营利为目的,就会漏掉不以营利为目的而实施此类行为。


这类违法人员一般都是为了金钱和利益,对相关的儿童进行拐卖,对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儿童的健康发展,造成一定的伤害。我国的办案机关也会根据相关的案情和法律规定,对这类违法人员进行相应的判决和处罚。



·刑事诉讼法被害人的具体解释是什么?
      当今社会虽社会和平,但仍有不法分子顶风作案,致使很多刑事诉讼法被害人的数量大大增加。由于不了解被害人的相关法律条文,大部分被害人没能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很多刑事诉讼案件中,被害人处于劣势,从而使犯罪分子得逞,避免了应有的惩罚。在这个人际关系复杂的时代...


·刑事案件抗诉的决定权是哪个部门
      一、刑事案件抗诉的决定权是哪个部门? 刑事案件抗诉的决定权是人民检察院,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可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


·单位受贿罪的情节严重怎么界定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贿赂的话,此时无论是否替对方谋取利益,此时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之后,就会被认定为受贿罪。但如果是国有单位有这样的行为,则此时成立的就应当是单位受贿罪,在进行处罚的时候如果情节严重那处罚自然也就会重一些。此时该如何对单位受贿罪的情节严重进...


·侵犯商业秘密怎么判刑处罚
      侵犯商业秘密怎么判刑处罚 一、侵犯商业秘密怎么判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


·自诉案件不能刑事和解吗?
      自诉案件不能刑事和解吗?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


·枉法裁判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法官在对案件作出判决的时候,必须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允许出现枉法裁判的行为,否则的话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枉法裁判罪。判断是否构成此罪,可以看实际的行为是否满足该罪的构成要件内容,那到底枉法裁判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枉法裁判罪的构成要件...


·盗掘古人类化石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盗掘古人类化石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文物的保护制度。对象为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的行为。所谓盗掘,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不经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私自挖掘。其具体的行为方式...


·招摇撞骗罪法条有哪些
      基本每个国家的工作人员因为特殊的公务员身份,手里都会拥有一定权利,在办事的时候就会比普通人方便的多。因此有的人就会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来招摇撞骗,此时会构成招摇撞骗罪。那么我国关于招摇撞骗罪法条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招摇撞骗罪法条有哪些 [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


·新刑法对徇私舞弊出口退税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新刑法对徇私舞弊出口退税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一、新刑法对徇私舞弊出口退税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新《刑法》对徇私舞弊出口退税罪既遂的处罚标准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五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


·对于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
      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所谓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行为人为了实施其违法犯罪的目的,为首发起、纠集和组织有...


·偷盗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偷盗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偷盗罪既遂的刑事责任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条 【盗窃罪】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