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债权转股权的法律规定

债权转股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

很多企业在起步发展过程中,都会面临一些经营问题,一些企业虽然对国家的经济建设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是企业自身经营管理模式不合理,管理方式不正确导致亏损,企业选择债权转股权的方式来减少资金压力。今天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债权转股权的法律规定。

债权转股权的法律规定

国家工商总局对《债券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作出规定。

第三条 用于出资的债权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债权合法有效;

(二)债权权属清晰、权能完整;

(三)债权依法可以评估和转让;

(四)债权是被投资公司经营中产生的货币给付、实物给付的合同之债;

(五)被投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出资应当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被投资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的, 债权出资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四条 债权人应当与被投资公司签署《债权转股权协议》 。依照《债权转股权协议》的约定,相关债权可 以全部或者部分转换为被投资公司的股权。 被投资公司因债权转股权增加的注册资本不得分期缴纳,被投资公司应当一并办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 更登记。 债权的实际缴纳以债权人与被投资公司签订《债权转股权协议》为准。

第五条 用作出资的债权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和评估机构评估。

第六条 债权出资实际缴纳后, 应当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验资报告除应当符合 《公 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外,还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债权人的债权持有情况,包括债权的金额、债权的性质、产生的原因、产生的时间、履行情况和到 期时间等;

(二)债权评估情况,包括评估机构的名称、评估报告的文号、评估基准日、评估值等;

(三)专项审计的情况,包括审计机构的名称、审计报告的文号、审计基准日、审计结论等;

(四)债权转股权实缴注册资本的情况,包括债权转股权协议的签订等。

第七条 债权转股权的,应当由被投资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登记,并提交以下材 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公司加盖公章) ;

(二)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 (公司加盖公章) ;

(三)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 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四)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或者决定; 被投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提交全体股东签署同意的股东会决议;被投资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提 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内容应当包括:同意债权人以债权转股权出 资并确认债权评估金额,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等。

(五)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

(六)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债权人和被投资公司共同签署的债权出资承诺书; 内容应当包括:对所出资的债权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作出承诺。

(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或债权转让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复印件;

(九)营业执照副本;

(十)公司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被投资公司股权以外的人以债权向被投资公司增资的,还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 件复印件

第八条 债权人、被投资公司的债权转股权行为违反《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以及本办法规定的,验资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审计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或者因过失提供 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国家工商局出台的债权转股权的法律规定,可以有效改善企业的经营,减少资金风险。管理办法中对用于出资的债权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以及债权转股权的程序。债权转股权的意义重大,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进步。

·农信存单质押贷款利率有多高
      农信存单质押贷款利率有多高 一、农信存单质贷款押利率 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从贷款银行取得一定金额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用业务。存单质押贷...


·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只要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就会被认定为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属于性质非常恶劣的金融诈骗犯罪,因而必将受...


·个人欠债离婚对方要承担吗?
      个人欠债离婚对方要承担吗?这种情况对方是否承担看情况而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


·借条万的大写是不是有必要的?
      借条万的大写是不是有必要的? 一、借条万的大写是不是有必要的? 借条万的大写是有必要的,具体的书写规范如下所述。 借款人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出借人__________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__...


·兄弟欠钱不还该怎么办理
      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区别有哪些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而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采用合同形式,而遗赠的意思表示采用遗嘱形式。2.遗赠扶养协议是死后生效行为与生前生效行为的结合,而遗赠属于死后生效的行为。3.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必须是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集体组织,而遗...


·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在哪里发行
      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在哪里发行一、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在哪里发行 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发行大多是将发行直接承销给有代销业务的承销商或者由承销机构共同配合进行债券的发行与销售。 《证券法》 第十条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


·打伤赔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打伤赔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应当根据是否由夫妻双方共同实施的伤害行为而定,对于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有犯罪嫌疑人赔偿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但如果没有离婚,另一方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夫妻共同债务是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


·欠钱2500不还怎么办?
      欠钱2500不还怎么办?欠钱2500不还可以采取和解、调解、仲裁或者是向法院起诉等方式维护债权。具体的方法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


·欠钱不还而且对方没钱怎么办?
      欠钱不还而且对方没钱怎么办?欠钱不还而且对方没钱和对方商量分期还款或者是进行其他方面的解决。除此之外,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是随时可以和他要欠款的。起诉胜诉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如果对方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有以下的处理办法:第一,看看有无实现债权人代位权的可能...


·借贷纠纷案件如何承担举证责任 不管什么类型的纠纷案件,在诉
      借贷纠纷案件如何承担举证责任 不管什么类型的纠纷案件,在诉讼解决纠纷时,当事人都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借贷纠纷案件亦是如此。具体来说,借贷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是怎么分配的呢?证据的提供决定一个诉讼案件的成败,对于债权人和债务人来说,借贷案件需提供哪些证据资料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


·什么情况下会引起借款利息的纠纷
      什么情况下会引起借款利息的纠纷 一、什么情况下会引起借款利息的纠纷 个人借款利息纠纷如下: 1、借款时没有写借条。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当事人仅以口头承诺的方式来约定借款事实,而没有写借条、借据等书面借款协议,借款人到期不还钱,出借人一般无充分证据证明借款及利息事实,诉讼时很...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