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农业承包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农业承包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农业承包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一定的债权性质


(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开始时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债权形式出现的。


这不仅是因为在集体经营制度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制度变迁开始时,国家并没有在法律上确立具有物权意义上的土地财产权利,更重要的是,在当时特殊的时代背景下,农民要保有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完成约定的义务,只有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农地制度改革的成本。


(二)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之初,是发包人投资并承担风险、获得收益,承包人经营管理并依约定获取报酬,承包人仅仅负善良管理人的责任,土地承包人的权利、义务由承包合同规定。


从这个意义上讲,土地承包经营权基于家庭联产承包合同而产生,土地承包人保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要以对集体付出一定的对等义务为条件。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性和转让性等受到来自集体经济组织的限制。


承包人不能自主转让承包权,而须经发包人同意,这种转让方式完全是普通债权的转让方式。


(四)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保护,要以合同为依据,并适用合同法的法理,受制于合同法规则。


(五)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连带性上看,土地承包经营权连带于联产承包,属于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组成部分。


农民以具有复杂意义的“联产”为对价,取得土地这一生产资料的承包经营权,而发包人对作为承包经营的标的物的土地,仍有相当大的支配力。


(六)从承包人与土地所有人的关系上看,上述联产承包合同关系,本质上为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内部关系。


因这种内部关系而取得的承包经营权实际上只有对人(作为土地所有人的集体)的效力,而并无对世效力。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具有一定的物权属性


现阶段我国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制,而且这种集体所有制就其实质而言是一种社区所有制,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基于其集体成员的特定身份所依法享有的权利。非经农民集体同意,社区以外成员不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与农民社区成员身份不可分离的权利,是一种人身权。社区成员只有获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其土地所有者的地位。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已发生具有普遍意义的物权化演进倾向,主要表现在:承包经营权人对承包土地拥有直接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越来越多地成为农户进行土地转让、出租、转包、入股等的产权基础,从而具有物权的一般权能。由于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具体明确的规定,农民的土地转包、转让、出租、抵押、入股等都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还不是一种完全的自物权。《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使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已超过一般债权法规定的20年最长租赁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民法通则》第五章第一节所直接规定的权利,是具有排他性的财产权,而学界通常认为该节是对物权制度所作的规定。


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以债权形式出现的、具有一定自物权属性的、且呈现具有普遍意义的、物权化变迁趋势的、特殊的土地权利。


对于农业承包合同等事由而发生的一般纠纷案件,若是当事人没有在法定的三年的诉讼时效范围内提出诉讼的请求,此后,若是还想向法院起诉,就必须说明为何不在时效内起诉的缘由,并且需要提交关于案件审理的详细信息。



·合同未到期未退押金是否违约金?
      合同未到期未退押金是否违约金?一般情况下,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不能随意终止合同。但在一定条件下,双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对于承租人来说,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应了解出租人提出提前终止租赁合同须具备的条件或理由,主要有: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住房转租、转让和转借给他人;2:承租人利用...


·买卖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是什么意思?
      买卖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是什么意思?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具有如下特点: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


·财务部门拒绝履行合同怎么办?
      财务部门拒绝履行合同怎么办? 一、财务部门拒绝履行合同怎么办? 财务部门拒绝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赔偿相应的损失。 对于其他不履行合同的处理,合同法也作出救济的方法: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


·怎么解决口头居间合同纠纷?
      怎么解决口头居间合同纠纷?一、口头居间协议是否有效 居间合同一般都要书面的,口头的除非对方认可,否则很难判定是否有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


·合同倒签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合同倒签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一、合同倒签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而一旦产生纠纷后由于证据难以取得,解决起来又比较困难,合同的事前控制作用无法体现,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如在施...


·委托代理合同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委托代理合同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法》中对委托代理合同法律规定 第四百一十三条 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做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


·技术贸易合同范本怎么书写?
      技术贸易合同范本怎么书写? 技术贸易合同范本 受让方(甲方)_______国________公司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 转让方(乙方)_______国________公司...


·解除合同补偿金包括哪些?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解除合同补偿金包括哪些?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一、解除合同补偿金包括哪些?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


·一、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合同双方都需要签字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合同双方都需要签字吗? 一般是需要双方签字的; 根据《民法典》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 ,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租赁合同是...


·合同法中三大抗辩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合同法中三大抗辩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民法典》作为民法的一个分支,是与我们现实生活联系比较紧密的一部法律。对于合同,很多人都并不陌生,在生活中很多责任和务的确定都需要根据民法典来进行。在民法典中一个比较重要的内容就是它的三大抗辩权,那么民法典中三大抗辩权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


·法律上可以撤销的合同的撤销权有时间限制吗
      一,法律上可以撤销的合同的撤销权有时间限制吗撤销权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间内行使撤销权,但具体期限有所不同。 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在合同保全中,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但自债...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