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在我国房建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多久?


一、在我国房建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多久?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二、房屋保修期的法律规定


1、关于保修期的长短,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因此房地产商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该条里说的《规定》,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注明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而该《规定》第六条讲明:“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依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F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基础结构工程50年。


因此,“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的说法更为准确。即使房地产商和购房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使用日起算,他们很可能会减去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到交付之间的时间。


在我国房建工程保修期限是有严格要求的,针对不同工程项目的保修期是不一样的,一啊不能的房屋建筑的期限与其签订的合同年限有关;电气排水工程的保修期是两年;屋面放水工程的保修期一般是五年。针对房屋保修期的要求,相关法律也是做出了详尽的要求。



·我们知道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
      我们知道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一般会提起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也有部分用人单位会支付一定的代通知金,以达到马上解除劳动合同的目的。那么我们劳动法规定代通知金如何计算呢?是用人单位想给多少给多少,还是有一套固定的结算办法呢?下面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劳动法规定代通知金如何计算 ...


·公司辞退员工补工资几个月?
      公司辞退员工补工资几个月?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具体规定如下:1、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


·公路工程质量监理程序是怎样的
      公路工程质量监理程序是怎样的?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交通也是越来越便利,但是由于工程的不合格带来的危险也越来越多,那么一条公路在正式运行之前除了正规的施工之外,在这段过程中公路工程质量监理程序是怎样的呢?现在跟着我们一起来大概了解一下吧。 一、开工前 1、审查工程分包 ...


·员工不加班单位可以扣工资吗
      现实生活中,很多单位都会安排员工在休息修建的时间内加班,虽然大多时候员工都是会听从单位安排,但也有员工拒绝加班的时候。而在这种情况下有的单位会克扣员工的工资。不过,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员工不加班单位可以扣工资吗?我们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员工不加班单位可以扣工资吗 《劳动法...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情形有哪些?
      一、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情形 归纳起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如下三种情况: (一)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


·宝鸡工伤鉴定机构有哪些?
      由于司法鉴定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在判决案件前,会参考司法鉴定的结果,故而为了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要求必须具备相关资质要求的机构才能成为鉴定机构,各地的鉴定机构是不同的,今天我们给您带的来的是宝鸡工伤鉴定机构有哪些的相关信息。 一、...


·没签劳动合同就辞职有赔偿吗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雇佣劳动者时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但对于劳动者而言,可能在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前,就向单位提出了辞职。那没签劳动合同就辞职有赔偿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没签劳动合同就辞职有赔偿吗 1、没签书面劳动的合同...


·二级建造师劳动用工合同补充协议的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喜欢考各种证书,未毕业就有一堆证书云集。考证的用处:一是为了找工作方便,二是因为挂证书可以获得一定的资金。挂靠证书就会涉及到合同的签订,并且还有补充协议,下面我们就以二级建造师劳动用工合同补充协议为例,让读者了解一下合同的模板。 劳动用工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


·建筑工程施工工期保证措施怎样制定?
      建筑工程施工工期保证措施怎样制定? 建筑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工期保证措施 一、施工进度计划 1、编制依据及原则 (1)响应合同文件工期要求。 (2)以本工程内容、工程量大小、工艺、工法难易程度为依据;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为参考。 (3)合理安排施工工序。 (4)根据现场的...


·职工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怎么写 (一)一至四级
      职工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怎么写 (一)一至四级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每月领取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工业园区征地补偿方式标准有哪些?
      工业园区征地补偿方式标准有哪些? 工业园区征地补偿方式的标准多样,在规定上各地方都有不同,因为这个标准还要涉及到市场价格、地理位置、国家政策等相关的因素,所以各个地方出台的标准都会不一样,在查询时尽量到当地的政府的相关网站上出台的政策上去搜索会得到更准确的信息,以下是我们为您整...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