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法假冒伪劣产品罪的量刑依据是什么?

刑法假冒伪劣产品罪的量刑依据是什么?

一、刑法假冒伪劣产品罪的量刑依据是什么?

《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五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4.5法释〔2001〕10号)

第一条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在产品中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者以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后冒充正品或者新产品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不合格产品”,是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

对本条规定的上述行为难以确定的,应当委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鉴定。

第二条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销售金额三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按照国家计划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7年4月22日联合发布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指定的估价机构确定。

多次实施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未经处理的,伪劣产品的销售金额或者货值金额累计计算。

第九条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共犯论处。

第十条 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小额零散的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犯罪事实,可以直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行政法规来进行处罚,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但如果涉额金额比较大的,则肯定是需要追究相关刑事责任的,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

·刑诉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几种?
      刑诉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几种?刑诉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五种,主要包括了侮辱罪、诽谤罪以及虐待罪等。刑法中规定的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自愿不告诉的,刑法不予处理,但因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由人民检察院和被告人近亲属...


·自首对量刑的影响是什么?
      生活中,一些人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行为是无心之过,在其自首并如实供述罪行后,一般都能够获得宽大处理。不过,犯罪人怎样才能算自首呢?既然犯罪人自首是可以减轻刑罚的,那么具体来说自首对量刑的影响是什么?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犯罪人怎样才能算自首 犯罪人自首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


·犯罪分子行贿没认怎么判?
      一、犯罪分子行贿没认怎么判?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贩卖信息罪量刑标准是多少?
      贩卖信息罪量刑标准是多少?《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


·组织领导传销罪怎么判?
      在我国一些地方,传销活动猖獗,这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我国对传销犯罪活动打击力度一直很大,在刑法中也明确了组织领导传销罪。对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机构和个人进行打击,才能有效抑制这种犯罪活动的蔓延。那么组织领导传销罪怎么判?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什么...


·其实预审说白了,也就是犯罪嫌疑人在公安部门被拘留期间,公安有
      其实预审说白了,也就是犯罪嫌疑人在公安部门被拘留期间,公安有专门的部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预审的。因为犯罪嫌疑人的询问笔录也是作为案件审判的时候一个参考的依据的。不过有些人对于醉驾的预审,和移交至人民法院的审理想必是混为一谈了,所以才会产生这样一种疑问,在我国醉驾做完笔后多久预审? ...


·网络犯罪判几年
      网络犯罪多种多样,刑事处罚也不尽相同。如果网络诈骗,应当按照诈骗数额判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


·刑事拘留不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拘留不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还不是很了解什么是刑事拘留以及刑事拘留的期限究竟是多久。那么,小编今天就为大家要讲解一下什么是刑事拘留?以及刑事拘留的情形。请看以下文章。 一、刑事拘留不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不执行刑事拘留的话,一般就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的...


·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怎么执行?
      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怎么执行?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按照有期徒刑执行,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二、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


·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出庭作证申请书怎么写其具体内容需要包括申请人、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以及提交法院的名称,并且需要申请人也就是办理该案件的律师签名和申请时间,在最后应该附上证人的名称、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在这过程中需本着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1、申请人申请人必须是代理该...


·刑法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刑法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暂缓量刑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所犯罪行属非恶性犯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过失犯罪的;②犯罪后有自首、立功表现的;③从犯、协从犯,犯罪情节轻微的;④未成年人或者精神障碍的;⑤赔偿被害者的损失或者被害人...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