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交通事故丧葬费涵盖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丧葬费涵盖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丧葬费并没有涵盖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者承担丧葬义务的人有权要求获得丧葬费。过去,以死者家属为安葬死者而支出的必要费用为限。不少省市的丧葬赔偿标准按照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和交通事故发生地规定的原则办理,以死者生前6个月的收入总额为限。大约3000-4000元。一般包括运尸费、火化费。购买骨灰盒费,一期骨灰存放费,以及雇请人员所支付的劳务费和必要的交通费等合理费用。但超过上述标准的,经法院审查确属必要,可以按照丧葬费的实际损失计算,予以赔偿。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有关部门限期殡葬决定的费用不予赔偿。


二、车祸护理费的计算标准


1、护理费数额是按照护理人员的花费确定的,包括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


2、护理费的标准。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标准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原则为一人,特殊情况下,可参照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的意见,确定护理人数可在二人或二人以上。


3、护理期限。护理期限应自受害人受到损害至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因侵权致残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根据受害人的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能超过20年。


4、护理级别。护理级别应当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和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具体情况确定。


车祸发生之后,若是当事人一方直接死亡,或者是在送往医院之后,经过救治依然死亡,此时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事故责任主体,是需要承担支付丧葬费等费用的责任的,由于此时直接的受害者已经死亡,故此其并不需要支付误工费。



·车祸责任人要判刑吗,相关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车祸责任人要判刑吗,相关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开车的人最不希望的就是发生车祸,因为一旦发生车祸,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车祸的责任人还可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很多人就问我们,车祸责任人要不要判刑了,它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一一做出解答,供您阅读。 一、车祸责任人要判...


·协议离婚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要是夫妻已经没有感情了,而还要勉强在一起的话,对双方都是不好的。此时建议最好尽快办理离婚手续,如果选择协议离婚的话,那么就要知道协议离婚需要提交哪些文件,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办理离婚手续。 一、协议离婚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的...


·车辆的不计免赔车损险是什么?
      车辆的不计免赔车损险是什么意思 现阶段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车辆,而且车辆都存在需要保险,保险公司承保的商业险都有一定的免赔额,而车主为了在发生事故后能得到足额赔付,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不啻失为一个好办法。并且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险都各不一样,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了解一下不计免赔车损险是什么...


·很多人为了应酬,开车去吃饭喝酒,醉酒后开车属于醉驾行为,醉驾
      很多人为了应酬,开车去吃饭喝酒,醉酒后开车属于醉驾行为,醉驾是对自己和对他人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妨碍社会交通安全,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我国法律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醉驾也算前科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法律的规定醉驾也算前科吗? 1...


·股权外部转让要交税吗
      要交。如果是转让给个人,那么是要交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包括: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


·拖拉机交强险赔偿内容有哪些
      拖拉机交强险赔偿内容有哪些?交强险的理赔范围具体就是指交强险的责任限额。1、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


·交通事故缓刑是要坐牢吗?
      交通事故缓刑是要坐牢吗?这个问题我们发现有很多人会提,一开始以为您都知道,就没有做多解释,其实交通事故缓刑是不需要关押服刑的,在刑法中有所规定。只要没有违反缓刑考验期的规定,没有再犯罪、没有发现漏罪,考验期届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交通事故缓刑规定:第七十六条 ...


·很多购房者都是在交房之后才会实际对房屋的面积作出测量,而此时
      很多购房者都是在交房之后才会实际对房屋的面积作出测量,而此时可能就会发现房屋面积比实际面积小,遇到这样的情况,自然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就是受到了损害的。那此时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权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房屋面积比实际面积小应该怎么办 房屋的购买者在怀疑自己所...


·强行拉人上车犯罪吗
      看情况:其一、行为人强行拉他人上车,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该行为构成绑架罪,是犯罪行为;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是犯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


·犯人交不起罚金在监狱可以减刑吗
      不交罚金会影响判刑,但与减刑没有关系,减刑主要取决于罪犯在监狱的表现。根据刑法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


·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要承担责任吗
      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要承担责任吗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要承担责任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