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工伤赔偿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一、工伤赔偿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赔偿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规定职员在受工伤之后需要根据伤残等级确定赔偿金,有受害人未受伤的情形,这种一般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用、以及根据不同的伤残情况有对应的伤残补助金。受害人死亡的情况,这种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因此,具体的赔偿计算方法需要根据伤情来决定。


二、残疾赔偿金的范围


对于残疾赔偿金的范围,应注意如下几点:


(1)残疾赔偿金的赔偿依据是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伤残等级。这种赔偿依据需要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才能得知。如果伤残等级较轻但对受害人的职业造成妨害,严重影响受害人就业收入的,可以适当提高残疾赔偿金的数额,如钢琴家手指伤残等情况。另一方面,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的调整,在一定幅度内减少或增加残疾赔偿金的总额。


(2)关于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一般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三、工伤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附分级系列应该是三级.


另外,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根据工伤赔偿等法律规定,可以知道,任何人在受伤之后,若是想要获得工伤赔偿,是一定需要先确定伤残的等级的,一旦职员向单位出具了被认定的伤残等级认定书,此时公司等企业单位,必须要严格遵守伤残赔偿的标准,支付给该职员伤残赔偿金。



·四川省工伤认定年龄是否有限制
      其实国家对于工伤认定的要求也是比较严格的,工伤认定当中的最关键的主体无非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除了对工伤认定的范围有着明确规定以外,全国各地实际上对于工伤认定的年龄问题,也是广大劳动者比较关心的。就比如说四川省内的劳动者要进行工伤认定的话,对于四川省工伤认定年龄是否有限制?这也是...


·武汉市做工伤鉴定的费用多少?
      社会中有各种各样的职业,有些职业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对于我们来说安全第一性命高于一切,所以在工作期间如果不慎受了伤一定要记得做工伤鉴定,为自己的利益争取最大保障。有些人对工伤鉴定可能比较陌生,例如在武汉市做工伤鉴定的费用多少呢?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 武汉市做工伤鉴定的费用多少 ...


·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怎么处理?
      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怎么处理? 一、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处理目的 (1)、提高地基土的承载力地基剪切破坏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建筑物的地基承载力不够,由于偏心荷载或侧向土压力的作用使结构失稳;由于填土或建筑物荷载,使邻近地基产生隆起;土方开挖时边坡失稳基坑开挖时坑底隆起。地基土的剪切破...


·一、什么情况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什么情况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


·工作十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多少?
      工作十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多少? 劳动者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符合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条件,此外自用工之日起一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因此对于这种情况,首先劳动者可以要求用单位支付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签订...


·工资对于一个职工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这关系到职工的直接利益,所
      工资对于一个职工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这关系到职工的直接利益,所以在会计分录中,公司的一些会计就会不清楚这个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列支范围是包括哪些会计科目,导致在会计分录中出现了错误,为了符合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我们在这里给您介绍一下对职工工资和福利费的列支范围。 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民工维权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我国每年都有大量的农民工进城务工,他们干的活往往是最累的,由于农民工处于弱势地位,其合法权益经常受到伤害,工资被拖欠的事情经常发生。农民工维权要依法进行,不得蛮干,否则不但不能有效的追讨工资,还会给自己找来麻烦。那么,民工维权法律法规都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


·土方工程按照什么分类标准划分
      土方工程按照什么分类标准划分一、土方工程按照什么分类标准划分(一)土方工程分类及特点根据土方工程的施工内容与方法的不同,土方工程有以下几种:1、场地平整:是指将天然地面改造成设计要求的平面所进行的土方施工程。这类土方工程施工面积大,土方工程量大,应采用机械化作业。2、 基坑(槽)...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是不会轻易辞退劳动者的。但实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是不会轻易辞退劳动者的。但实践中也有不少用人单位在忙不过来的时候招用员工,在淡季又以各种名义辞退员工的情况。对于员工来说,如果被单位辞退了应该怎么办才好?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被单位辞退了应该怎么办 1、被单位无故辞退的,员工...


·在我国,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我国是禁止企业和个体工商
      在我国,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我国是禁止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使用童工的。可是在一些偏远地区,一些小企业会招聘一些辍学的孩子,以降低企业成本。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一经发现,要收到法律制裁。那么企业招用童工的处罚措施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共同了解一番。 一、童工的年龄如何认定? 《未成...


·建筑工程质量验评依据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验评依据是什么?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被推至风头浪尖,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工程建筑的质量问题。事实证明,建筑工程的质量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和生命安全。国家相关机构也颁布实施了相关管理条例,对建筑工程质量做出了严格且明确的规定。那么建筑工程质量验评依据到底是什么? 一、建...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