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事拘留期限最长多少天?

刑事拘留期限最长多少天?刑事拘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但相对于逮捕,刑事拘留的强度就比较低了。实践中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也有一定的期限限制,那么刑事拘留期限最长多少天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刑事拘留期限最长多少天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
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根据以上规定,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对涉嫌刑事拘留的人的拘留期限是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是37天。二、刑事拘留的对象有哪些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若后被无罪释放,被拘留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的规定,拘留的对象应当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⑴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⑵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⑶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⑷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⑸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⑺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根据上文的分析介绍,我们清楚的知道,如今我国规定的刑事拘留期限最长多少天,最长情况下可以对嫌疑人、被告人拘留37天。而实践中,也不是对任何一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必须满足相应的情形才可以。

·犯罪的主观方面包括哪些因素
      犯罪的主观方面包括哪些因素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是由意识因素和意志因素这两大部分内容构成的。1、意识因素这是指行为对事物及其性质的认识和分辨情况。(1)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及其结果的社会危害性的认识,或者说对与犯罪客体有关的事实及性质的认识。(2)行为人对犯罪的基本事实情况的认识,或者...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条文内容是什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条文内容是什么 近年来,国家为了调控税收,开始营改增试点,从国家角度去看,增值税是归国税,营业税是归地方,实际上是为了将税收收归中央。营业税是不可以抵扣的,但是税率相对来说会低,增值税是可以抵扣,交销项税与进项税的差额就为应纳税额,因此这就给很多企业钻空...


·犯罪嫌疑人涉嫌强奸未遂会怎么判
      犯罪嫌疑人涉嫌强奸未遂会怎么判 一、犯罪嫌疑人涉嫌强奸未遂会怎么判?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少女的,以强奸论,从重...


·盗窃罪律师会见的规定是什么
      生活当中没有什么事情是可以不劳而获的,如果通过盗窃的这种行为来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话,肯定需要付出法律代价的。不过,作为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当然也可以聘请律师来为自己做无罪辩护,尽可能的在量刑上能够有所减轻。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盗窃罪律师会见的规定是什么? 一、盗窃罪律师会见...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吸毒者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如果行为人出于故意向走私、贩卖毒品等的毒品犯罪分子提供毒品,也不构成本罪,而应以走私、贩卖毒品罪或者其他...


·关于行贿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 关于行贿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还在看守所么
      一、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还在看守所么? 1、犯罪嫌疑人在批捕以后到判决之前都在看守所羁押,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


·哪些情况适用刑事拘留?
      哪些情况适用刑事拘留? 1、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若审理后被无罪释放,被逮捕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刑事拘留不是...


·最新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
      最新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 一、最新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


·团伙斗殴构成什么罪责?
      团伙斗殴构成什么罪责? 团伙斗殴是一种人数众多的打架斗殴行为,通常比两人斗殴更容易造成生命财产的损失,造成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和社会秩序混乱。所以团伙斗殴所构成的罪责相对更大,受到的处罚更重。那么具体来说团伙斗殴构成什么罪责?需要受到何种处罚呢?下面我们就给您进行相关问题的解答。...


·公安拘留最长时间是多久
      公安拘留最长时间是多久依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如果认定某人涉嫌犯罪,可以对该人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拘留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时间最长可达37日。公安机关对某人刑事拘留后,如果认为需要对该人予以逮捕,可以在一定时间内提请检...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