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是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比如“家里有事、个人发展、出去创业”等等,如果公司能够举证证明员工该辞职理由(通常在辞职信、离职交接表、或离职协议书中可找到辞职理由),裁判机关一般都不会支持经济补偿金。

并且,以个人理由辞职的,员工还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才行,否则,未经公司同意不辞而别或达不到法定通知期离职的,都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不仅拿不到经济补偿金,可能还要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二、员工以公司存在特定违法行为“被迫辞职”的,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实务中,一些公司存在克扣员工工资,停发、少发或拖欠工资行为,还有一些公司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还有的公司让员工在有毒、无防护设备等恶劣的生产环境下劳动,针对这种情况,为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员工享有特别解除权,可无条件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还可获得经济补偿金。这就是实践中通常所称的“被迫辞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被迫辞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劳动合同法第46条明确规定员工依照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员工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被迫辞职”时,需注意各地司法实践中所把握的“度”,要不然一不小心“被迫辞职”可能变成违法解除。比如:工资拖延了多少天才可“被迫辞职”、少发了多少工资才可以被迫辞职、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否支持被迫辞职.各地把握的尺度会有差异,并无统一标准。

对于公司来说,应对的方法就是尽量消除上述能够引发员工“被迫辞职”的违法行为,但谈何容易。单单一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问题就足以让多数企业叫苦连天,要想防范风险,只能自求多福了。

三、员工“被迫辞职”是否也需提前30天通知公司?

如果“被迫辞职”的理由是成立的,无需提前30天通知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辞职是否需提前通知,可分4种情况来理解:

1、需提前30天通知的辞职:正常情况下以个人原因辞职的,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2、需提前3天通知的辞职:正常情况下在试用期内以个人原因辞职的,提前3日通知即可。

3、需通知但无需提前30天的“辞职”:公司存在以下违法情形:1)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4)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员工权益;5)因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致使合同无效。也就是说,这些情况下,员工可在通知单位后立即离职。

4、无需通知直接走人的“辞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我们发现,虽然有些时候是劳动者自己离职,但确实是因为单位的一些不法行为,导致劳动者不得不离职,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这样的情况下,双方解除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也是需要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如果单纯的真的因为劳动者个人原因离职,这个时候就不能要求单位作出补偿。

·在疫情期间工资待遇怎么算
      在疫情期间工资待遇怎么算?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对新型冠状病...


·一、没签劳动合同没欠工资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一、没签劳动合同没欠工资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可以,没签劳动合同的赔偿,和公司有没有拖欠职工的工资之间没有任何联系。(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


·加强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成本管理的措施有哪些
      加强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成本管理的措施有哪些 对于一个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建筑工程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进行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的管理也是一项贯通在施工过程和管理过程中的工程,进行一个良好的施工项目成本管理也可以为企业创造更大的利润。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加强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成本管理...


·深圳工伤认定多久
      深圳工伤认定多久 人社局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对于工程项目来说,质量合格是最基本的要求。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
      对于工程项目来说,质量合格是最基本的要求。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结束后,会邀请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目前我国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实行资质管理,不同资质的机构可以承接的检测工程也不一样。那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详细了解下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


·工程质量事故上报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质量事故上报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虽然为了减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各责任主体都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在施工工程中履行自己的义务,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工程在交付使用之后,依旧有工程质量事故发生,此时,责任主体需要及时处理,工程质量事故上报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一、工程质量事故上报时间...


·工伤伤残鉴定费由谁出是如何设定的
      众所周知,当今社会人才济济,竞争异常激烈,您都为着谋生而各自努力着,各自都付出自己的劳动力获取自己应有的报酬,在日常生活中,因为各种因素,难免会有人发生意外,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亡的人也不计其数,平时也会从新闻上,电视上得到这一系列的报道,让人感到心寒,那么工伤伤残鉴定费由谁出?下...


·法人变更劳动合同是不是就终止了?
      法人变更劳动合同是不是就终止了?不需要;公司名称变更或者公司股东变更的,都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不需要变更。如要变更,需要取得劳动者的同意。《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


·单位无故辞退员工的赔偿是怎样的公司要辞退员工
      单位无故辞退员工的赔偿是怎样的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法律中规定的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具备上述法律规定的事由,公司辞退员工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


·劳动合同法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怀孕怎么办
      劳动合同关系到每个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可能会根据各项条件解约,孕后可能会面临的解约风险更重。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怀孕方面的问题,希望可以对您了解劳动合同解除时怀孕的处理有所帮助。 一、违法解除怀孕员工劳动合同 劳动部《就处理劳动争议有关政策...


·对于建设工程质保金,相信在生活中很多人都不是特别的清楚,建设
      对于建设工程质保金,相信在生活中很多人都不是特别的清楚,建设工程质保金是工程建设质量的一种保障,国家法律对于建设工程质保金这一方面有相关的规定,不同的项目,质保金的金额不会相同,那么关于建设工程质保金金额是多少呢?下面我们将给您做一一解答。 建设工程质保金金额是多少 工程质量...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