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前夫妻一方转移财产会影响共同财产的分割吗?
一、离婚前夫妻一方转移财产会影响共同财产的分割吗?
离婚前夫妻一方转移财产会影响共同财产的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二、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
一般来说,所说的离婚前的财产转移主要是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转移的情况。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少分或不分。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指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没有明示归一方所有的;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银行存款、股票转移、隐匿处理及对策。
(一)常见的银行存款隐匿及调查问题。
1、 瞒天过海,隐匿存款事实,或隐匿存款账户。
常见方式:将平时积蓄或工资卡上的资金取出,另存于其他银行帐户中。离婚时,将所剩寥寥无几的工资卡交至法院质证,并声称其余钱款已用于家庭生活开支。
处理方式: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六家部门才有权利查询银行储蓄,当事人以及律师都无权查询银行存款。因此,对于隐匿存款的解决,相对较为复杂,难度也较大。一般而言,夫妻在平时生活时,应注意收集对方取款的凭条,注意掌握对方储蓄的信息,特别对于开户银行以及资金账号。从法院审判实践来看,如果:
(1)在知道一方开户行和账号的前提下,申请法院查询,一般不会存在问题。
(2)仅知道开户行,不知道账号,查询在理论上是可行的,但法院是否接受申请以及查询力度不能保证,如果法院不配合,只得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3)即不知道银行账号又不知道开户行,法院无法调查。
(4)偷梁换柱,将自己名下的存款取出,然后人间蒸发。
常见方式:在另一方已知有存款并且知道相关储蓄信息的情况下,擅自将存款以现金取出,(以银行转账方式取会留有流向痕迹),口头上声称该款已用于生活日常开支,实际另存银行或以他人名义另存银行。
处理方式:离婚案件,法院一般是不受理调查案外第三人存款账户的申请的,在一方声称取的钱全部用于生活开支进行辩驳时,可考虑:
第一、 存款取出的时间,时间长短决定了消耗数额,以及取款的动机。
第二、 存款取出的数额,巨额的存款不会在短时间内消耗殆尽。
第三、 一方平时正常的生活开支及相关证据,用于反驳和抗辩。
第四、 其他相关事实以及证据的收集整理。例如,近期家庭开支情况以及另一方资金流金情况。
一般而言,法院处理财产,是以现实存在而不是理论存在的数额为准。不能证明现存财产额度,只从理论上推断财产数目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的。比如,有些当事人说:“他一个月一万多块钱工资,平时最多花三千,每月还余有七千,二年下来,还应该剩有至少十万多”;再如:“他工资虽然一个月只有二千块,但单位有年终效益奖,可能有十几万,至少也有几万”。这些猜测推测的论据,法院是很难支持的。但是,法院也不会轻易相信一方存款“消耗完毕”的说法,对于“合理”资金流向解释,法院支持的可能性大。但如果一大笔钱款,短时间内“丢失”了、“吃光、喝光”了,“赌博输掉”了,法院采信的可能性是不会太大的。
(二)常见股市资金转移问题及防范。
常见方式:上海是中国仅有的二大交易所所在地之一,资金投入股市现象十分普遍,因此,股市资金转移隐匿,也是常见问题。比如:
1、 隐匿炒股信息。不透露给另一方炒股的股东代码或资金号,或证券公司。
2、 将股市内的股票抛售后,套取现金,取出后转移、隐匿。
由于必须借助由银行开户炒股,因此,股票资金转移隐匿与银行存款的转移隐匿有相通之处,在于不再赘述。但提醒当事人的是,股市信息的查询较银行存款相对宽松,在上海,只要凭法院调查令即可到相关证券管理、经营机构查询,因此,隐匿得呈的可能性不大。此外,只要打出资金对账单,便可看出一方资金数额流量。
离婚前有些人为了使得自己可以多分割获得一部分的财产,有时会直接选择通过不法方式转移共同财产。虽然财产转移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是由于转移的方式是多样的,并且不少人还以合法的方式作为转移的外衣,故此转移财产并不一定就会影响共同财产的分割。
·抚养费一次性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来说,夫妻双方离婚后,除了要分割财产外,还要妥善的处理好孩子抚养问题。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具体金额双方可以协商,写到离婚协议书中。支付方式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按月支付。那么抚养费一次性支付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
·婚姻无效与离婚之间有没有区别
在生活当中,像离婚和无效婚姻这些事情,都在我国的民法典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其实有一部分人容易把一些意思相近的词汇进行混淆,有些人可能会认为无效婚姻就必须进行离婚,无效婚姻其实和离婚是不一样的。我们下面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婚姻无效与离婚之间有没有区别?
一、婚姻无效与离婚之间有没...
·一般打离婚官司律师费多少?
一般打离婚官司律师费多少?
律师费用没有明确的标准,具体会根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职业素养、经济状况等由双方协商确 定;北京律师收费相对比较高,但律师之间收费差异也不小,有的律师一个离婚案件一审收费二、三千元,有的却能达到...
·一、离婚案中婚前财产的概念是什么?
一、离婚案中婚前财产的概念是什么?婚前财产是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婚前财产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
·许多伴侣在婚后生活期间
许多伴侣在婚后生活期间,为了防止双方的感情发生变故,夫妻双方之间对于婚内财产产生一些纠纷,往往会签订婚内财产协议进行保障。婚内财产协议明确了婚内共同财产的权属与使用,有时也会对于双方在家庭生活中所应尽到的责任和享有的权利有一些规定,对于夫妻双方均有约束力。《婚姻法》第十九条对于婚...
·哪些离婚条件孩子才会判给男方
哪些离婚条件孩子才会判给男方
一、哪些离婚条件孩子才会判给男方
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男人总体是以强者的身份出现,因此,在孩子抚养权归属上,相对而言,男方处于相对被动的一面。在同等条件下,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稍大一些,但有以下几种情况,男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也是完全可能的。
(...
·家庭暴力的法律认定标准是什么?
家庭暴力的法律认定标准是什么?
家庭暴力的法律认定标准是什么?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值得注意的是,家庭成员间的精神侵害也纳入到了家庭暴力的范畴。
家庭...
·结婚女方户口要不要迁到男方家
结婚女方户口要不要迁到男方家
一、结婚女方户口要不要迁到男方家
1、实际上在我们国家并没有特别的规定女方出嫁以后,必须要把户口迁到男方家里面去。女方出嫁以后,要把户口本移到男方家的说法,最早是在农村里面出来的,我们大家都知道,以前的农村是非常封建的,他们觉得女方嫁入男方家里以...
·男方在服刑女方离婚起诉状范本如何书写?
男方在服刑女方离婚起诉状范本如何书写?
一、男方在服刑女方离婚起诉状范本如何书写?
女方离婚起诉书范本
原告:姓名: 性别:女 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被告:姓名: 性别:男 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诉讼请求
1、判...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只能和其中一人居住生活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只能和其中一人居住生活,这时候另一方也是孩子的亲人、有天然的血缘关系,不能直接照顾抚养孩子但应该有探望孩子的权利,这就是探望权。一般来说,对于探望权是没有限制的。因为这是由血缘关系和社会伦理决定的,由于天然的亲情、没有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思念孩子要求探望孩子是天...
·表兄妹结婚婚姻有效吗,哪些婚姻是不合法的
表兄妹之间一般都是具有一定的血缘关系的,因此我国禁止三代以内的表兄妹结婚。但在一些偏远的地区,还是存在表兄妹结婚的现象,那么表兄妹结婚婚姻有效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表兄妹结婚婚姻有效吗
表堂兄弟姐妹之间是不能结婚的。而要是当事人之间结婚了的话,那么该婚姻就是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