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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一、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效力是怎样的?1、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效力是受法律保护的,分公司在本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一般来讲都是有效的。在签订合同时,分公司并非一定要使用总公司的公章来盖印,完全可以自己独立的印章盖印,而且印章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具备法律效力。分公司虽然没有可以承担起法人资格的代表,但同样也是拥有正规的营业执照,并且其活动范围受到总公司的调配,换句话说,就是只要在总公司授予的经营范围之内,分公司可以自由经营。自由进行对外合作和签订合同。分公司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将子公司的市场范围进一步扩大,因此,若是事事都需要向总公司报备则失去了存在的意义。2、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分公司签订了超出总公司规定范围的合同,则这类合同有可能沦为无效的商业合同,或者成为待定的商业合同。二、合同无效的情形《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三、成立分公司的条件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导致分公司和其他建筑单位之间签订的这份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原因,并不能单纯的说合同是由分公司签订的,很有可能是分公司承接的这项业务已经明显超过了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分公司接项目,不可能每次都是总公司签合同。


·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法定,当事人不能约定。
      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法定,当事人不能约定。 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由此可见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是法定的,当事人不得约定。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法定,用人单位可以间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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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辞退员工员工要补偿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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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手续费一般要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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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手腕骨折工伤评几级伤残?
      如果手腕骨折工伤评几级伤残? 《最新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十级里的第十四条规定:十级、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二、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级伤残赔偿标准 (伤残赔偿都要做伤残鉴定,以伤残等级赔偿!)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4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


·不签订劳动合同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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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工程质保期如何确定?
      房建工程质保期如何确定?相关法规明确规定,工程在完工之后是需要进行验收,并达到标准之后,才能交付使用的,但是机关如此,再给次投入市场之后,由于工程质量的问题,引发的他人或者单位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形依旧是较为常见的,故而相关单位会对房建工程质保期进行约定,再此期间内,可以扣留质保金...


·在广东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如何分级?
      在公司发展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一些员工的工伤事故。除了一些您比较在意的赔偿问题、工伤等级划分以及停职停薪问题以外,工伤伤残鉴定标准也是您所关心的,接下来我们就针对在广东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如何分级这个问题给您总结一些条例。 一、伤残等级是由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医来根据经验及机器来鉴定的...


·劳动法童工工资怎么算?
      尽管社会各界以及国家相关部门对童工引起的足够的重视,但是还是因为单位的原因或者当事人的刻意隐瞒等原因,各地仍有雇佣童工的现象发生,为了更好的保护童工,有关部门一旦发现雇佣童工会勒令立即停止雇佣关系,但是劳动关系解除了,劳动法童工工资怎么算? 一、劳动法关于童工的规定 1、《劳...


·有社保得了心脏病算不算工伤
      有社保得了心脏病算不算工伤 一、有社保得了心脏病算不算工伤? 心脏病一般不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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