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应收账款质押权人如何实现应收账款质押权?

应收账款质押权人如何实现应收账款质押权?应收账款质押权是一种常见的权利质权,一般来说,公司或者企业要正常的经营和运作,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的支持,但是实际的状况是资金容易出现短缺,此时为了融资的需要,公司或者企业会以应收账款来质押,一旦质押期限届满质权人没有受偿,那么作为应收账款质押权人如何实现应收账款质押权就成为了一个难题。今天,的我们就为各位讲一下如何解决该难题,请您仔细阅读下文。应收账款质押权人如何实现应收账款质押权?应收账款质押权人可以将质押的应收款拍卖、变卖价款或折价后优先受偿来实现自己的应收账款质押权。但是在实际情况下,法院也可能判决质权人直接要求次债务人(即出质人的债务人)向其支付应付给出质人的应付账款,而无需对应付账款进行拍卖或变卖。一、应收账款质押在法律中设立的情况:《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四十条第六项规定“应收账款”可以用作质物,故应收账款作为一种新的担保方式进入了市场的视野。同时,由于该法第四百四十五条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故在《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配套建立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就成为前述法律规定的官方公示公信机制,为应收账款质押的设立、查询、异议确立了操作的平台。至此,应收账款质押的设立无论是在法律规定层面上,还是实务操作层面上,都已经得到了完善。二、关于应收账款质押权人的质押权实现的争议:从实务操作角度看,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未具体规定权利质权的具体实现方式,仅就质权的实现作出一般性的规定,即质权人在行使质权时,可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或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因此,究竟在实现应收债权质押时,是应当将应收的账款去进行折价,还是对其进行拍卖和变卖,还是去采取其他方式予以实现,多年来在实务中一直争议不断。三、应收账款质押权的实现的阻碍:从不少案件中看出,尽管多数法院都在有证据的情况下支持了质权人要求就已质押应收账款享受优先受偿权的请求,但其中的绝大多数并未具体明确优先受偿权究竟应当如何实现。特别是,少量法院其判决中明确质权人实现优先受偿权的方式为拍卖、变卖已质押的应收账款。但是,由于应收账款本身流动性差,次债务人(即已质押应收债款的付款人,系出质人的债务人)的资信情况难以把握等原因,如将已质押的应收账款再行拍卖、变卖,不仅耗时长,而且极易造成清偿率下降等弊端,且还会遇到已质押应收账款本身属性不适宜拍卖等情况,极大地妨害了应收账款质押权的实现。四、应收账款质押人可以要求次债务人直接付款以实现质押权:由于应收账款质押的标的为请求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权利,故将此类“请求给付金钱的权利”如果依照实现质权的一般规则来寻求实现,即通过拍卖或变卖方式再转化为金钱,既存在将作为一般等价物的金钱特定化的困难,也无实际意义,更没有经济上和法理上的价值。因此,在与我国采取类似立法的国家中,多数都支持质权人直接要求次债务人直接付款。因此,可以请求次债务人直接向质权人付款,且无需通过拍卖和变卖,以期达到成本低,收效快的效果。综上所述,应收账款质押权人想要实现自己的应收账款质押权,可以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质权的实现,最好是直接要求次债务人进行付款。应收账款质押权人在遇到相关争议的时候可以走法律途径,这样可以保证自己的应收账款质押权的实现,让法律保护其合法的权益。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协议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协议范本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协议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协议范本 本合同由双方在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于 年 月 日签署。 合同双方: 出让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让方: 1、有限责任公司于 年 月曰在江苏淮安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注...


·夫妻债权债务处理怎么进行?
       夫妻尽管在离婚之后就没有任何的法律关系能够影响到二者的个人生活了,但是现实中却总是因为夫妻在结婚的时候就留下了很多的债务却因为离婚让债权人不知道该向谁索要,那么,夫妻债权债务处理怎么进行?其实将债务的主要归属理清楚之后就可以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合理分配给双方自行负责。下面来看看具体...


·债务追讨时间是多久
      债务追讨时间是多久,应该提供哪些证据?这里说的债务追讨的时间,其实也就是法律上面规定的债务追讨的诉讼时效。这在诉讼解决相关纠纷的时候是很重要的,那到底债务追讨时间是多久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债务追讨时间是多久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


·2023年个人借款利息怎么约定
      个人借款利息怎么约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年利率如果不超过36%,债权人主张利息是支持的,超过36%的,超出部分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


·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确定的情形有哪些?
      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确定的情形有哪些?(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债权确定期间是指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实际数额的时间。实践中,最高额抵押权人为了防止抵押人任意行使确定债权额的请求权,而使自己处于不利地位;抵押人为了防止自己的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一般都愿...


·个人货款申请书怎么写?
      一、个人货款申请书怎么写? 借 款 申 请 书 我叫 ;性别 ;现年 岁;文化程度; ;婚姻状况: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 现住址: ;暂住证号: ; 手机号码: 家庭固定电话号码: .爱人姓名: ;现年 岁;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手机号码: ; 我计划向贵公司借...


·单位个人借款不还追诉期多长时间?
      单位个人借款不还追诉期多长如果欠条约定了还款日期,在还款日期之后三年内不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不再支持。如果已主张过债权,就以最后的催还日期为准,有三年的诉讼时效。1、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2、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


·犯了挪用特定款物罪一般怎么判
      犯了挪用特定款物罪一般怎么判 一、犯了挪用特定款物罪一般怎么判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欠债不还法院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欠债不还法院起诉流程是怎样的?1、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


·别人借钱不还该怎么追讨 在遇到别人借钱之后又不按照约定的时
      别人借钱不还该怎么追讨 在遇到别人借钱之后又不按照约定的时间、数额进行归还的,此时出借人应该怎么追讨借款呢?由于很多人不是很清楚法律中的规定,因此这个时候会采取一些比较暴力、极端的手段,这样显然是不可取的。那到底别人借钱不还该怎么追讨才比较好?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和解法...


·听证条件罚款还是罚没款?
      听证条件罚款还是罚没款??举行听证的条件下,所作的处罚应当是罚没款。罚款是处罚违法者或违反合同者以一定数量的钱被罚款时缴纳的钱,罚没款是指国家行政执法机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所形成的收入。罚款只是处罚后只缴纳罚款,罚...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