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务报酬的个税有哪些

劳务报酬的个税有哪些避税方法一、劳务报酬的范围包括哪些个人担任企业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也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某种技艺,独立提供某种劳务而取得的报酬,他与支付报酬的单位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而工资、薪金所得是个人非独立劳动,从所在单位领取的报酬,他与支付报酬的单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二、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的避税方法是什么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采用合并综合收入,三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税,按次或月计算。(1)利用分次纳税避税。一般来讲,你的劳务报酬收入采取什么方式取得,直接影响你在一定时期的收入。税法规定,当某项活动带来的收入在1个月以上时期内,支付间隔超过1个月,按每次收入额计入各月计算,而间隔时间不超过1个月的,应合并每次的收入额计算。那么当你在为他人提供劳务时,需要根据劳务合同书,合理安排纳税年度内每月收取劳务费的数量和实际支付的次数,即可达到避税的目的。(2)采取由被服务方提供一定服务避税。比如,由被服务一方向提供劳务服务一方提供伙食、交通以及其他方面的服务,就等于扩大了提供劳务方的费用开支,降低了劳务报酬总额,从而使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保持在较低的纳税水平上。由于对方所提供的伙食、交通等服务可能是提供劳务服务者的日常开支,若由其本人用收入购买往往不能在缴纳所得税时进行扣除,这样,虽然提供劳务报酬的所得因接受对方的服务而降低,但同时也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这比直接获得较高的劳务报酬但支付较多的税收有利,因为这样可使劳务报酬所得者在总体上保持更高的消费水平。上文中,我们不仅为您带来了劳务报酬个税避税的方法太,同时还为您提供了劳务报酬范围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由于劳务报酬的数额本身就不多,因此国家规定的个税的起征点也是比较低的,所有很多人都想到了避税。但我们也要提醒各位一句,避税一定要合理合法,否则的话就会构成偷税、逃税。


·建筑工地受伤如何赔偿
      建筑工地受伤如何赔偿 一、建筑工地受伤如何赔偿 我们知道,建筑工地由于行业特殊性,一直是伤害事故多发领域,特别是工作在一线的农民工兄弟,经常成为事故的受害者。那么在建筑工地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该怎么索赔呢,在此,律师针对主要的几种情况,解答如下: 1、如果劳动者受雇于劳务公司...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依据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依据有哪些? 工程质量不达标,不仅会拖累当地的经济发展,还会给人们的生命安全带来危害,有些企业一味追求高收益,对工程质量并没有太大的要求,所以工程质量的要求需要政府作出严格的界定,然后企业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依据有哪些?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施工质...


·工伤认定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由于公司安全措施方面有需要加强,导致了员工出现了意外情况,那么在工伤认定方面,我们存在有什么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去加强,去拓展了,不过,也从另一方面反应出来公司员工的维权意识,下面,我们带你们了解一下,工伤认定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希望会对你们能够有所帮助。 工伤认定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劳动合同签订培训试用期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签订培训试用期是怎么规定的 1、 培训期,试用期都是在劳动合同以内的。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童工年龄是几岁?
      在我国,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都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企业或者个人如果雇用童工属于违法行为,但许多人并不知道年龄多少才算童工,童工年龄是怎么规定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童工年龄是几岁? 《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


·上班途中锁骨骨折工伤公司能赔偿多少的法律依据
      随时社会经济的发展,政府为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及其他方面都采取了相应的政策。国家规定相关与企业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为员工提供五险一金,保障员工在上班过程中的安全,有些企业还会购买额外的保险作为福利。今天我们就来谈论下员工在上班途中锁骨骨折工伤公司能赔偿多少的问题。 一、锁骨骨...


·工程质量风险分类有哪些
      工程质量风险分类有哪些? 目前从事工程建设的企业很多,在工程建设领域,工程质量事件频频发生,这给业主带来了不少麻烦。工程质量问题严重的,还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引发工程质量的因素有很多,包括主观的,或者客观的。那么,工程质量风险分类有哪些?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


·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定是否合理
      劳动关系当中最核心,最关键的问题就是用人单位给员工支付的报酬问题。可能在生活当中找工作的时候,您也见到过,有些用人单位不明确的告诉员工工资待遇是多少,而且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合同当中约定的工资是待定。那么这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定是否合理呢? 一、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定是否合...


·一、非全日制的小时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非全日制的小时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可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小时工,即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电力施工如何预防高空坠物伤人
       楼房高度的增加,就会使高空坠物的风险增加,那么,电力施工如何预防高空坠物伤人,对于预防高空坠物,就是施工单位进行相应责任处理,对于属于自己分类的事应该积极解决,另一方面就是对于相关规则的遵循,尽量不触犯违禁条例。 高空抛物现象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近年来,高空坠物致人...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
      每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的完成都关乎千家万户的生命安全,因此对于每个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及审验国家都有严格的技术标准,而每个建设工程项目最重要的无疑就是勘察设计环节,那么对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管理又是如何进行的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建...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