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九关于受贿罪的新司法解释有什么规定?

一、刑九关于受贿罪的新司法解释有什么规定?

本次刑法修改对贪污受贿犯罪则相应规定三档刑罚,即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情节较重,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同时新法对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特别重大损失的,保留使用死刑。

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终身监禁”在原刑法第383条中增加一款规定,对犯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二、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受贿罪的客观方面是什么?

受贿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权利所形成的便利条件。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我国对受贿犯罪惩罚和打击力度很大,在最新的刑法修订案中,特别增加了终身监禁这个处罚措施,这适用于那些受贿数额特别大,犯罪情节严重的犯罪分子,被判终身监禁后,罪犯不能减刑,也不能办假释,要终身在监狱度过。

·玩忽职守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是什么?
      玩忽职守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玩忽职守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是什么? 二者之间的区别表现在: (1)犯罪客体不同。玩忽职守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而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的是工厂、矿山、林场等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安全。 (2)犯罪的行为方式不同。在玩忽...


·泄露内幕信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泄露内幕信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刑法将情节严重的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行为规定为犯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有如下构成条件:1、主体要件构成犯罪的主体是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和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由于证券和期货交易存在一定差异,...


·刑诉法被害人法律援助有什么规定?
      刑诉法被害人法律援助有什么规定?在我国的刑事案件中,如果被害人或者当事人中有残疾人、不具有辨别控制力的、或经济上有困难的,政府部门可以按照相关刑诉法规定的,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使得他们也能有律师帮助打官司,具体在刑诉法被害人法律援助有什么规定?的我们为您做出一些回答。 一、刑事诉...


·犯罪未遂类型包括了什么
      犯罪未遂类型包括了什么我国刑法理论一般把犯罪未遂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以及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1.根据犯罪行为是否实行终了,可以把犯罪未遂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所谓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罪要件的行为,并且自认为已...


·被害人不服一审刑事判决抗诉书应当向谁提出?
      被害人不服一审刑事判决抗诉书应当向谁提出?向一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作出,被害人收到判决结果后,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提出抗诉的期限是收到判决后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


·贪污罪同伙指正需要什么条件
      经济犯罪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贪污罪是常见的经济犯罪,贪污说的是国家的工作人员将国家财产据为已有,违反了法律取得不属于自己的财产的行为,贪污罪侵犯的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清廉性。贪污罪往往会有同伙,那么贪污罪同伙指正需要什么条件?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 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为了保障商业秘密交易的安全,同时也为了促进交易各方的相互信赖,对于善意且有偿获取商业秘密之人借鉴“善意取得”制度提供保护,而对于恶意,或善意无偿之人,考虑到商业秘密权利人保护的必要性和交...


·无意思联络的共同犯罪危害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有些人可能都没有听说过,对于共同犯罪的相关内容,那么我们今天就给您讲述一下,对于共同危险行为与无意思联络的之间的区分是什么?根据相关的说法,这种行为是由于侵权的行为不一样,具体来看,下面的文章解释。 共同危险行为与其他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的区分 共同危险行为与其他无意思联络的...


·哪些刑事诉讼法酌定不起诉?
      一般来说,如果触犯了法律,有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是会被国家的公诉机关所追诉。但是我国的刑事诉讼法酌定不起诉的情况也是有的,下面我会为的您介绍一下我国的刑事诉讼法酌定不起诉的情况有哪些,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什么是酌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或裁量不起诉。是检察官根据起诉便...


·涉嫌寻衅滋事案要彼拘留多久?
      如果涉嫌了寻衅滋事一般要拘留多久是要根据法律规定的,寻衅滋事如果构成了严重的后果是可能会构成犯罪的,寻衅滋事在治安处罚法和刑法当中都有相关的规定,关于涉嫌寻衅滋事案要彼拘留多久很多人不知道,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寻衅滋事的有关法律规定。 一、涉嫌寻衅滋事案要彼拘留多久? 涉嫌寻...


·哪些情况下应当停止执行死刑?
      即使是被判处了死刑立即执行,也应该要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其实也是有可能出现停止执行死刑的情况。对此,我国法律中是做出了明确规定的,那究竟在哪些情况下应当停止执行死刑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情况下应当停止执行死刑 死刑是一种剥夺...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