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交通事故误工日期怎么计算?

一、交通事故误工日期怎么计算?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具体如下所述: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1)受害人要证明其有固定收入必须有合法的证明,如须有劳动合同、领取工资的工卡或工资条、银行对帐单等证据相互印证。(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入,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对于是否存此种情况,可申请法院向受害人供职单位进行调查。如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部门单位对因病请假的职员或员工并不停发工资,而是根据各地的规定相应扣减部分工资。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也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冶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4、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既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也不能证明其所从事的行业的,可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二、一车祸赔偿纠纷的审理周期是多久?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不确认误工日期就不能精准的计算出误工费,误工日期的计算不能受害者说多长时间就是多长时间,医院出具的证明和公司开的证明应该都是吻合的。与此同时,如果受害者拒不配合治疗导致误工时间延长的话,后果要自己承担。有些受害者在索赔的时候就很不理智。


·车辆买卖合同解除的后果有哪些
      车辆买卖合同解除的后果有哪些?1、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3、赔偿损失4、违约金二、车辆买卖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责任划分的原则有哪些
      司法鉴定是经常存在于很多的地方的,在交通事故中也是十分重要的,司法鉴定的结果可以是进行责任划分的一个比较重要的依据。那么,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责任划分的原则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责任划分的原则 一、行为责任原则 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


·公司法人交五险一金是否需要
      公司法人交五险一金是否需要当我们有了稳定的工作后,都知道在单位上班的个人都会购买五险一金,这是作为一个劳动者的基本待遇,只要是在职期间都会缴纳五险一金,而作为公司法人这一个特殊职位,那么公司法人交五险一金是否需要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


·投标保证金什么时间交
      投标保证金什么时间交根据规定,投标活动中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以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现金等其他形式来交,那这个投标保证金什么时间交呢?这个可能很多人就不太清楚了。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投标保证金什么时间交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应开标前以有效形式递交...


·车辆超限超载罚款标准是什么?
      车辆超限超载罚款标准是什么? 一、车辆超限超载罚款标准是什么? 1、驾驶货车载物超过限载标准未达30%的,扣留机动车,卸载,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记3分; 2、驾驶货车载物超过限载标准30%以上不足100%的,扣留机动车,卸载,对驾驶人处500元罚款、记6分; 3、驾驶...


·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责任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通常交通事故赔偿属于民事赔偿范畴,但是如果驾驶员危险驾驶,并有逃逸行为,就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法院审理交通肇事案过程中,受害人及家属可以就损失提出赔偿要求,那么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责任的赔偿范围是什么?下面请看我们带来的这篇文章。 一、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责...


·不拿钥匙要交物业费吗
      不拿钥匙要交物业费吗 一、不拿钥匙要交物业费吗 物业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但是,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关于房屋交付的约定,并且已经符合交房条件,买受人不得以不入住或不装修为由,拒绝交付房...


·交通事故重度闭合性颅脑损伤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重度闭合性颅脑损伤怎么赔偿?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打官司应该由谁来交诉讼费?
      打官司应该由谁来交诉讼费?就民事纠纷需要打官司的,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需要递交起诉状,然后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诉讼费。但是,打民事官司应该由谁来交诉讼费呢?是不是原告交了,就由原告承担?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后,一般由提起诉讼的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


·出现交通事故之后应该向哪里法院起诉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现在在遇到很多纠纷的时候,当事人都会选择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实践中,出现交通事故之后向法院起诉的人也不少,那此时应该向哪里法院起诉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出现交通事故之后应该向哪里法院起诉 ...


·交通事故审判赔偿计算的相关公式有哪些?
      随着汽车进入千家万户,交通事故的发生逐年增长,每年交通事故中死亡的人数不计其数。就在这样的情况下,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越来越受您的关注,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到底该如何进行赔偿等的相关事宜?因此,交通事故审判赔偿计算问题逐渐进入您的视野。下面就让带您来具体了解关于交通事故审判赔偿的相关...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