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户多宅补偿时,是按照户口还是房屋面积?

一户多宅补偿时,是按照户口还是房屋面积?

  一、一户多宅补偿时,是按照户口还是房屋面积?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因此一户多宅补偿是按照房屋面积来算的。

  二、一户多宅拆除怎么补偿?

  1.现金补助

  这个补助主要包括宅基地所有权补偿价和集体住房补贴价,一户多宅的情况下,房屋还是属于个人所有的,因此可以按照集体补偿价获得一定的现金补偿。而宅基地补偿价格是按照法律规定允许的宅基地面积进行的,违规的宅基地享受不到。

  2.产权互调

  这种情况是指在相同的宅基地面积下补助房屋,对于多余的房屋,也一并计算房屋的面积,给予房屋的补贴。这种情况下,村民通常可以拿到一栋两楼或四楼的房子,但宅基地不变。

  3.自愿退出

  如果农户朋友自愿退出多余的宅基地和宅基地复垦等,国家会给予一定的补偿。当然这主要是针对通过合法买卖或者继承等原因产生的宅基地。

  三、国家会怎么处理农村的“一户多宅”?

  1、合法的确权

  如果你的好几套房屋都是有合法的原因,那么恭喜你,这些房屋都可以确权,比如说因为管理部门自身原因造成的“一户多宅”、由于上一辈去世造成的“一户多宅”、多处宅基地加起来的总面积不超过确权标准面积;如果你的房屋没有合法原因,比如说购买了村民的土地,建了好几套的房屋,那你也只能确权一处。

  2、交纳有偿使用费

  这个政策其实只是在个别的省份有实施,比如说山东省,今年的宅基地改革政策中就有探索建立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具体的有偿标准还未对外公布。不过规定那些“一户多宅”的村民所缴纳的使用费都将会作为集体资产,由所有成员共享,比如用作村里的集体配套设施费用。

  3、暂时保留

  有些村子在搞乡村旅游项目,所以有些老房子作为古建筑或者保护文物,那就不适合拆除,但是也不适合强制没收,所以就允许这些房屋保留,不过还需要全村的人都同意才行。

  4、强制拆除收回

  其实,目前国家对于农民超范围获得的宅基地的处理原则是:“少收、慎收、尽量不收”。

  所以,一般情况下很少有强制拆除的发生,除非是建新未拆旧、不满足申请宅基地建房条件强行占据、骗起批准宅基地修建房屋这两种情况。

·夫妻个人债务执行房屋是否可以?
      夫妻个人债务执行房屋是否可以? 一、夫妻个人债务执行房屋是否可以? 夫妻个人债务执行房屋是在房屋是属于个人,一方单独的财产的情况下可以执行。夫妻个人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一方的婚前...


·北京无偿赠与房产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北京无偿赠与房产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一、北京无偿赠与房产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赠与人(甲方):————, 身份证编号:————。 受赠人(乙方):————, 身份证编号:———— . 甲方是乙方的———— ,为赠与房屋,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房屋赠与协议: 一...


·准夫妻以结婚为目的购置婚房 婚房分手后如何处置?
      准夫妻以结婚为目的购置婚房 婚房分手后如何处置? ?(一)一方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名下,分手后,如何分割? 若一方全款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名下,毋庸置疑为产权登记一方个人财产。若为贷款购房,准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分手后,另一方可向产权登记方主张返还还贷部分的本息以及对应比例...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房产税怎样缴纳?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少人都愿意购置房屋来进行出租,其实在出租房屋时是需要交纳一定的房产税的,同时还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相关的证件的登记和办理,并不是简单的出租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就可以了。不少出租方就问了: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房产税怎样缴纳呢?下面,的我们将帮助您解决这一疑...


·房屋租赁合同税款规定
      房屋租赁是现在很多年轻人都会遇到的情形,大多数租赁的房屋都是城市房屋。我国法律规定租赁城市房屋的需要相关房屋的所有人缴纳相关的房屋租赁税费的。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税款规定有哪些?出租房屋应缴纳的税费有哪些?我们为您解答。 一、出租房屋应缴纳的税费包括(以下等号后数字单位均为元):...


·厂房征收补偿的内容是什么?
      厂房征收补偿的内容是什么? 一、厂房征收补偿的内容是什么? 在法律实践中,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 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 二是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


·怎么认定房产的权属,房产的权属怎么界定
      一、怎么认定房产的权属 (一)结婚登记前购房、办理产证的。 1、结婚登记前签订购房合同,房款已经全额付清,则该套房产为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结婚登记前仅签订合同,婚后付全款或是婚后付首付款办理贷款支付的,则该套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


·购买二手房怎样办理贷款
      其实,无论是购买新商品房还是二手房,要是购房者无法一次性全款购房的话,都是可以考虑通过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购房的。此时需要实际办理相应的贷款手续,那到底购买二手房怎样办理贷款手续?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买二手房怎样办理贷款 由于屋子属于不动产,不可能实现动产的“...


·襄阳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襄阳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房屋拆迁对于我们来说都不陌生,很多地方都有这样的工程,为了城市的发展建设,自然是需要一些土地资源的,在襄阳市,已经有了襄阳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针对这个标准,我们给您详细说说这个补偿标准都有什么内容。 襄阳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一、搬迁补助费标准 (...


·房屋立遗嘱书怎么写才有效?
      房屋立遗嘱书怎么写才有效? 一、房屋立遗嘱书怎么写才有效? 房产遗嘱有效条件: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


·一、房屋租赁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房屋租赁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生效的条件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包括租赁合同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合同由双方自愿签订、合同内容合法等。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