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拍卖房屋是其中之一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拍卖房屋是其中之一吗?

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拍卖房屋是其中之一,被查封拍卖的财产,债务人或其他人擅自处分的,这个行为是无效的。如果承租人明知租赁物有可能被变卖,却仍然与出租人订立租赁合同,由此带来的风险只能由承租人自己承担。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情形

1、租赁物是动产的。因为动产的种类繁多,且价值普遍较低,通过市场交易很容易取得,因此,没有必要给予动产租赁权以特殊的保护。此外,如果对动产租赁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则不利于财产的流通,不利于充分发挥财产的效用。

2、先抵押后出租的。根据法律的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3、租赁物为破产财产,且在破产处理过程中。破产企业的房屋建筑作为破产财产,必然要进行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破产财产,其权属同样会发生变化。在破产案件中,对于破产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或者土地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在破产宣告时尚未履行完毕的,在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一般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二、房屋拍卖的流程

(一)拍卖前,查封房屋

(二)拍卖前,评估房屋

(三)第一次拍卖(拍卖不动产,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

1、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

2、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于拍卖日到场。

3、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四)第二次拍卖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五)第三次拍卖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六)变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七)所有权转移

不动产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通常需要法院出具裁定书等,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

事实上,除了被拍卖房屋不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制度之外,像是动产或者说抵押以后出租的这些不动产都属于例外。而不动产被拍卖的原因无外乎于破产或者用来还钱,因此,这也要求我们,在购买不动产的时候要注意调查清楚是否存在着以上这些情况。

·贷款买的房子算婚前财产吗?
      贷款买的房子算婚前财产吗?贷款买的房子也是算是毁前财产的;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


·租房子要身份证吗 相关手续有哪些
      一、租房子要身份证吗城市房屋出租管理办法规定,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出租房屋登记身份证是保证安全的重要渠道。一个是如果租房人是非法分子,通过登记身份证就会留下证据,既保证了出租人的安全,也为警方破案提供线索。另一个是如果租赁双方发生矛盾,身份证可以确认租房人的身...


·按规定代位继承权分多少房产?
      在我国各地房产价格不断上涨的大背景下,房产的价值地位和财富传承效应更加凸显,在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和遗产继承纠纷等民事诉讼实践中,涉及房产分割和继承的占了绝大多数,尤其是房产作为主要遗产时,哪些人是继承人、继承人可分得多少遗产,都是最焦点的问题,那么,按规定代位继承权分多少房产呢? ...


·应该怎样购买商品房 商品房购房流程是怎样的
      应该怎样购买商品房 商品房购房流程是怎样的 一、应该怎样购买商品房 1、购买商品房流程第一步:签订认购书 商品房正式销售工作开始后,一般会设立售楼处,购房人在认可本项目后,可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缴纳订金。销售方应实事求是地向购房人介绍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将签约须知及有关的宣...


·农村父亲去世房产继承权由谁享有?
      农村父亲去世房产继承权由谁享有? 一、农村父亲去世房产继承权由谁享有? 是否有继承权就要看实际的情况;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


·疫情期间房租怎么收怎么办?
      疫情期间房租怎么收怎么办?(一)对于租赁房屋的用途为用于生产经营,已有明确行政管控政策导致无法实现使用目的,则应当免除租金。此种情况是指因政府及有关部门为防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而采取行政措施直接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如根据政府的要求关停的网吧、KTV、酒吧、电影院、大卖场、餐...


·房屋转租合同怎么写?
      在我们租房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房屋转租的情况,二房东将承租过来的房屋转手又出租出去。房屋转租也需要双方签署合同,由于房屋转租涉及第三方,略显复杂,那么房屋转租合同怎么写?包含哪些内容?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本来给您详细说明下。 房屋转租合同 转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转租方:...


·遂宁房屋拆迁补偿条例要注意什么?
      遂宁房屋拆迁补偿条例要注意什么?由于地区经济、人口等原因差异,因此各地区之间不少政策都会有所不同,拆迁补偿条例正属其中。了解当地的拆迁补偿条例,对于本地人而言是十分有利的,比如遂宁市的拆迁补偿条例对于遂宁本地人来说就十分重要了。那么, ?遂宁房屋拆迁补偿条例 ?中有哪些重点需要注...


·商品房销售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商品房销售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近年来,商品房销售合同之诉屡见不鲜,并且呈上升趋势。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很多,如房地产开发市场不太规范、市场监管不力、信用体系不完善等等。其中,对于违约金的金额存在一些争议。那么,商品房销售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解答这一问题。...


·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子可以买吗
      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子可以买吗一、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子可以买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


·婚前房产纠纷之婚前房产离婚归谁
      生活中我们常见的婚前房产纠纷,一般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婚前房产的归属产生的问题。那么您知道婚前房产,离婚一般归属所有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双方出资购买房屋,男方...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