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般哪些人不能做公司股东

?一、哪些人不能做公司股东1、国家公务员、法官、检察官等以及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2、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如此类人员因继承成为公司股东的,其权利和义务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代为行使和履行。3、党政机关、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党政机关主办的社会团体。4、党政机关所属具有行政管理和执法监事职能的事业单位。5、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6、分公司。二、股东权利有哪些1、参与决策权:《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2、选择、监督管理者权:《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3、资产收益权:《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4、退股权。推股权有两种含义:(1)当公司招募说明书中出现不真实或隐瞒事实时,投资者拥有的退出投资的权利。(2)购买互惠基金投资者的权利。在收到成交确认后48小时内按认购额或低于认购额的市值撤回所有投资,基金销售和管理公司不得收取包括管理费、佣金在内的任何费用。5、知情权。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悉、获取相关信息。狭义知情权仅指知悉、获取官方信息的自由与权利。随着知情权外延的不断扩展,知情权既有公法权利的属性,也有民事权利的属性,特别是对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所必须享有的人格权的一部分。6、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指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或可转换债时老股东可以按原先持有的股份数量的一定比例优先于他人进行认购的权利。设立优先认购权的目的是在公司有扩大总股本的融资行为时保障现有股东的持股比例和权益不被摊薄。股东购买新股票的定价往往低于新股的市价,因而优先认股权本身亦具有市场价值。股东可以自己行使该权利,也可以通过转让权利证书而将新股优先认购权转让给他人行使,也就是说,在优先认购权生效之前卖出股票。当然,原股东的新股优先认购权并不是绝对的,法律确立新股认购优先权是在比较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平衡和公司资本顺利扩张两种价值之后做出的判断,也就是说,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原有股东新股优先认购权是可以被合理排除的。事实上,在实际案例中,只要公司能让市场相信今后公司业绩会因为新股募集资金项目推动,增长高于股本扩张规模,增发新股一般都没有老股东优先认购权,尤其是定向增发。7、股东身份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要成为公司股东,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毕竟《公司法》中就成为公司股东作出了一些限制。由此,才会出现隐名股东和挂名股东。而作为公司的股东,自然也享有一定的权利,但同时也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比如说按照约定对公司足额出资,并且不能有抽逃出资或者瑕疵出资的情况。


·公司法人社保是否需要缴纳?
      社保的缴纳,可以给公司的职员带来诸多的利益,故而不少人认为,若给公司法人缴纳社保,同样也可以带来一定的收益,根据规定,公司法人社保是否需要缴纳?如果需要,与其他的生命主体一样,都需要按照既定的流程的规定,向制定机构缴纳。 一、公司法人社保是否需要缴纳?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


·公司法退股时要注意些什么?
      公司法退股时要注意些什么? 在一个公司里面,看似董事长的权力最大,其实不然,因为董事长有的时候也会受到公司董事会的压制。其实董事会的成员基本就是公司的股东,是在公司里持有股权的。不过,也存在个别股东因某些原因而想要退股的。那么,根据公司法退股时要注意些什么呢?一起来看看吧! 公...


·公司股东会参会人员必须是股东吗?
      公司股东会参会人员必须是股东吗?必须是股东,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


·公司领导有权利让我离职吗?
      公司领导有权利让我离职吗? 公司领导有权利让我离职吗? ?公司领导的意见,是指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


·公司法实际控制人法条是什么?
      公司法实际控制人法条是什么 我国所有的公司在经营和发展的时候,有时候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导致公司的股东发生了各种的变化。公司股东如果发生变化的话,实际上实际控制人数也就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关于这一点在我国公司法当中也有着明确的规定,有关于公司法实际控制人法条是什么的问题,我...


·一、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我需要签字吗
      一、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我需要签字吗 用人单位在单方面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法律并无强制规定双方当事人的签字顺序,如果劳动者不签字,即视为不同意解除合同,可以向法庭提出诉讼。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随时”和“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两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方...


·收购小规模公司流程有哪些
      如果想要收购小规模的公司,就需要了解收购的具体流程还要需要注意的事项,收购公司的具体流程如下列所示:1、 想要收购公司首先需要聘请一个专业的律师,代表收购方与被收购公司的股东进行商谈,初步的对被收购公司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双方在达成收购意向之后就可以签订收购意向书了。2、 收购方需...


·企业注册资本可以抽走吗?
      企业注册资本可以抽走吗?企业注册资本可以抽走的,只要是用于正常的用途,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可以使用的。具体是以下几种情况:1、将注册资金用于企业经营。投资者投入的资产一经验资进入企业,其经营使用权及归属于企业。企业对其享有法人财产权,可以用于购买设备、材料,支付职工工资、费用等,不能...


·企业并购成本是什么,如何减少?
      企业并购成本是什么,如何减少? 一、并购成本的内容 并购成本具体包括:交易成本、整合成本、机会成本。 1、交易成本 第一是信息成本:并购方必须全面收集目标企业财务信息,主要有目标企业的资产规模、资产质量、产品结构、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成本结构、融资能力等,从而对目标企业作...


·公司法连续三天不上班相关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连续三天不上班相关规定有哪些 有时候,由于员工有些特殊情况,未与公司说明原因就连续三天不来上班。关于公司法连续三天不上班相关规定有哪些,我想有许多人都不太清楚。而若是公司连续三天不安排工作又将怎么处理呢?下面我么们一起来看一看具体的法律规定。 一、员工连续三天不上班 ...


·公司中的隐名股东能否起诉?
      公司中的隐名股东能否起诉?第一、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与名义出资人(显名股东)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