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人解除租房合同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出租人解除租房合同法律后果是什么?
出租人解除租房合同法律后果一般是需要支付违约金,具体的的司法后果如下:
(1)继续履行
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此种情况多适用于标的物是特定的必须履行的、不得替代履行的情况。
(2)采取补救措施
履行债务的标的物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不需继续履行而只需采取适当补救措施,即可达到合同目的或守约方认为满意的目的。比如交付的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赔偿金
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害的,按实际损害数额给予赔偿的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112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4)违约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或各方违约时,违约方要支付给守约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以弥补守约方损失,同时兼有惩罚违约行为作用的违约责任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还要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可由合同各方协商确定。但是,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继续履行。
二、合同法违约责任的相关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房屋的所有人在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其他人之后,若是违反租赁合同的规定,想要提前解除租赁关系,那么此时就需要承担支付违约金的后果,对于没有能力支付的,也可以采取其他对方可以接受的补救办法。当然若是承租人不愿意,那么也不能解除租赁关系。
·商品房现售的申办流程是怎样的
商品房现售的申办流程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商品房现售
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
·北京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
北京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
房产税属于财产税的一种类型,国家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对房产进行征税,这有利于增加国家的收入,调控经济。当然,为了规范对房产的征税,北京市做出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很多人存在着疑问,北京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接下来,的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
·房子没有证件如何立遗嘱?
房子没有证件如何立遗嘱?房子没有证件需要再取得相关的证件,或者是相关的证明之后,才能够订立遗嘱。没有房产证遗嘱公证是无效的,没有房产证的话,无法公证遗嘱的,但老人可以选择其他的立遗嘱的方式。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因为我国关于不动产的权属证明适用登记制,没有房产证是很难证明房子属于你...
·江油市房屋拆迁补偿金计算方式有哪些?
江油市房屋拆迁补偿金计算方式有哪些? 一、补偿标准各地不同,当事人被拆迁的房子地段不同,补偿也不同,应该以当地(江油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答复为准,如果当事人对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可以双方协商或者起诉解决。
二、拆迁居住房屋补偿:
(1)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
·随着商品房房价的不断上涨,很多人会选择购买二手房,因此,了解
随着商品房房价的不断上涨,很多人会选择购买二手房,因此,了解二手房售卖合同违约金规定显得尤为必要,这也会有助于维护购买者的利益。下面,的我们简要介绍一下二手房售卖合同违约金的相关规定,请您仔细往下阅读。
一、二手房售卖合同违约金
1、违约金应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是多少
在中...
·房屋产权过户怎么办 如何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我们知道,在法律上,谁有房产证谁就是房屋的主人,这也意味着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是存在风险的。那么,应该如何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呢?购房者只有将所购买的二手房办理了过户才能真正放心居住。那在实践中,对于房屋产权过户怎么办理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
一、如何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办理...
·房屋面积与买房合同不一样的话怎么办
很多购房者发现,我们在实际交房的时候,发现房屋面积与买房合同其实是不一样的,此时不管是面积不足还是面积多了,多数购房者都不清楚应该怎么办。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面积与买房合同的话怎么办
在房屋买卖中,还经常会遇到因房屋面积多少或...
·租房合同纠纷如果不执行会怎样
租房合同纠纷如果不执行会怎样?1、租房合同纠纷如果不执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如果对方不执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法律文书,债权人应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期限要看判决书...
·二手房产证过户要多久
一、二手房产证过户要多久二手房办理过户手续,双方当事人递交材料证件提交过户申请之后,房管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可以办理完毕新的房产证。《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结婚一年离婚房产分割的规定是怎样的?
结婚一年离婚房产分割的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怎么分这个问题要分类回答。如果是属于婚前财产,那么离婚时,另一方是分不到一分钱的。
如果属于夫妻间共同财产,那么就要另当别论了。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房屋拆迁没有房产证能否拿到补偿金?
房屋拆迁没有房产证能否拿到补偿金?
1、看房子的建造时间
有的被拆迁的房子是在2008年之前建的,在2008年的时候出过一个相关政策,就是在08年之前建造的房子,即使没有房产证也能得到全款赔偿,但如果是08年之后建造的房子,没有房产证的话,只能得到一部分的赔偿,是不会有全额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