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内容有哪些?需要遵循什么原则?一、优化现场管理的基本原则
(1)科学合理原则
施工现场的各项工作都应当按照既科学又合理的原则办事,以期做到现场管理的科学化,真正符合现代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还要做到操作方法和作业流程合理,现场资源利用有效,现场设里安全科学,施工现场员工的聪明才智能够充分发挥出来。
(2)经济效益原则
施工现场管理一定要克服只抓进度和质量而不计成本和市场,从而形成单纯的生产观和进度观。项目部应在精品奉献、降低成本、拓展市场等方面下工夫,并同时在生产经营诸要素中,时时处处精打细算,力争少投入多产出,坚决杜绝浪费和不合理的开支。
(3)标准化规范化原则
标准化、规范化是对施工现场最基本的管理要求。事实上,为了有效协调地进行施工生产活动,施工现场的诸要素都必须坚决服从一个统一的意志,克服主观随意性。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提高施工现场的生产、工作效率和管理效益,从而建立起一个科学而规范的现场作业秩序。
二、优化施工现场管理的主要内容
施工现场管理涉及很多方面,需要优化的主要内容有施工作业管理、物资流通管理、施工质量管理以及现场整体管理的诊断和岗位责任制的职责落实等。具体实施来说,一是以市场为导向,为用户提供最满意的建筑精品,全面完成各项生产任务;二是彻底消除施工生产中的浪费现象,科学合理的组织作业,真正实现生产经营的高效率和高效益;三是优化人力资源,不断提高全员的思想素质和技术素质;四是加强定额管理,降低物耗及能耗,减少物料压库占用资金现象,不断降低成本;五是优化现场协调作业,发挥其综合管理效益,有效地控制现场的投入,尽可能地用最小的投入换取最大的产出;六是均衡地组织施工作业,实现标准化作业管理;七是加强基础工作,使施工现场始终处于正常有序的可控状态;八是文明施工,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作业。
三、现场管理的主要途径
1、建立安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
建立施工现场管理机制,实行连锁承诺责任制。明确各个管理职能部门各自的承诺内容,工作标准和违诺责任,实行任务分解,责任到人,压力传递,责任共担,形成一环扣一环,层层负责的连锁体系,结合施工现场及承诺的特点,建立制定既严密又便于操作的企业管理制度,能制定量化指标的都予以量化,能提出考核标准的都予以确定,完善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为施工现场的综合考评创造条件,积极推进施工现场管理工作考评工作的发展。
2、加强培训,提高职工业务技术素质
从思想教育入手,狠抓职工的技术业务素质培训,提高职工的管理意识。采取有力措施,鼓励职工成才,加深对施工现场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班组建设,搞好班组民主管理,增加职工参与施工现场管理的机会,不断完善激励机制。
3、探索施工现场管理工作规律和工作方式
(1)抓好施工现场管理,选好项目经理。企业管理要靠管理人员来完成,项目经理是工程管理的关键人物,是技术经济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从一定意义上讲,先有称职的项目经理,才会有优质低耗的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应变、协调和交际能力,其综合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能否保证工程质量,能否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能否取得最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因此,选好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管理工作中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2)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是施工企业抓好工程质盆的重要环节。工程建设的施工阶段,是规划设计蓝图付诸实际的阶段,做好施工现场监察管理工作,对于及时协调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按照国家规范规程组织施工,是达到工程建设预定质量目标的有力保证。一是必须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本着对人民、对社会高度负责的精神,强化施工现场管理,消除工程质量通病和不合格建筑产品,坚持走质量兴业的路子;二是做到事后检查与事前控制相结合,以事先控制为主,与施工班组紧密配合,促使其做到不合格材料及构配件不使用,未经培训人员不上岗,无质量保证措施不施工,紧要环节、关键部位严格把关,把可能发生的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三是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以不定期分段检查为主,在分段对工程进行墓础和主体结构必查的基础上。不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随机抽查,从而形成一定压力,促使工程保持稳定的质量状态;四是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坚持施工过程“三控制”,把“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思想贯穿于施工现场管理全过程。
(3)坚持施工现场验收标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是永恒的课题,是广大人民群众非常关心的热点问题,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安居乐业,它不仅是技术问题、经济问题,更重要的是社会问题、政治问题,严重的质量事故会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所以坚持施工现场验收标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这是毋庸质疑的规范施工现场管理的保证。
(4)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好现场签证工作。在施工图预结算阶段,影响单位工程造价的有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代用、技术措施等四个部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搞好现场鉴证是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如不加强控制,在工程造价管理全过程中,将存在着多种隐患。
(5)全面改观施工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积极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防范事故能力,使每个职工做到遵章、守纪、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6)采取奖罚措施,推动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开展。要抓好施工现场管理。除了从思想上重视,技术上严格把关,管理上严格要求以外,还应采取必要的经济措施,奖优罚劣同样也是不可缺少的手段。
四、建立有效的质量监督体系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根据工程质量不断发展的要求,特别是工程普遍实行监理的情况下,针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角色和职能的变化,积极探索新的思路和理念,深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健全执法运行机制,建立工程质量管理与监督的新模式。
(1)提高监督执法的透明度,使工程质量监督真正成为“阳光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从建设工程活动一开始,就应享有知情权,了解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内容和手段,以便充分调动工程建设、监理和施工等受监单位自查自纠、自我约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规范质量行为,减少和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
(2)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保证执法监督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深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提高工程质量监督力度的重要手段是加强监督执法。应改变现有的监督方法,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一个专业配备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并规定要持证上岗。在日常工程质量监督和调查违法行为过程中,推行“一人为私,两人为公”的执法理念。同时规定不同级别的监督文书分别由各科室的监督人员、科长以及站领导按权限范围签发,保证执法检查和处罚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3)建立预见性、服务性的质量监督模式,做到服务与执法有机结合。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针对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过程过程和事后控制三大环节,在做好过程监督和工程违规行为的严肃查处的同时,加强工程质量的事前监督,提高监督工作的预见性、服务性。当工程质量出现下降的趋势或工程施工到难点部位、易出现质量通病的部位时,监督人员应及时到现场提示和指导,以此扭转滞后监督、被动应对的局面。
(4)建立行为监督与实物监督并重的监督运行机制,实现从单一实物监督向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行为监督的延伸。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行为以及其结果,即工程产品质量,均列为监督对象,将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推向工程质量责任第一线,通过日常监督、监督巡查与结构工程季度大检查相结合的监督形式,对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全要素实现全覆盖的监督。
第八百条??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督管理的相关资料,优化建筑工程的内容和原则,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力度,建立有效的建筑工程现场质量监督体系,就能提高我们建筑工程的质量水平。更多相关资料,请咨询的律师。
·职工对工伤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
作为用人单位,有为职工提供安全工作环境的义务,如果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受伤,则属于工伤范畴。职工本人可以委托家属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来明确证据的伤残程度。一般情况下,劳动局受理后会在一个月内出具工伤鉴定书。那么职工对工伤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讲解下。
一、对工...
·上班时扭到脚算不算工伤?
上班时扭到脚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时扭到脚算不算工伤?
上班时扭到脚是可以算工伤的,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
·工伤伤残鉴定流程
工伤伤残鉴定流程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1)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
·很多人在小的年纪里面就因为家庭的原因很早就出来外面工作了
很多人在小的年纪里面就因为家庭的原因很早就出来外面工作了,有些人的年纪还是在未满十六周岁的情况下就已经在外面工作了,还有的就是已经满十六周岁,但是还未成年的情况下,这是或我们需要知道如果是员工在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岁算童工么?
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岁算童工么?
所谓童工就是指...
·工伤鉴定七级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工伤事故是在工作中对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要做工伤鉴定,鉴定等级出来后要求工作单位对其进行工伤事故赔偿,很多人想知道工伤赔偿的内容。那么,工伤鉴定七级赔偿标准2017年是怎样规定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是什么(一)《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二)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的内容包括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的内容包括哪些?现代社会,一项工程往往人们最为重视的就是工程的质量问题,您都知道,一项工程完成后,对于工程的质量是要进行验收的。工程质量关系着建筑的好坏,也关系着人们生活的质量。质量检验存在着分类,相信大多数的老百姓都不太了解。那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包括...
·职工调换岗位可以降薪吗
实践中,有不少单位会以种种理由对职工调换岗位,其中有些单位对调换岗位的职工还会有降薪的行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职工调换岗位可以降薪吗?如果不能,那么职工如果遭遇用人单位随意调岗降薪怎么办呢?此时作为劳动者,就应该了解怎么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于这些问题,下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最多多久
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最多多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
·当您进入职场,与用人单位(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就要注意工资
当您进入职场,与用人单位(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就要注意工资与劳务费用的区别,两者虽然都有收入,但是对于劳动者所拥有的权利却大大不同。为了避免纠纷,在下文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1、适用税率不同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动报酬所得作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两个不同的计税项...
·劳动者主动离职可以劳动仲裁吗
劳动者主动离职可以劳动仲裁吗主动离职之后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没有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