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招摇撞骗定罪标准是什么?

招摇撞骗定罪标准是什么?

一、招摇撞骗定罪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279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

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

二、与诈骗罪的界限

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

(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

(3)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的目的广泛一些,它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占有。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只有诈骗数额较大以上的公私财物的,才可构成诈骗罪;而法律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并无数额较大的要求,这是因为,这种犯罪未必一定表现为诈骗财物,而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首先和集中地表现为由特定的犯罪手段所决定的对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破坏。尽管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有上述区别,但在行为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去骗取财物的情况下,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处理想象竞合犯的案件应当按照从一重罪处的原则。

(5)犯罪目的的不同。

三、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两者的区别在于:

(1)前罪是以“骗”为特征的,被害人在受骗后往往是“自愿”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而后罪,虽然也有“诈”的成份,但却是以“恫吓”被害人为特征,即对财物的持有者施以恫吓,造成其精神上的恐惧,出于无奈,被迫交出财物而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2)前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的活动,其直接侵犯的不仅可能是财产权,也可能是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其他合法权益;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只能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如果招摇撞骗的金额过于的巨大会处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那么在对招摇撞骗罪进行量刑时不仅会根据造成的非法利益,同时还是会根据招摇撞骗的次数、造成的后果以及冒充的对象来量刑的,这样也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非吸罪量刑我国刑法是怎么规定的?
      一、非吸罪量刑我国刑法是怎么规定的?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


·法律规定缓刑执行通知多久下来?
      法律规定缓刑执行通知多久下来?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罚不会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项制度。判决、裁定生效后十日内,应当将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送达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如何处罚
      一、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如何处罚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盗窃罪的规定从重处罚。二、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如何认定(一)本罪与合法行为的区别邮电工作人员配合司法机关侦查工作,将有关邮件、电报检交扣押,是完全合法的行为,与私拆、...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就会被立案侦查:(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追诉标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


·滥伐林木罪与盗伐林木罪有哪些区别
      《刑法》中总是有很多相似的犯罪,有的甚至只有一字之差,如抢劫罪与抢夺罪,滥伐林木罪与盗伐林木罪。可能很多人都不太搞得清楚他们之间的不同。今天,我们就来为您区分一下滥伐林木罪与盗伐林木罪,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两者都侵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在认定犯罪时应当参照有关保护森林的法...


·故意殴打他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意殴打他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是指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对人体组织完整性的破坏,一种是对人体器官机能的损害。而一般的殴打行为,通常只造成人体暂时性的疼痛或神经轻微刺激,并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当然,殴打行为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并非绝对,而只能是相对而言的...


·消防责任事故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消防责任事故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消防工作是全民同火灾作斗争的事业,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社会的安定,涉及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每个单位和公民都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规,认真搞好消防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而有些单位和公民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缓刑二年是什么意思?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刑法处罚的方式他是有多种多样的,并不是说所有的都是需要进行有期徒刑的判处,当然被判处有期徒刑,也有可能是用我们国家的缓刑,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缓刑二年是什么意思?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缓刑二年是什么意思? 被判处缓刑的话,那么其...


·绑架罪缺少什么证据不能判刑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证据的话,是...


·逃税罪责任人业务员的处罚是怎样的
      逃税罪责任人业务员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逃税罪责任人业务员的处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的: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并...


·寻衅滋事罪具体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罪具体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寻衅滋事罪具体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由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有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